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引力法则的诱惑
调查所谓的「吸引力法则」和与之相关的错误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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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绍
在过去的一个世纪里,无数的心理学家、指导个人发展的 「老师」、和其他自封的「专家」,写下了大量关于所谓「吸引力法则」和如何使用它的书籍。自从互联网的出现以来,人们能更轻易的阅览视频、博客和社交媒体网页,使得这种情况已大大增加 : 它们鼓吹释放所谓的「想像创造力」以获得财富、健康和幸福。在这些指南中,有些是善意的,然而更多的并非如此;有些人则建立了大型企业,并通过传播吸引力法则和所宣称的好处,来赚取了大量财富。
本篇的调查是要发现这个所谓的「法则」中有什么真相,并消除与之相关的许多误解。我们的读者们曾在电子邮件中表达了他们的担忧 :
『根据我的理解,确实存在这样的一个自然法则,尽管它的运作方式可能与书本和教学视频中的描述不同。然而,当我们严格训练使用我们创造性心灵意象时,难道不就是「心灵与所欲之物的契合」吗?如果这些契合是唯物主义的,在我看来是有害的,就算其目的不是为了伤害别人。而若它们的目的是为了伤害或操纵他人,那么这可能是彻头彻尾的危险。我知道我身边有许多善意的人参与了这种做法,并经常担心这些做法是否可能有害或危险。』
我们希望能在本次调查中回答这些问题。但在这样做之前,我们必须指出,吸引力法则中提到的做法并无新意。它们都属于魔法的范畴,而正如我们在《神秘学十堂课 — 魔法》文章中所讨论的那样,魔法可能被用于善或恶。任何魔法产生的效果都只取决于意图,无论是好是坏。 这适用于每一种的创造性的心灵成像,不管它受到什么样的伪科学语言来掩盖。在最好的情况下,吸引力法则能与大自然的普遍法则合作,从而为我们自己和他人带来正面的变化。在最坏的情况下,它是纯粹的黑魔法,铺设了通往地狱的道路,无论这地狱是象征性的还是字面上的。而在这两个极端之间,则包含了人类志向和欲望的各种色彩和色调。那么,什么是「吸引力法则」呢 ? 如果它真的有效的话,它是如何运作的?让我们从头开始,简单回顾一下这个所谓「法则」的起源。
旧瓶装新酒
你们大多数人都听说过「旧瓶装新酒」这一说法,这源自于《马太福音》、《马可福音》和《路加福音》中记载的寓言。『人也不把新酒装在旧瓶里,不然,瓶就破了,酒就流出来了,瓶子就坏了 : 惟有把新酒装在新瓶里,两样都保住了。』(马太福音9:17)。但这正是那些支持所谓「吸引力法则」的人已经和正在做的事情!几千年来,神秘科学已经知道并教导人们,宇宙是由心智产生的,而不是像科学认为的那样由物质产生。由此可知,我们的一切、以及我们通过感官所体验到的一切,都是心智力量运作的结果。这些力量和支配它们的神秘法则很大一部分构成了秘密教义,由古代神秘学校传授给学生,这点我们在《启蒙者和启蒙》一文中讨论过。
随著时间的推移,这些秘密的一部分被泄露出来,落入了未受教导和没有经验的人手中;它们被曲解了,而且往往被滥用于自私的目的。正如我们在介绍中所说的,透过「心智创造的想像」和「专注」所带来的改变就是魔法。当我们在文章末段探讨吸引力法则的道德层面时,会再来讨论这一点。魔法确实是一个非常古老的瓶子,或者说是一系列的瓶子,因为魔法有很多不同的划分。「吸引力法则」的支持者盗用了「视觉化」和「专注」的魔法实践,并不加区别地将其混合各种「新时代」的概念,而炮制所谓的吸引力「法则」;这正是耶稣建议人们不要做的事 : 将旧酒装入新瓶。
