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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引力法則的誘惑

調查所謂的「吸引力法則」和與之相關的錯誤觀念

Photo by Alexander Grey on Unsplash

介紹

在過去的一個世紀裡,無數的心理學家、指導個人發展的 「老師」、和其他自封的「專家」,寫下了大量關於所謂「吸引力法則」和如何使用它的書籍。自從互聯網的出現以來,人們能更輕易的閱覽視頻、博客和社交媒體網頁,使得這種情況已大大增加 : 它們鼓吹釋放所謂的「想像創造力」以獲得財富、健康和幸福。在這些指南中,有些是善意的,然而更多的並非如此;有些人則建立了大型企業,並通過傳播吸引力法則和所宣稱的好處,來賺取了大量財富。

本篇的調查是要發現這個所謂的「法則」中有什麼真相,並消除與之相關的許多誤解。我們的讀者們曾在電子郵件中表達了他們的擔憂 :

『根據我的理解,確實存在這樣的一個自然法則,儘管它的運作方式可能與書本和教學視頻中的描述不同。然而,當我們嚴格訓練使用我們創造性心靈意象時,難道不就是「心靈與所欲之物的契合」嗎?如果這些契合是唯物主義的,在我看來是有害的,就算其目的不是為了傷害別人。而若它們的目的是為了傷害或操縱他人,那麼這可能是徹頭徹尾的危險。我知道我身邊有許多善意的人參與了這種做法,並經常擔心這些做法是否可能有害或危險。』

我們希望能在本次調查中回答這些問題。但在這樣做之前,我們必須指出,吸引力法則中提到的做法並無新意。它們都屬於魔法的範疇,而正如我們在《神秘學十堂課 — 魔法》文章中所討論的那樣,魔法可能被用於善或惡。任何魔法產生的效果都只取決於意圖,無論是好是壞。 這適用於每一種的創造性的心靈成像,不管它受到什麼樣的偽科學語言來掩蓋。在最好的情況下,吸引力法則能與大自然的普遍法則合作,從而為我們自己和他人帶來正面的變化。在最壞的情況下,它是純粹的黑魔法,鋪設了通往地獄的道路,無論這地獄是象徵性的還是字面上的。而在這兩個極端之間,則包含了人類志向和慾望的各種色彩和色調。那麼,什麼是「吸引力法則」呢 ? 如果它真的有效的話,它是如何運作的?讓我們從頭開始,簡單回顧一下這個所謂「法則」的起源。

舊瓶裝新酒

你們大多數人都聽說過「舊瓶裝新酒」這一說法,這源自於《馬太福音》、《馬可福音》和《路加福音》中記載的寓言。『人也不把新酒裝在舊瓶裡,不然,瓶就破了,酒就流出來了,瓶子就壞了 : 惟有把新酒裝在新瓶裡,兩樣都保住了。』(馬太福音9:17)。但這正是那些支持所謂「吸引力法則」的人已經和正在做的事情!幾千年來,神秘科學已經知道並教導人們,宇宙是由心智產生的,而不是像科學認為的那樣由物質產生。由此可知,我們的一切、以及我們通過感官所體驗到的一切,都是心智力量運作的結果。這些力量和支配它們的神秘法則很大一部分構成了秘密教義,由古代神秘學校傳授給學生,這點我們在《啟蒙者和啟蒙》一文中討論過。

隨著時間的推移,這些秘密的一部分被洩露出來,落入了未受教導和沒有經驗的人手中;它們被曲解了,而且往往被濫用於自私的目的。正如我們在介紹中所說的,透過「心智創造的想像」和「專注」所帶來的改變就是魔法。當我們在文章末段探討吸引力法則的道德層面時,會再來討論這一點。魔法確實是一個非常古老的瓶子,或者說是一系列的瓶子,因為魔法有很多不同的劃分。「吸引力法則」的支持者盜用了「視覺化」和「專注」的魔法實踐,並不加區別地將其混合各種「新時代」的概念,而炮製所謂的吸引力「法則」;這正是耶穌建議人們不要做的事 : 將舊酒裝入新瓶。

