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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引力法则的诱惑 (上)

调查所谓的「吸引力法则」和与之相关的错误观念

Photo by Alexander Grey on Unsplash

介绍

在过去的一个世纪里,无数的心理学家、指导个人发展的 「老师」、和其他自封的「专家」,写下了大量关于所谓「吸引力法则」和如何使用它的书籍。自从互联网的出现以来,人们能更轻易的阅览视频、博客和社交媒体网页,使得这种情况已大大增加 : 它们鼓吹释放所谓的「想像创造力」以获得财富、健康和幸福。在这些指南中,有些是善意的,然而更多的并非如此;有些人则建立了大型企业,并通过传播吸引力法则和所宣称的好处,来赚取了大量财富。

本篇的调查是要发现这个所谓的「法则」中有什么真相,并消除与之相关的许多误解。我们的读者们曾在电子邮件中表达了他们的担忧 :

『根据我的理解,确实存在这样的一个自然法则,尽管它的运作方式可能与书本和教学视频中的描述不同。然而,当我们严格训练使用我们创造性心灵意象时,难道不就是「心灵与所欲之物的契合」吗?如果这些契合是唯物主义的,在我看来是有害的,就算其目的不是为了伤害别人。而若它们的目的是为了伤害或操纵他人,那么这可能是彻头彻尾的危险。我知道我身边有许多善意的人参与了这种做法,并经常担心这些做法是否可能有害或危险。』

我们希望能在本次调查中回答这些问题。但在这样做之前,我们必须指出,吸引力法则中提到的做法并无新意。它们都属于魔法的范畴,而正如我们在《神秘学十堂课 — 魔法》文章中所讨论的那样,魔法可能被用于善或恶。任何魔法产生的效果都只取决于意图,无论是好是坏。 这适用于每一种的创造性的心灵成像,不管它受到什么样的伪科学语言来掩盖。在最好的情况下,吸引力法则能与大自然的普遍法则合作,从而为我们自己和他人带来正面的变化。在最坏的情况下,它是纯粹的黑魔法,铺设了通往地狱的道路,无论这地狱是象征性的还是字面上的。而在这两个极端之间,则包含了人类志向和欲望的各种色彩和色调。那么,什么是「吸引力法则」呢 ? 如果它真的有效的话,它是如何运作的?让我们从头开始,简单回顾一下这个所谓「法则」的起源。

旧瓶装新酒

你们大多数人都听说过「旧瓶装新酒」这一说法,这源自于《马太福音》、《马可福音》和《路加福音》中记载的寓言。『人也不把新酒装在旧瓶里,不然,瓶就破了,酒就流出来了,瓶子就坏了 : 惟有把新酒装在新瓶里,两样都保住了。』(马太福音9:17)。但这正是那些支持所谓「吸引力法则」的人已经和正在做的事情!几千年来,神秘科学已经知道并教导人们,宇宙是由心智产生的,而不是像科学认为的那样由物质产生。由此可知,我们的一切、以及我们通过感官所体验到的一切,都是心智力量运作的结果。这些力量和支配它们的神秘法则很大一部分构成了秘密教义,由古代神秘学校传授给学生,这点我们在《启蒙者和启蒙》一文中讨论过。

随著时间的推移,这些秘密的一部分被泄露出来,落入了未受教导和没有经验的人手中;它们被曲解了,而且往往被滥用于自私的目的。正如我们在介绍中所说的,透过「心智创造的想像」和「专注」所带来的改变就是魔法。当我们在文章末段探讨吸引力法则的道德层面时,会再来讨论这一点。魔法确实是一个非常古老的瓶子,或者说是一系列的瓶子,因为魔法有很多不同的划分。「吸引力法则」的支持者盗用了「视觉化」和「专注」的魔法实践,并不加区别地将其混合各种「新时代」的概念,而炮制所谓的吸引力「法则」;这正是耶稣建议人们不要做的事 : 将旧酒装入新瓶。

这瓶老酒被重新包装和贴上标签,以供现代大众消费;在剔除了其中的神秘学智慧后,形成了19世纪末才出现的「吸引力法则」主体。这在某种程度上也须怪罪布拉瓦茨基夫人 (Madame Blavatsky ),因为在她 1877 年出版的《揭开伊希斯的面纱》中,她向西方首次介绍了神秘科学。到了本世纪末,拉尔夫-瓦尔多-特林(Ralph Waldo Trine)、普伦蒂斯-莫尔福德 (Prentice Mulford) 和威廉-沃尔特-阿特金森 (William Walter Atkinson) 等新思想作家,在他们各自的书籍中普及了布拉瓦茨基所揭示的神秘法则。其中的许多作家无疑都是出于好意,并且我们还强烈推荐特林的《与无限契合》(In Tune with the Infinite) 这本同类作品中的经典,我们在其他文章中有提到。但没过多久就出现了许多模仿者,它们都缺乏拉尔夫-瓦尔多-特林的智慧和善意,且更多的是受到了物质目的而非精神目的所驱使,开始将他的教义转而用于自己可疑的意图。

这一过程的高峰可见于布鲁斯-麦克莱兰(Bruce MacLelland)的《通过思想力量实现繁荣》(1907年)、华莱士-D-沃茨(Wallace D. Wattles)的《致富的科学》(1910年)和拿破仑-希尔(Napoleon Hill)于1937年出版的《思考与致富》等书中。希尔的书卖出了 6000 多万册,证明了在大多数人的心目中,致富永远比成为智者更重要!而当我们到了现代,则有电影《秘密》(2006年)和朗达-拜恩 (Rhonda Byrne) 撰写的配套书籍,将「吸引力法则」带到了数百万人的面前。随后,埃丝特 (Esther) 和杰里-希克斯 (Jerry Hick) 的《金钱与吸引力法则》(2008年)迅速问世,此后又催生了无数类似的书籍,都是承诺幸福、成功、名声和财富。我们的文章《星光界对话》第七部分提到了埃丝特和杰里-希克都是骗子,它们编造一群称为「亚伯拉罕」的「灵体」的教导。

那么,这个大肆宣传的「秘密」到底是什么呢?根据吸引力法则的支持者说法,它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 : 『思想可以变成实物。』对于数百万位观看了这部电影、或购买了此书籍的人来说,这个道理或许是新知识,但这是神秘科学早就知道了。这个所谓的「秘密」包含在赫尔墨斯的《翠玉录》碑文中,而一般人对这个法则的理解甚少。它也出现在《凯巴莱恩》(Kybalion) 中所描述的赫尔墨斯法则第一条,即所谓的「唯心主义」(Mentalism),而理解这条法则的人更少。一般人、普通的神秘主义者也无法理解这些法则,因为正如我们在许多文章中指出的那样,一个人需要经过多年的训练和经由真正的神秘科学老师的指导,才能开始理解其全部含义并应用它们。

这些法则的一部分也进入了心理学和行为科学的许多领域,例如神经语言程序学(NLP)、认知行为疗法(CBT)、心理治疗、个人发展和最新流行的所谓「正念」实践。这些体系所使用的方法和原理各不相同,但都旨在改变心智状态。因此,他们都运用了魔法,不管是有意识的还是无意识的,因为魔法就是行使意志的技艺和科学,并利用想像力的创造力进行改变,不管是好的还是坏的。如果是前者,那就是白魔法,如果是后者,那就是黑魔法;这个事实是任何伪科学的贴标、重新包装或巧妙营销都无法掩盖的。关于这条「法则」的起源就说到这儿,那它的基本原理是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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