这瓶老酒被重新包装和贴上标签,以供现代大众消费;在剔除了其中的神秘学智慧后,形成了19世纪末才出现的「吸引力法则」主体。这在某种程度上也须怪罪布拉瓦茨基夫人 (Madame Blavatsky ),因为在她 1877 年出版的《揭开伊希斯的面纱》中,她向西方首次介绍了神秘科学。到了本世纪末,拉尔夫-瓦尔多-特林(Ralph Waldo Trine)、普伦蒂斯-莫尔福德 (Prentice Mulford) 和威廉-沃尔特-阿特金森 (William Walter Atkinson) 等新思想作家,在他们各自的书籍中普及了布拉瓦茨基所揭示的神秘法则。其中的许多作家无疑都是出于好意,并且我们还强烈推荐特林的《与无限契合》(In Tune with the Infinite) 这本同类作品中的经典,我们在其他文章中有提到。但没过多久就出现了许多模仿者,它们都缺乏拉尔夫-瓦尔多-特林的智慧和善意,且更多的是受到了物质目的而非精神目的所驱使,开始将他的教义转而用于自己可疑的意图。
这一过程的高峰可见于布鲁斯-麦克莱兰(Bruce MacLelland)的《通过思想力量实现繁荣》(1907年)、华莱士-D-沃茨(Wallace D. Wattles)的《致富的科学》(1910年)和拿破仑-希尔(Napoleon Hill)于1937年出版的《思考与致富》等书中。希尔的书卖出了 6000 多万册,证明了在大多数人的心目中,致富永远比成为智者更重要!而当我们到了现代,则有电影《秘密》(2006年)和朗达-拜恩 (Rhonda Byrne) 撰写的配套书籍,将「吸引力法则」带到了数百万人的面前。随后,埃丝特 (Esther) 和杰里-希克斯 (Jerry Hick) 的《金钱与吸引力法则》(2008年)迅速问世,此后又催生了无数类似的书籍,都是承诺幸福、成功、名声和财富。我们的文章《星光界对话》第七部分提到了埃丝特和杰里-希克都是骗子,它们编造一群称为「亚伯拉罕」的「灵体」的教导。
那么,这个大肆宣传的「秘密」到底是什么呢?根据吸引力法则的支持者说法,它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 : 『思想可以变成实物。』对于数百万位观看了这部电影、或购买了此书籍的人来说,这个道理或许是新知识,但这是神秘科学早就知道了。这个所谓的「秘密」包含在赫尔墨斯的《翠玉录》碑文中,而一般人对这个法则的理解甚少。它也出现在《凯巴莱恩》(Kybalion) 中所描述的赫尔墨斯法则第一条,即所谓的「唯心主义」(Mentalism),而理解这条法则的人更少。一般人、普通的神秘主义者也无法理解这些法则,因为正如我们在许多文章中指出的那样,一个人需要经过多年的训练和经由真正的神秘科学老师的指导,才能开始理解其全部含义并应用它们。
这些法则的一部分也进入了心理学和行为科学的许多领域,例如神经语言程序学(NLP)、认知行为疗法(CBT)、心理治疗、个人发展和最新流行的所谓「正念」实践。这些体系所使用的方法和原理各不相同,但都旨在改变心智状态。因此,他们都运用了魔法,不管是有意识的还是无意识的,因为魔法就是行使意志的技艺和科学,并利用想像力的创造力进行改变,不管是好的还是坏的。如果是前者,那就是白魔法,如果是后者,那就是黑魔法;这个事实是任何伪科学的贴标、重新包装或巧妙营销都无法掩盖的。关于这条「法则」 的起源就说到这儿,那它的基本原理是什么呢?