這瓶老酒被重新包裝和貼上標籤,以供現代大眾消費;在剔除了其中的神祕學智慧後,形成了19世紀末才出現的「吸引力法則」主體。這在某種程度上也須怪罪布拉瓦茨基夫人 (Madame Blavatsky ),因為在她 1877 年出版的《揭開伊希斯的面紗》中,她向西方首次介紹了神秘科學。到了本世紀末,拉爾夫-瓦爾多-特林(Ralph Waldo Trine)、普倫蒂斯-莫爾福德 (Prentice Mulford) 和威廉-沃爾特-阿特金森 (William Walter Atkinson) 等新思想作家,在他們各自的書籍中普及了布拉瓦茨基所揭示的神秘法則。其中的許多作家無疑都是出於好意,並且我們還強烈推薦特林的《與無限契合》(In Tune with the Infinite) 這本同類作品中的經典,我們在其他文章中有提到。但沒過多久就出現了許多模仿者,它們都缺乏拉爾夫-瓦爾多-特林的智慧和善意,且更多的是受到了物質目的而非精神目的所驅使,開始將他的教義轉而用於自己可疑的意圖。

這一過程的高峰可見於布魯斯-麥克萊蘭(Bruce MacLelland)的《通過思想力量實現繁榮》(1907年)、華萊士-D-沃茨(Wallace D. Wattles)的《致富的科學》(1910年)和拿破崙-希爾(Napoleon Hill)于1937年出版的《思考與致富》等書中。希爾的書賣出了 6000 多萬冊,證明了在大多數人的心目中,致富永遠比成為智者更重要!而當我們到了現代,則有電影《秘密》(2006年)和朗達-拜恩 (Rhonda Byrne) 撰寫的配套書籍,將「吸引力法則」帶到了數百萬人的面前。隨後,埃絲特 (Esther) 和傑裡-希克斯 (Jerry Hick) 的《金錢與吸引力法則》(2008年)迅速問世,此後又催生了無數類似的書籍,都是承諾幸福、成功、名聲和財富。我們的文章《星光界對話》第七部分提到了埃絲特和傑裡-希克都是騙子,它們編造一群稱為「亞伯拉罕」的「靈體」的教導。

那麼,這個大肆宣傳的「秘密」到底是什麼呢?根據吸引力法則的支持者說法,它可以用一句話來概括 : 『思想可以變成實物。』對於數百萬位觀看了這部電影、或購買了此書籍的人來說,這個道理或許是新知識,但這是神秘科學早就知道了。這個所謂的「秘密」包含在赫爾墨斯的《翠玉錄》碑文中,而一般人對這個法則的理解甚少。它也出現在《凱巴萊恩》(Kybalion) 中所描述的赫爾墨斯法則第一條,即所謂的「唯心主義」(Mentalism),而理解這條法則的人更少。一般人、普通的神秘主義者也無法理解這些法則,因為正如我們在許多文章中指出的那樣,一個人需要經過多年的訓練和經由真正的神秘科學老師的指導,才能開始理解其全部含義並應用它們。

這些法則的一部分也進入了心理學和行為科學的許多領域,例如神經語言程序學(NLP)、認知行為療法(CBT)、心理治療、個人發展和最新流行的所謂「正念」實踐。這些體系所使用的方法和原理各不相同,但都旨在改變心智狀態。因此,他們都運用了魔法,不管是有意識的還是無意識的,因為魔法就是行使意志的技藝和科學,並利用想像力的創造力進行改變,不管是好的還是壞的。如果是前者,那就是白魔法,如果是後者,那就是黑魔法;這個事實是任何偽科學的貼標、重新包裝或巧妙營銷都無法掩蓋的。關於這條「法則」的起源就說到這兒,那它的基本原理是什麼呢?

