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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七大组成原则 — 我们是什么?

布拉瓦茨基的七大原则教义

对我们来说,能够确实的理解我们是谁、是什么以及由什么组成,是非常重要的。大多数人都熟悉精神、灵魂和身体这三个词,但这三个词并不能充分或适当地解释人类组成的真正本质。除此之外,许多人混淆了「灵魂」和「精神」这两个词,错误地认为它们是同一回事。

在神秘学的教义中,布拉瓦茨基和大师们将人类描述为由七大原则构成,并且分为高等的三元组和低等的四元组。这七个原则、或称本质的七部分,分别是神圣部分、精神部分、心灵部分、激情部分、生命部分、星光体部分和身体部分。前三者组成高等三元组,它们永远存在;而低等的后四者在人死后消逝,并在每一个转世中获取新的。

神秘学指出,这个关于七大原则的教导 — 连同业力和轮回的教导 — 对人类是最重要的。这篇文章只提供了一个简单的概述和介绍,但希望这能引起许多人的兴趣并有所收获。

精神三元组

#7 阿特曼(Atman) — 神圣部分

阿特曼(Atman,或写作Atma),是人精神存在的最高和最重要的部分。它是纯粹的永恒精神,是人类的本体 (Higher Self)、神圣的我 (Divine Self)、真我(Real Self),它在本质和特性上与无限至高本体 (Infinite Supreme Self)是一样的。这符合印度教的基本教义:我们的本体 (阿特曼) 就是最高的本体(梵)。阿特曼的字面意思是本体 (Self),它是我们的原则中唯一一个可以勉强使用「本体」这个的术语的原则。

然而这不是属于个人的,你不能说这是「我的阿特曼 」或 「你的阿特曼」;永恒的精神既不是你的也不是我的,也不是任何人单独拥有的。既没有「我的阿特曼」,也没有「你的阿特曼」,只有「阿特曼」,即所有人的「遍一本体」。在此一切才是真正的一体;在这个阿特曼的教导之中,包含了普遍一体性、神圣一切性和非二元性的金钥匙(也是世界和平的钥匙)。我是阿特曼,你是阿特曼,阿特曼是我们真正的「是谁」以及「是什么」。它是我们的重要本质,是我们的真我,是一切中的一切。事实上,它是遍一且唯一的实在;正如奥义书所说:『这个阿特曼就是梵。』

由于阿特曼就是神本身,我们应该永远记住:它从不投生身或轮回转世,也从不受我们的业力甚至任何东西的影响;它单纯的就是「存在」。

#6 菩提(Buddhi) — 精神部分

菩提是人类构成中第二高的原则,被称为精神灵魂,是阿特曼(最高原则)用以放射其光芒的载体。菩提原则与阿特曼一样也是非个体性的,我们不能用「我的菩提」或「你的菩提」来谈论。而与流行观点相反的是,菩提并不是「直觉」的同义词;而是当心灵越接近菩提时,直觉在心灵中产生。菩提除了作为阿特曼(本体)的载体外,就与其他事情都没有关系。

「单体」(Monad,意思为「终极单元」或 「基本单元」)是一个术语,用于描述人类构成的两个最高原则 ,即阿特曼和菩提的结合。没有什么比阿特曼更高的了,阿特曼是人的精神存在中最高的部分。因为「阿特曼」就是神本身,它必须有一个载体,才能通过这个载体把它的光芒放射到个体灵魂;菩提是就这个载体,而两者的结合称为单体。

#5 心灵(Manas) — 心智部分

心灵是人的心智原则,是意识的面向,是思想个体,是会轮回转世的永恒个体。事实上,它是人类灵魂,心灵和灵魂是同一个东西。而把心灵和大脑混为一谈是个错误,他们是两件事:大脑只是一个物质器官,只是作为心灵/灵魂的物直载体。心灵/灵魂是真正的思想者,在身体转世时通过大脑来体现。

在神秘学的教义中,心灵原则通常被称为「自我」(Ego)。我们平常称的「我 」在真实和字面意义上对应到的是「自我」,而非「本体」(Self)。

这个心灵实体 ― 即人类的个体灵魂― 在每一次转世时,通过每一个思想、语言和行动而种下了各种起因,然后就得在今世或以后的几世中,受到对应所产生的后果而受业力影响,因此它是业力的创造者和承受者。