剖析吸引力法则
正如我们先前看到的,吸引力法则可以追溯到始于 19 世纪的新思想运动,后来发展为新时代神秘主义。但我们也看到,这些想法有一个被掩盖的面向,尽管它们被灌入的「瓶子」是新的,但事实上并非如此。除了追溯到布拉瓦茨基所揭示的心智隐秘力量外,我们还必须考虑到 1908 年首次出版的《凯巴莱恩》等书籍,它们进一步影响了这些思想的发展。在此书中,提到了赫尔墨斯法则的第一条:「唯心主义」。 这法则告诉我们,一切都源于心灵,宇宙是心智力量运作的结果。 这个概念很快就能被那些对于神秘学知之甚少、或一无所知的人所理解了。但我们曾在神秘学课程的第一部分解释过,人类的心灵是双重的,由低等和高等心灵组成。
那些运用吸引力法则的人,对于低等或高等心灵的运作知之甚少或一无所知,因而无法确定哪个心灵在引导他们的欲望。这将导致无论他们试图「吸引」什么,都可能被不契合于这种欲望的心灵所阻挡。又或者,他们可能会得到与他们欲求恰恰相反的结果。这就是这个「法则」的许多严重缺陷之一,因为它是建立在「同类能量相吸」的错误命题上。在大多数人身上,这两种心灵处于严重的对立状态,所以其中一种心灵的「能量」(用吸引力法则信徒的术语来说) 与另一种心灵的「能量」相抵触。我们在关于赫尔墨斯教义的系列文章中提到,在普遍的「极性法则」中,「吸引力」只是其中的一半。另一半是「排斥力」,而两者的共同作用能产生平衡 。有些人愚蠢地认为正面思考、专注、视觉化和自信心,就是能满足欲望和实现梦想的全部条件;他们缺乏了「平衡」这种品质。稍后我们将回来讨论这个关键。
如果吸引力法则的运作确实如其支持者所声称的那样,那就代表著如果你热切地渴望得到钱,你就会得到它。如果你一心想要一份新工作,你就会得到它。如果你肯定的认为自己很苗条,体重就会神奇地下降。相反,如果你经常担心钱的问题,你就会一直保持贫穷。如果你抱怨你的工作有多糟糕、你有多讨厌它,你永远不会得到一个更好的工作。这些概括了吸引力法则如何被普遍误解,也展示它是多么一种令人遗憾的懒惰思维。事实上,那些贫穷的人 (举个例子) 正因为处于排斥的状态,而导致任何「正面」的想法都不能改变这一事实。《圣经》告诉我们:『凡有的,必赐给他,使他富足;没有的,连他所拥有的也要夺去。』(马太福音25:29)这表明,福音书的作者知道极性法则,而吸引力法则的支持者不知道。
这解释了为什么吸引力法则并不总如其支持者所声称或希望的那般有效。这也解释为什么心理学、行为科学以及由此产生的各种疗法,对于心灵及其如何运作等问题上,只能给我们一个的片面观点;因为这些支持者很大程度上不知道我们有两个心灵。因此,吸引力法则只是几个不同的神秘法则和原则的巨大混合体,它们被一些既不了解它、也不知道如何明智地应用它的人所劫持了。为了解开这一大堆矛盾和误解,我们需要仔细探讨这种伪法则所依据的主要概念,以及它们在多大程度上(如果有的话)符合神秘科学的真正法则。
吸引力法则的主要概念
- 正面思考:现代科学承认了神秘学早已知道的事实:负面的思维会带来负面的情况,如同正面善意的想法会带来幸福和满足。 这个事实毋庸置疑,因为众所周知的「安慰剂效应」证明了这一点。 因此,我们可以说此概念是真实的,且它与三个普遍的赫尔墨斯法则一致 : 即唯心主义 (Mentalism)、极性法则 (Polarity) 和因果法则 (Cause and Effect)。
2. 专注或专心:这也是一个真实而正确的概念,因为在相同能量的情况下,全部集中于一点上肯定比分散在广阔区域还要更强大、更高效。我们可以看到,当太阳光通过放大镜聚焦时,它们会使草地著火;而任何数量的散射光都无法达成。一些吸引力法则的支持者将「制定目标和计划」列在这一项目中,但我们认为「制定目标和计划」与我们思维的清晰性和组织更有关系,而非专注力。 从表面上看,《凯巴莱恩》的任何特定法则都与专注不相关,但我们可以说它属于能限制其他方向活动的力量,如同时钟钟摆的运动。
3. 视觉化或创造性想像:这对应于赫尔墨斯的唯心主义、对应法则、振动法则和因果法则。当我们清晰地视觉化某样东西时,我们就会创造出一个心灵图象(唯心主义),它对应于我们渴望的东西,并与之和谐地震动。如此一来,相应的情况就会被吸引至我们,不管是正面的还是负面的,取决于我们的意志力,以及我们能够多清楚地想像出我们所希望的东西。但我们很遗憾地说,我们知道很少人 (包括神秘主义者) 拥有足够的意志力、专注力和心灵敏锐度,而能成功地想像出任何东西!有一些真正神秘学团体中教导著可视化技术,且这种能力需要经过多 年的艰苦训练才能获得。然而,吸引力法则的信徒却认为,他或她只需看几段视频、或随意浏览我们前面提到的书,就能获得这些能力!