剖析吸引力法則

正如我們先前看到的,吸引力法則可以追溯到始於 19 世紀的新思想運動,後來發展為新時代神秘主義。但我們也看到,這些想法有一個被掩蓋的面向,儘管它們被灌入的「瓶子」是新的,但事實上並非如此。除了追溯到布拉瓦茨基所揭示的心智隱秘力量外,我們還必須考慮到 1908 年首次出版的《凱巴萊恩》等書籍,它們進一步影響了這些思想的發展。在此書中,提到了赫爾墨斯法則的第一條:「唯心主義」。 這法則告訴我們,一切都源於心靈,宇宙是心智力量運作的結果。 這個概念很快就能被那些對於神秘學知之甚少、或一無所知的人所理解了。但我們曾在神秘學課程的第一部分解釋過,人類的心靈是雙重的,由低等和高等心靈組成。

那些運用吸引力法則的人,對於低等或高等心靈的運作知之甚少或一無所知,因而無法確定哪個心靈在引導他們的慾望。這將導致無論他們試圖「吸引」什麼,都可能被不契合於這種慾望的心靈所阻擋。又或者,他們可能會得到與他們欲求恰恰相反的結果。這就是這個「法則」的許多嚴重缺陷之一,因為它是建立在「同類能量相吸」的錯誤命題上。在大多數人身上,這兩種心靈處於嚴重的對立狀態,所以其中一種心靈的「能量」(用吸引力法則信徒的術語來說) 與另一種心靈的「能量」相牴觸。我們在關於赫爾墨斯教義的系列文章中提到,在普遍的「極性法則」中,「吸引力」只是其中的一半。另一半是「排斥力」,而兩者的共同作用能產生平衡。有些人愚蠢地認為正面思考、專注、視覺化和自信心,就是能滿足慾望和實現夢想的全部條件;他們缺乏了「平衡」這種品質。稍後我們將回來討論這個關鍵。

如果吸引力法則的運作確實如其支持者所聲稱的那樣,那就代表著如果你熱切地渴望得到錢,你就會得到它。如果你一心想要一份新工作,你就會得到它。如果你肯定的認為自己很苗條,體重就會神奇地下降。相反,如果你經常擔心錢的問題,你就會一直保持貧窮。如果你抱怨你的工作有多糟糕、你有多討厭它,你永遠不會得到一個更好的工作。這些概括了吸引力法則如何被普遍誤解,也展示它是多麼一種令人遺憾的懶惰思維。事實上,那些貧窮的人 (舉個例子) 正因為處於排斥的狀態,而導致任何「正面」的想法都不能改變這一事實。《聖經》告訴我們:『凡有的,必賜給他,使他富足;沒有的,連他所擁有的也要奪去。』(馬太福音25:29)這表明,福音書的作者知道極性法則,而吸引力法則的支持者不知道。

這解釋了為什麼吸引力法則並不總如其支持者所聲稱或希望的那般有效。這也解釋為什麼心理學、行為科學以及由此產生的各種療法,對於心靈及其如何運作等問題上,只能給我們一個的片面觀點;因為這些支持者很大程度上不知道我們有兩個心靈。因此,吸引力法則只是幾個不同的神秘法則和原則的巨大混合體,它們被一些既不瞭解它、也不知道如何明智地應用它的人所劫持了。為了解開這一大堆矛盾和誤解,我們需要仔細探討這種偽法則所依據的主要概念,以及它們在多大程度上(如果有的話)符合神秘科學的真正法則。

吸引力法則的主要概念

  1. 正面思考:現代科學承認了神秘學早已知道的事實:負面的思維會帶來負面的情況,如同正面善意的想法會帶來幸福和滿足。 這個事實毋庸置疑,因為眾所周知的「安慰劑效應」證明了這一點。 因此,我們可以說此概念是真實的,且它與三個普遍的赫爾墨斯法則一致 : 即唯心主義 (Mentalism)、極性法則 (Polarity) 和因果法則 (Cause and Effect)。