心灵有双重性质,即高等心灵和低等心灵。当心灵和意识被提升至更崇高的、精神的、抽象的、理智的事物,或者沉浸在那些善、真、纯粹、爱、慈悲和美的事物时,它就成为高等心灵,并越来越接近于菩提的神圣光辉,即精神灵魂。而相反的,当心灵和意识向下沈沦到生命中低等的、分离的、自私的和感官性的事物时,它就是低等心灵,依附于欲望原则,即动物灵魂。

心灵不能同时向两个方向发展,它只能向上或向下……向上是精神性,而向下是感官性;精神性和感官性永远不能也不会混合。心灵 — 人类的灵魂―就站在两者之间,必须在两者之间做出选择;我们人生的主要战场是心灵的战场。

构成人类的低等四元组

#4 欲望(Kama) — 激情部分

欲(Kama)在梵语中的字面意思是「欲望」,是人类在肉体转世时的欲望原则。它是人类的欲望、激情、情欲和感官性的来源和中心。它有时被称为「动物灵魂」,因为它是我们中更具有动物性和兽性的部分。

人类还活著的时候这一原则被称为「欲望」;在生命结束后,欲望原则形成自己的「欲体」(Kama-Rupa),意思是「欲望形体」。

当人在死后的第一个阶段里,欲望本性会将自己具体化为一种无感知、并且脱离身体的形体,而后留在欲界(Kama Loka, 是一种心灵感应氛围并被尘世所吸引),直到它最终逐渐淡出并自行解体;否则它将继续存在,直到这些欲望和激情的力量耗尽。至于这需要多长时间,取决于这个人在离开的那一生中多倾向于感官性。

#3 生命能量 (Prana) — 生命力部分

这是生命力、活力或能量,能使身体保持活力。它是生命原则,是每个人身上的「生命气息」。只要「生命能量」在他们体内保持活跃,一个人就一直处于肉体投生之中。而一旦「生命能量」离开并停止流动,肉体除了死亡外没有其他选择,因为肉体是透过「生命能量」的力量才能继续运作。

#2 星光体(LINGA SHARIRA) — 星光体部分

星光体是与稠密的物质肉体相似的样板,是微妙而不可见的。它是物质肉体在形成时,所依据的形式、样板和蓝图,因而比肉体更先出现。只有当死去的肉体的最后一个粒子消失和瓦解时(除了骨头以外),它才会完全消逝和死亡。

星光体也可以被认为是人类的「生命体」或「能量体」,因为它是使「生命能量」(第三原则)流向肉体的载体。正是我们这一部分被用于所谓「星光界旅行」、「星光体投射」等活动中。在神秘学中,「星光」一词只是作为「主观」、「微妙」或「内在」的同义词来使用。

星光体与肉体的主要连接点是在脾脏区域。我们这两个身体在每次投生中,都通过一种看不见的脐带相互连接,有人称之为「银线」或「银绳」。在神秘学文献中,有时「生命能量」和星光体的顺序会被调换,但如果停下来想一想,这其实并不矛盾。

#1 肉体(STHULA SHARIRA) — 物质部分

肉体(Sthula Sharira)是稠密肉体的梵语名称。严格来说,它本身并不是一个原则,而只是所有其他原则在身体投生期间的载体。肉体被描述为「生命能量」(其父亲)使星光体(其母亲)怀孕而产生的孩子。它是我们的躯壳,实际上也就只有如此。事实上,我们往往过于重视和强调这个躯壳,远远超过必要或值得的程度。

一个人若将自己等同于那个躯壳、或其他的低等本性,对他没有任何好处。这些仅仅构成了我们今世的性格,与灵魂的永久个体性 — 即轮回转世的「自我」(Ego)相差甚远。而比灵魂更高的是我们的本体,纯粹永恒的精神;灵魂有很多个,但精神是一个。生命的全部目的是真正理解到你是谁和什么,并在意识中重新成为它:只有内在的才是真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