4. 自信:所有真正成功的人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他们相信自己、以及相信自己的能力。这种信念从何而来? 它来自低等或高等心灵的记忆,是前世所获得经验的直接结果。 我们只能透过完全自信的方式行事才能培养自信。简而言之,这是要通过努力,而不是通过梦想达成。 无论我们在生活中处于什么地位、无论我们拥有什么才能(而我们都有一些),我们都可以找到机会来实现某些目标。每当我们取得一些成就时,无论多么微小,我们都会增加信心,同时也会增加我们的意志力。因此,自信主要对应的是赫尔墨斯的因果法则,而唯心主义和峰谷法则也发挥了其作用,因为人类的事务中充满波浪起伏: 拥有自信的男人或女人会屈服于风暴,并确信人生的波浪会有高峰与低谷的改变,并不断进行调整和补偿。
5. 感恩的心:这完全对应于赫尔墨斯的第一条唯心主义法则。当我们意识到或了解到我们的宇宙是一个心智的世界、并且它背后有一个产生一切的心灵时,我们会感谢这个心灵,无论我们如何设想它。这使我们能与宇宙和其支配法则和谐相处,且只要我们遵循这些法则行事,就能获得繁荣,反之同理。
它有时起作用,有时又不起作用
在我们列举了构成所谓「吸引力法则」的主要概念后,我们将清楚地知道它是如何起作用,为什么它并不总 是成功,或者不依照实践者所希望的方式进行。这方面的原因很多,其中一些我们已经在上面讨论过。若一个人只有薄弱的意志、或无法有效地集中心思与视觉化,就无法取得任何结果,且其结果将是随机的,甚至与我们的预期相反。这也是显而易见的。我可以用「电」来打个比方,因为思考是一种电的活动,且人是一种电磁存在,而科学正在慢慢发现这一点。当一个人输入过多或错误的电流型态时,就会烧断保险丝;若输入太少的话,机器则不能有效运作。这种自然现象遵从了众所周知 (但却未被正确理解) 的神秘学格言,也就是第二条普遍的赫尔墨斯法则:「其上如其下」。当我们变得越有智慧,就越不可能烧断保险丝,且就越有可能获得我们想要的东西。
在我们之前提到的电影《秘密》中,有人声称,若你想要获得任何想要的东西,你只要想著它们,「宇宙」就会大量将此提供给你。因此,如果你想的是钱,你就会得到钱;如果你专注于你的债务,你就会一直处于债务之中。如果你想著要瘦下来,你就会变得很苗条,而如果你经常担心自己有多胖,你就会一直胖下去。不幸的是,根据先前讨论的理由,宇宙并非以这种简单化且相当幼稚的方式运作。去看看那些从不休假的忙碌蚂蚁!你见过任何一只蜜蜂一厢情愿地浪费时间,只是在试图「吸引」花蜜吗?不,当然没有,因为蚂蚁和蜜蜂都本能地遵守大自然法则,其中第一条法则就是:所有的生命,无论多么卑微或伟大,都应该工作!只有人在他的盲目和傲慢中,认为他可以对宇宙法则嗤之以鼻,并且不劳而获。
因此,如果我们除了专注于我们渴望的事物 (不管是什么),并清楚地将它视觉化、坚定不移地相信我们会得到它,我们还需要著手创造促进成功的物质情况;如此一来,我们就有可能得到我们想要的东西。你想发财吗? 那么去视觉化财富,并通过各种手段关注它。但是也要将自己置于能达成愿望的情况中,比如投资于某事或某人、获得一份更好的工作、通过培训提高技能或教育。 简而言之,除非你通过纯粹的汗水和辛劳,并将「行动」结合于思想 (无论多么「正面」),否则,无论多少「可视化」或「专注」都不会让你前进更远,甚至哪里都到不了。