2. 專注或專心:這也是一個真實而正確的概念,因為在相同能量的情況下,全部集中於一點上肯定比分散在廣闊區域還要更強大、更高效。我們可以看到,當太陽光通過放大鏡聚焦時,它們會使草地著火;而任何數量的散射光都無法達成。一些吸引力法則的支持者將「制定目標和計劃」列在這一項目中,但我們認為「制定目標和計劃」與我們思維的清晰性和組織更有關係,而非專注力。 從表面上看,《凱巴萊恩》的任何特定法則都與專注不相關,但我們可以說它屬於能限制其他方向活動的力量,如同時鐘鐘擺的運動。

3. 視覺化或創造性想像:這對應於赫爾墨斯的唯心主義、對應法則、振動法則和因果法則。當我們清晰地視覺化某樣東西時,我們就會創造出一個心靈圖象(唯心主義),它對應於我們渴望的東西,並與之和諧地震動。如此一來,相應的情況就會被吸引至我們,不管是正面的還是負面的,取決於我們的意志力,以及我們能夠多清楚地想像出我們所希望的東西。但我們很遺憾地說,我們知道很少人 (包括神秘主義者) 擁有足夠的意志力、專注力和心靈敏鋭度,而能成功地想像出任何東西!有一些真正神祕學團體中教導著可視化技術,且這種能力需要經過多年的艱苦訓練才能獲得。然而,吸引力法則的信徒卻認為,他或她只需看幾段視頻、或隨意瀏覽我們前面提到的書,就能獲得這些能力!

4. 自信:所有真正成功的人都有一個共同點,就是他們相信自己、以及相信自己的能力。這種信念從何而來? 它來自低等或高等心靈的記憶,是前世所獲得經驗的直接結果。 我們只能透過完全自信的方式行事才能培養自信。簡而言之,這是要通過努力,而不是通過夢想達成。 無論我們在生活中處於什麼地位、無論我們擁有什麼才能(而我們都有一些),我們都可以找到機會來實現某些目標。每當我們取得一些成就時,無論多麼微小,我們都會增加信心,同時也會增加我們的意志力。因此,自信主要對應的是赫爾墨斯的因果法則,而唯心主義和峰谷法則也發揮了其作用,因為人類的事務中充滿波浪起伏: 擁有自信的男人或女人會屈服于風暴,並確信人生的波浪會有高峰與低谷的改變,並不斷進行調整和補償。

5. 感恩的心:這完全對應於赫爾墨斯的第一條唯心主義法則。當我們意識到或瞭解到我們的宇宙是一個心智的世界、並且它背後有一個產生一切的心靈時,我們會感謝這個心靈,無論我們如何設想它。這使我們能與宇宙和其支配法則和諧相處,且只要我們遵循這些法則行事,就能獲得繁榮,反之同理。

它有時起作用,有時又不起作用

在我們列舉了構成所謂「吸引力法則」的主要概念後,我們將清楚地知道它是如何起作用,為什麼它並不總是成功,或者不依照實踐者所希望的方式進行。這方面的原因很多,其中一些我們已經在上面討論過。若一個人只有薄弱的意志、或無法有效地集中心思與視覺化,就無法取得任何結果,且其結果將是隨機的,甚至與我們的預期相反。這也是顯而易見的。我可以用「電」來打個比方,因為思考是一種電的活動,且人是一種電磁存在,而科學正在慢慢發現這一點。當一個人輸入過多或錯誤的電流型態時,就會燒斷保險絲;若輸入太少的話,機器則不能有效運作。這種自然現象遵從了眾所周知 (但卻未被正確理解) 的神秘學格言,也就是第二條普遍的赫爾墨斯法則:「其上如其下」。當我們變得越有智慧,就越不可能燒斷保險絲,且就越有可能獲得我們想要的東西。

在我們之前提到的電影《秘密》中,有人聲稱,若你想要獲得任何想要的東西,你只要想著它們,「宇宙」就會大量將此提供給你。因此,如果你想的是錢,你就會得到錢;如果你專注於你的債務,你就會一直處於債務之中。如果你想著要瘦下來,你就會變得很苗條,而如果你經常擔心自己有多胖,你就會一直胖下去。不幸的是,根據先前討論的理由,宇宙並非以這種簡單化且相當幼稚的方式運作。去看看那些從不休假的忙碌螞蟻!你見過任何一隻蜜蜂一廂情願地浪費時間,只是在試圖「吸引」花蜜嗎?不,當然沒有,因為螞蟻和蜜蜂都本能地遵守大自然法則,其中第一條法則就是:所有的生命,無論多麼卑微或偉大,都應該工作!只有人在他的盲目和傲慢中,認為他可以對宇宙法則嗤之以鼻,並且不勞而獲。

因此,如果我們除了專注於我們渴望的事物 (不管是什麼),並清楚地將它視覺化、堅定不移地相信我們會得到它,我們還需要著手創造促進成功的物質情況;如此一來,我們就有可能得到我們想要的東西。你想發財嗎? 那麼去視覺化財富,並通過各種手段關注它。但是也要將自己置於能達成願望的情況中,比如投資於某事或某人、獲得一份更好的工作、通過培訓提高技能或教育。 簡而言之,除非你通過純粹的汗水和辛勞,並將「行動」結合於思想 (無論多麼「正面」),否則,無論多少「可視化」或「專注」都不會讓你前進更遠,甚至哪裡都到不了。

這是這個所謂的「法則」的另一個主要缺陷,它誤導人們相信,僅靠創造性想像和正面思考就能神奇地吸引他們所欲之物,而不須為之努力。這也是為什麼這種一廂情願的想法往往不能產生任何結果。一個人若要在生活中的任何事情上取得成功,所需要的是天賦、決心、毅力、耐心、和努力工作,最重要的是對自己的信心。 如果你是誠實的 (如果我們真的希望在任何事情上取得成功,就必須對自己是誠實的 ),那麼你會知道我們寫下了真相,儘管對於那些認為有成功的捷徑存在於身體、心智或精神領域的人來說,這個真相是多麼令人不快。 人必須工作,我們只有工作才能獲得我們的努力所應得的結果。

但吸引力法則也有更進一步的缺陷。 如果幾個人都想得到同樣的工作、並且狂熱地想著它的話要怎麼辦?他們要如何都能得到呢?在我們一個相當愚蠢的故事《冥想;或逃跑之路》中,有個段落恰當的比喻了吸引力法則。引用如下:

『當他年滿18歲時,他開始給他的親戚寫信,他們分佈在世界各地,都是著名的開拓者和旅行者。他努力勸說這些好心人替他付清各種款項,以便他能進一步訓練和發展他那奇妙的懶惰天才。他認為,在他做這件事情時,不妨能有一些錢偶爾去度假,以好好享受一下;畢竟『只工作不玩耍,聰明孩子也變傻。』這句話在當時也是一句眾所周知的諺語。但是奇怪的是,他並沒有幸運地獲得他認為自己有權得到的財務支持,因為即使在12世紀,不願意拿出現金的人不比現代少。』

根據吸引力法則,這位神童應該要得到他想要的現金。畢竟,他不僅將其可視化,還寫了大量的乞討信,因此以一種完全聰明的方式將正面的思考與行動結合起來;儘管這罕見地背離了他慣常的懶惰。我們在前面給了你答案:「吸引力」只是赫爾墨斯極性法則的一半部分而已,而且我們都有兩個心靈。由於他缺乏現金,因而對財富處於排斥的狀態,且無論他如何想像一捆捆清脆的美元鈔票,都無法改變這一基本事實。此外,他的願望與他的親戚們的願望嚴重對立,因為後者不願意放棄他們的金錢! 這就引出了這項調查的最後一部分,也就是吸引力法則中固有的道德維度;我們在引言中提到了這一點,但它的支持者往往忽視了它。

道德層面

吸引力法則最吸引人的地方在於能滿足自身利益,而這正是悲劇發生之處。 「我們想要的」和「我們需要的」是兩件完全不同的事情,而且往往是完全相悖的。雖然在本質上,一個人渴望更大的房子、豪華汽車、減肥、或獲得晉陞,這並沒有錯,但不能將它們作為我們的主要目標來關注。這一點對於真誠尋求開悟和擺脫低等心靈慾望的人來說,尤為真實。 我們需要在這裡引用《聖經》嗎? 『人若賺得全世界,賠上自己的靈魂,有什麼益處呢?』 (馬可福音8:36)。靈魂在這裡當然是指高等心靈。在整本《聖經》中,關於如何正確看待物質和慾望的最好建議,可見於《馬太福音》第6章第29–33節。