这是这个所谓的「法则」的另一个主要缺陷,它误导人们相信,仅靠创造性想像和正面思考就能神奇地吸引他们所欲之物,而不须为之努力。这也是为什么这种一厢情愿的想法往往不能产生任何结果。一个人若要在生活中的任何事情上取得成功,所需要的是天赋、决心、毅力、耐心、和努力工作,最重要的是对自己的信心。 如果你是诚实的 (如果我们真的希望在任何事情上取得成功,就必须对自己是诚实的 ),那么你会知道我们写下了真相,尽管对于那些认为有成功的捷径存在于身体、心智或精神领域的人来说,这个真相是多么令人不快。 人必须工作,我们只有工作才能获得我们的努力所应得的结果。
但吸引力法则也有更进一步的缺陷。 如果几个人都想得到同样的工作、并且狂热地想著它的话要怎么办?他们要如何都能得到呢?在我们一个相当愚蠢的故事《冥想;或逃跑之路》中,有个段落恰当的比喻了吸引力法则。引用如下:
『当他年满18岁时,他开始给他的亲戚写信,他们分布在世界各地,都是著名的开拓者和旅行者。他努力劝说这些好心人替他付清各种款项,以便他能进一步训练和发展他那奇妙的懒惰天才。他认为,在他做这件事情时,不妨能有一些钱偶尔去度假,以好好享受一下;毕竟『只工作不玩 耍,聪明孩子也变傻。』这句话在当时也是一句众所周知的谚语。但是奇怪的是,他并没有幸运地获得他认为自己有权得到的财务支持,因为即使在12世纪,不愿意拿出现金的人不比现代少。』
根据吸引力法则,这位神童应该要得到他想要的现金。毕竟,他不仅将其可视化,还写了大量的乞讨信,因此以一种完全聪明的方式将正面的思考与行动结合起来;尽管这罕见地背离了他惯常的懒惰。我们在前面给了你答案:「吸引力」只是赫尔墨斯极性法则的一半部分而已,而且我们都有两个心灵。由于他缺乏现金,因而对财富处于排斥的状态,且无论他如何想像一捆捆清脆的美元钞票,都无法改变这一基本事实。此外,他的愿望与他的亲戚们的愿望严重对立,因为后者不愿意放弃他们的金钱! 这就引出了这项调查的最后一部分,也就是吸引力法则中固有的道德维度;我们在引言中提到了这一点,但它的支持者往往忽视了它。
道德层面
吸引力法则最吸引人的地方在于能满足自身利益,而这正是悲剧发生之处。 「我们想要的」和「我们需要的」是两件完全不同的事情,而且往往是完全相悖的。虽然在本质上,一个人渴望更大的房子、豪华汽车、减肥、或获得晋升,这并没有错,但不能将它们作为我们的主要目标来关注。这一点对于真诚寻求开悟和摆脱低等心灵欲望的人来说,尤为真实。 我们需要在这里引用《圣经》吗? 『人若赚得全世界,赔上自己的灵魂,有什么益处呢?』 (马可福音8:36)。灵魂在这里当然是指高等心灵。在整本《圣经》中,关于如何正确看待物质和欲望的 最好建议,可见于《马太福音》第6章第29–33节。