『何必為衣服憂慮呢?你們想野地裏的百合花怎麼長起來:它們也不勞苦,也不紡線;然而我告訴你們:『就是所羅門極榮華的時候,他所穿戴的,還不如這花中一朵呢。你們這小信的人哪,野地裏的草今天還在,明天就丟在爐裏, 神還給它們這樣的妝飾,何況你們呢?所以,不要憂慮說:『我們吃甚麼?』或是『喝甚麼?』或是『穿甚麼?』(這些都是外邦人所求的;)你們需用的這一切東西,你們的 天父是知道的。但你們要先求神的國,和他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

「外邦人」並不是如字面上指那些信仰猶太教以外的人,而是指那些只在物質生活中找到唯一快樂、並渴望它甚於一切的人。 我們也不應該把這些句子當作不做任何努力的藉口,就像查爾斯-狄更斯 (Charles Dickens) 的《大衛-科波菲爾》(David Copperfield)中,有位可憐的米考伯 (Micawber) 先生總是「希望」有什麼東西會出現 ! 如果米考伯是一個真實活在現代的人,那麼無疑他會是一個堅定的吸引力法則的信徒,因為他總是有著正面的想法。可悲的是,他的正面性並沒有延伸到任何實際行為來改善自己,如今的人們或許也犯著同樣錯誤。

我們在引言中提到有位讀者曾問說,吸引力法則中所涉及的做法是否可能有害或危險?就我們到目前為止所討論的看來,很明顯它們是可能是如此。 以物質財富為例,如果我們能夠得知富人的內心和思想,會不會發現他們其實值得同情而非羨慕的呢? 我們不都聽說過彩票中獎者的故事嗎 ? 他們的生活在獲得突如其來的財富之後變得黯淡無光。佛陀所放棄的巨大財富是今天許多億萬富翁所羡慕的,但他寧可過上貧窮和痛苦的生活。《聖經》告訴我們,弱勢富人要進神的國,比駱駝穿過針的眼還難。 這並不是說巨大的財富是一種罪惡,但這是一項重大責任。積累財富需要付出大量的勞動,保管財富需要持續的謹慎心態,而花費財富需要背負罪惡感,並且永遠會擔心失去財富。

我們並不是說我們都應該成為貧民、住在潮濕的山洞裡、吃著堅果和漿果。每個人都有權利獲得體面生活的必需品,例如足夠的食物、衣服、住所、合適的工作和足夠的閒暇時間來追求自己的精神道路。但在此暫停一下,並問問自己:還有什麼其他是真正需要的?如果你是誠實的,你會說其實很少。 西方現代科技為我們帶來的舒適、小玩意兒和奢侈品,有為我們的生命增加了一絲一毫的精神或道德進步嗎?還是它們使我們更加自私、貪婪和物質化?『人若賺得全世界,卻賠上自己的靈魂,這對他有什麼益處呢?』因而我們再說一遍,我們想要的、和我們實際需要的,往往是兩件完全不同的事情。

然而,有些東西是我們都想要和需要的,而其中最想要的東西也許就是幸福。但甚麼是幸福呢 ?它是否意味著擁有世界上豐富的財物?如果是如此,我們應該期望富人比窮人更快樂,但事實非然。還是它意味著擁有一個完美的身體?我們不知道你的情況,但我們知道有很多被認為擁有完美身體和健康的男男女女,並不那麼快樂。那麼是「自由」嗎 ? 這項美國憲法中規定的「不可剝奪的權利」? 雖然每個人都渴望自由,且沒有一個思想正確的人會否認這個造物者賦予的這一基本權利,但我們應自由地做「喜歡」的事,還是做「應該做」的事呢? 難道不正如《奧拉林達書》告訴我們的那樣 : 『只有那些既不做別人的奴隷、也不做自己的奴隷的人,我才能承認他是自由的。』我們之中有多少人可以如實地說,我們從來沒有成為我們低等本性的奴隷、或者是他人的奴隷?拉爾夫-瓦爾多-特林在他的第一本書 — 《全世界都在尋找什麼》(What all the World’s A‒Seeking) 中寫道:『當我們在為他人服務時會忘卻自己的生命,從而找到自己生命的延長形式;當我們為他人付出的生命越多,我們自己的生命就越充實、越豐富、越偉大、越壯闊、越美麗、也越幸福。』特林說的對。因為如果正確地理解和實踐「服務他人」,就表達了偉大真理之一,能在《聖經》中看到了這一點 : 『若有人想做領頭的,他必作眾人末後的,作眾人的僕人。』(馬可福音9:35)。

無私的服務、免費地提供、不考慮回報或個人利益,便是有史以來給人類最偉大的實用道德原則。每一個為他人服務的行為,都會被強化一千倍或一百萬倍回到我們身上。親愛的讀者,這才是吸引力法則沒有教我們的真正「秘密」,並非只關注於自我及其慾望。這就是真正的幸福和自由,且沒有什麼比這更重要的了。當我們專注於我們天上父親時 (無論我們如何看待這個神聖原則),我們都會忘記自我的渺小慾望。當我們與宇宙法則合作和為其工作時 (其中最偉大的是服務他人),我們吸引了高等力量的關注 : 他們都是僕人,在「父-母」神的領導下統治著宇宙,且他們會提供我們在物質或精神上的需要之物。這是幸福、成功、自由和高生產力的簡單「秘密」。對於那些喜愛「吸引力法則」的複雜性、並從自我滿足中尋找答案的人來說,這或許太過於簡單了。

這回到了我們先前提到的:心靈的力量能塑造我們的生活,無論好壞,無論成功還是失敗,無論自由還是奴役,無論幸福還是悲傷。在我們一篇文章《崇高詩歌中的隱藏智慧》中,我們引用了詩人彌爾頓 (Milton) 的話,他說 : 『心靈,決定了自己的所在,它可以把地獄變天堂,也可以把天堂變地獄。』(《失樂園》)400年後,拉爾夫-瓦爾多-特林重新闡述了這一基本真理,他寫道:『我們每時每刻都在創造我們自己的天堂或地獄;只要我們為自己創造它,我們也在幫助為全世界創造它。』

最後,讓我們要討論的是「健康」,因為許多人正是希望改善健康才被吸引力法則吸引。純粹的健康一定是好事嗎 ? 我們會說不是。如果你回顧一下自己的生命,又或者當你已不再年輕,你會發現當我們身體欠佳時,往往是打開我們心靈的催化劑,它讓我們看到更高的東西。如果一個人沒有經歷過疾病,就不能充分體會健康的祝福,這難道不是事實嗎?如果我們審視人類偉大善人的一生,便會無一例外地發現,他們之中很少人享有完美的健康。貝多芬創作了他耳朵永遠聽不到的神聖音樂,彌爾頓在幾乎完全失明的情況下寫出了《失樂園》,莫扎特在臨死前還努力創作他未完成的《安魂曲》。

總結

總之,我們得小心我們所希求的東西,以免我們在收到它時感到非常後悔! 我們也應確保我們的慾望不會傷害或不利於那些可能也尋求著同樣事物的其他人。 讓我們記住,我們想要的東西往往與我們需要的東西直接衝突:我們需要的是在同情、愛和理解中成長,而這最終會導致智慧。 最重要的是,我們要記住,真正的幸福在於服務他人,而不是服務自己。如果我們做到這些,吸引力法則對我們就沒有任何誘惑力,因為我們將超越其中的錯誤概念和誘人的承諾,而沐浴在神聖法則的清澈之光中,從而擺脫所有塵世的幻覺和誘惑,最終獲得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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