『何必为衣服忧虑呢?你们想野地里的百合花怎么长起来:它们也不劳苦,也不纺线;然而我告诉你们:『就是所罗门极荣华的时候,他所穿戴的,还不如这花中一朵呢。你们这小信的人哪,野地里的草今天还在,明天就丢在炉里, 神还给它们这样的妆饰,何况你们呢?所以,不要忧虑说:『我们吃甚么?』或是『喝甚么?』或是『穿甚么?』(这些都是外邦人所求的;)你们需用的这一切东西,你们的 天父是知道的。但你们要先求神的国,和他的义;这些东西都要加给你们了。』
「外邦人」并不是如字面上指那些信仰犹太教以外的人,而是指那些只在物质生活中找到唯一快乐、并渴望它甚于一切的人。 我们也不应该把这些句子当作不做任何努力的借口,就像查尔斯-狄更斯 (Charles Dickens) 的《大卫-科波菲尔》(David Copperfield)中,有位可怜的米考伯 (Micawber) 先生总是「希望」有什么东西会出现 ! 如果米考伯是一个真实活在现代的人,那么无疑他会是一个坚定的吸引力法则的信徒,因为他总是有著正面的想法。可悲的是,他的正面性并没有延伸到任何实际行为来改善自己,如今的人们或许也犯著同样错误。
我们在引言中提到有位读者曾问说,吸引力法则中所涉及的做法是否可能有害或危险?就我们到目前为止所讨论的看来,很明显它们是可能是如此。 以物质财富为例,如果我们能够得知富人的内心和思想,会不会发现他们其实值得同情而非羡慕的呢? 我们不都听说过彩票中奖者的故事吗 ? 他们的生活在获得突如其来的财富之后变得黯淡无光。佛陀所放弃的巨大财富是今天许多亿万富翁所羡慕的,但他宁可过上贫穷和痛苦的生活。《圣经》告诉我们,弱势富人 要进神的国,比骆驼穿过针的眼还难。 这并不是说巨大的财富是一种罪恶,但这是一项重大责任。积累财富需要付出大量的劳动,保管财富需要持续的谨慎心态,而花费财富需要背负罪恶感,并且永远会担心失去财富。
我们并不是说我们都应该成为贫民、住在潮湿的山洞里、吃著坚果和浆果。每个人都有权利获得体面生活的必需品,例如足够的食物、衣服、住所、合适的工作和足够的闲暇时间来追求自己的精神道路。但在此暂停一下,并问问自己:还有什么其他是真正需要的?如果你是诚实的,你会说其实很少。 西方现代科技为我们带来的舒适、小玩意儿和奢侈品,有为我们的生命增加了一丝一毫的精神或道德进步吗?还是它们使我们更加自私、贪婪和物质化?『人若赚得全世界,却赔上自己的灵魂,这对他有什么益处呢?』因而我们再说一遍,我们想要的、和我们实际需要的,往往是两件完全不同的事情。
然而,有些东西是我们都想要和需要的,而其中最想要的东西也许就是幸福。但甚么是幸福呢 ?它是否意味著拥有世界上丰富的财物?如果是如此,我们应该期望富人比穷人更快乐,但事实非然。还是它意味著拥有一个完美的身体?我们不知道你的情况,但我们知道有很多被认为拥有完美身体和健康的男男女女,并不那么快乐。那么是「自由」吗 ? 这项美国宪法中规定的「不可剥夺的权利」? 虽然每个人都渴望自由,且没有一个思想正确的人会否认这个造物者赋予的这一基本权利,但我们应自由地做「喜欢」的事,还是做「应该做」的事呢? 难道不正如《奥拉林达书》告诉我们的那样 : 『只有那些既不做别人的奴隷、也不做自己的奴隷的人,我才能承认他是自由的。』我们之中有多少人可以如实地说,我 们从来没有成为我们低等本性的奴隷、或者是他人的奴隷?拉尔夫-瓦尔多-特林在他的第一本书 — 《全世界都在寻找什么》(What all the World’s A‒Seeking) 中写道:『当我们在为他人服务时会忘却自己的生命,从而找到自己生命的延长形式;当我们为他人付出的生命越多,我们自己的生命就越充实、越丰富、越伟大、越壮阔、越美丽、也越幸福。』特林说的对。因为如果正确地理解和实践「服务他人」,就表达了伟大真理之一,能在《圣经》中看到了这一点 : 『若有人想做领头的,他必作众人末后的,作众人的仆人。』(马可福音9:35)。
无私的服务、免费地提供、不考虑回报或个人利益,便是有史以来给人类最伟大的实用道德原则。每一个为他人服务的行为,都会被强化一千倍或一百万倍回到我们身上。亲爱的读者,这才是吸引力法则没有教我们的真正「秘密」,并非只关注于自我及其欲望。这就是真正的幸福和自由,且没有什么比这更重要的了。当我们专注于我们天上父亲时 (无论我们如何看待这个神圣原则),我们都会忘记自我的渺小欲望。当我们与宇宙法则合作和为其工作时 (其中最伟大的是服务他人),我们吸引了高等力量的关注 : 他们都是仆人,在「父-母」神的领导下统治著宇宙,且他们会提供我们在物质或精神上的需要之物。这是幸福、成功、自由和高生产力的简单「秘密」。对于那些喜爱「吸引力法则」的复杂性、并从自我满足中寻找答案的人来说,这或许太过于简单了。
这回到了我们先前提到的:心灵的力量能塑造我们的生活,无论好坏,无论成功还是失败,无论自由还是奴役,无论幸福还是悲伤。在我们一篇文章《崇高诗歌中的隐藏智慧》中,我们引用了诗人弥尔顿 (Milton) 的话,他说 : 『心 灵,决定了自己的所在,它可以把地狱变天堂,也可以把天堂变地狱。』(《失乐园》)400年后,拉尔夫-瓦尔多-特林重新阐述了这一基本真理,他写道:『我们每时每刻都在创造我们自己的天堂或地狱;只要我们为自己创造它,我们也在帮助为全世界创造它。』
最后,让我们要讨论的是「健康」,因为许多人正是希望改善健康才被吸引力法则吸引。纯粹的健康一定是好事吗 ? 我们会说不是。如果你回顾一下自己的生命,又或者当你已不再年轻,你会发现当我们身体欠佳时,往往是打开我们心灵的催化剂,它让我们看到更高的东西。如果一个人没有经历过疾病,就不能充分体会健康的祝福,这难道不是事实吗?如果我们审视人类伟大善人的一生,便会无一例外地发现,他们之中很少人享有完美的健康。贝多芬创作了他耳朵永远听不到的神圣音乐,弥尔顿在几乎完全失明的情况下写出了《失乐园》,莫扎特在临死前还努力创作他未完成的《安魂曲》。
总结
总之,我们得小心我们所希求的东西,以免我们在收到它时感到非常后悔! 我们也应确保我们的欲望不会伤害或不利于那些可能也寻求著同样事物的其他人。 让我们记住,我们想要的东西往往与我们需要的东西直接冲突:我们需要的是在同情、爱和理解中成长,而这最终会导致智慧。 最重要的是,我们要记住,真正的幸福在于服务他人,而不是服务自己。如果我们做到这些,吸引力法则对我们就没有任何诱惑力,因为我们将超越其中的错误概念和诱人的承诺,而沐浴在神圣法则的清澈之光中,从而摆脱所有尘世的幻觉和诱惑,最终获 得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