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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魂(上)

什麼是靈魂,我們應該如何描述它?

Photo by Fuu J on Unsplash

這是我們神秘學研究課程的第十二篇,也是最後一篇文章;我們將討論人類靈魂的真正構成、其起源、性質和目的。

到了這篇,你們很可能已經得出結論:我們對於所討論過的問題一無所知,我們是第一流的無知者。我們非常自負的同意你的觀點,甚至為我們的無知感到極大的快樂;因為這讓我們有機會能學習一些東西、並獲得一些啟示,這是所有真誠的尋求者渴望得到的。而事實上,對於本篇所要討論的主題,我們對它比所有其他主題加起來還要無知;因此,我們把它留到最後,希望在透過前十一篇文章的準備後,我們或許能得到一點關於靈魂究竟是什麼的提示,以及我們應該如何描述它。

你可能會說,我們作為「活著的靈魂」,應該要知道它的一切;但我們向你保證,我們不知道:因為那些陷於物質陷阱中的生物,怎麼可能知道全部奧秘中最偉大的,也就是我們作為神的那部分呢?若我們宣稱擁有這樣的知識,就如同宣稱我們對造物主瞭如指掌一樣,這是不明智的。 但我們不會這麼做,並且只能進行猜測、和等待一切都將被揭示的時候。我們並不是唯一無知的人;因為在我們讀過關於靈魂的成千上萬本書中,沒有找到任何一個權威和準確的陳述,也沒有任何證據表明作者知道靈魂的組成。也許,這就是我們作為一個非常愚鈍的人的缺點之一:也許有成千上萬的智者已經解決了這個謎團,弊病讓他們完全滿意。如果這是真的,我們祝賀他們,而不是嫉妒他們。

靈魂有任何形體嗎 ?

靈魂是否有任何形體,它是如何構成的?是由什麼構成的?事實上,靈魂作為神的一部分,它一直存在,從未在任何時候被創造出來;因為時間乃是我們用有限的感官所設想的。它過去存在、現在存在、將來也存在。它不能有任何形體,儘管它有完全的意識。我們之所以說這麼說,是基於本篇作者的個人經歷、以及歷代成千上萬的靈視者和神秘主義者的集體見證,他們受過訓練並記錄了與我們自己類似的經歷。

在我們之前的幾篇文章中,我們提到了「我們內在有著神的火花」。但因為那火花是「某物」,它就不可能是靈魂本身,因為靈魂不是「某物」:它沒有形體,只有完全的意識。我們之所以得出了這個結論,是因為在某一天,當本篇文章的作者在休息和完全放鬆躺下時,發生了一件事:『 我突然發現,我正俯視著自己躺著的身體,它本身是完全清醒和有意識的;而在這個卧姿的左邊漂浮著一個朦朧的形體,與我的身體輪廓相似;而在這個形體和我的身體(它們以某種方式相連)前面站著一個巨大的金色閃亮的球,三者形成一個三角形,球位於頂點。我饒有興趣地觀察了幾秒鐘,然後發現自己又躺在了床上。那麼現在是什麼東西在注視著我的身體、它旁邊的星光體(或稱心靈感應形體)、還有那個閃閃發光的金球呢?

這是真正的「我」,我的靈魂,完全有意識,但沒有形體也沒有實體。我的身體也完全清醒了,那朦朧的形體也清醒了,因為它在我身邊慢慢地移動和編織;而那球本身也閃耀著生命的光芒。它們緊密的相連而組成了活躍的三角形,是真正意義上的三位一體。靈魂盤旋在這個三角形上,以一種巨大而可怕的意識知道所有的事情。那個身體是我,那個形體是我,那個火球是我,都是活躍而有意識的;但那個觀察我這三部分的東西,才是最偉大的部分:因為在那一刻清楚地證明,它不需要形成三角形的這三樣東西,就可以擁有完全的覺知和意識。它是一種無限大的東西,擁有無形體的全部智慧。它是一個富有興趣的旁觀者,也是擁有所有能力的大師;這些能力沒有任何物質形態,也不需要形體;它是完全獨立的。不能說這是一個星光體投射的例子,因為它不是。本篇文章的作者對這種投射非常了解,因而不可能搞錯。

靈魂是由什麼構成的?

現在讓我們牽著你的手,帶領你穿過神秘學論述的迷宮,看看其他人所謂靈魂的構成是什麼。

[靈魂是]『不朽的精神,無性別,無形體(arupa),是一種源自「遍一宇宙氣息」的散發物。其載體是神聖的靈魂,被稱為「不朽的自我(Ego)」、「神聖的單體」等等;心靈在其中燃燒著永遠存在的生命 (jev,不滅的火花),並且通過心靈的積聚,它在每一次轉世結束時,為自己增添了過往的個體性要素,即採摘後的花所留下的香氣。』

乍看之下,布拉瓦茨基(Blavatsky)的這一陳述似乎非常明確和具有權威,但讓我們仔細思考一下,並設法發現它可能有什麼問題。這邊有幾個詞如「無性別」、「散發物」、「氣息」、「載體」、「心靈的積聚」、「永恆的火花」等等。讓我們從靈魂是無性別的這一陳述開始。從物質的角度來看,這是正確的,因為正如我們上面所說,靈魂是無形體的,這可能就是布拉瓦茨基的意思。但我們不能肯定它在精神上的含義是正確的。神秘學經常提到「父親-母親」神,還有著名的赫爾墨斯公理『其上如其下』(反之亦然),我們因而提出了一個疑問:

如果我們認為神是一個完整的存在、狀態或情況,那麼若它沒有性別(精神上的性別),難道它就完整了嗎?神秘科學認為性別的問題,不僅是一種生理狀況,也是一種心靈和精神狀態。如果「父親-母親」神這個詞是正確的,那麼在某種程度上,它必須適用於神在精神上的性別狀態或情況。在這種情況下,它也適用於人類靈魂(這本身就是一個錯誤的名稱)的最終狀態:當它已不再需要轉世時,它將被重新吸收到其最初起源的神聖本質中:那就是神。

科學也告訴我們,即使是考慮生理狀態,也沒有男人是全男性的、沒有女人是全女性的;男人最多有 75% 是男性,其餘是女性,同樣的比例也適用於女人。因此,當我們考慮到這一切時,我們更傾向於相信靈魂不是無性別的,而是男性和女性原則在其精神屬性上,達到完美的平衡組合。但這並不是一般理解的「性別」;如此深刻的真理若要試圖用不被誤解的語言來解釋,是極其困難的。

在接下來的詞,如散發物、氣息、載體、積聚和火花,僅管指的是無形體的事物或狀態,但它們仍暗示著物質性;正如空氣、氣體和火都是物質;因此,它們被錯誤地用於描述無形體與非物質的靈魂。

克蘭托(Crantor)、柏拉圖和希拉克利得斯(Herakleides) 都認為,靈魂因為被懲罰而流放到人體內。後者採用了畢達哥拉斯和柏拉圖的觀點,認為人類的靈魂是一種發光、高度空靈的要素。但他指的可能是我們所說的高我、或是「火花」、或是金球,就像我們的朋友看到的那樣;這兩種原則都可以稱為「流放到人體內」,但這對真正的靈魂並不適用。你可以在我們翻譯的《洞穴的寓言》(摘自《理想國》) 中,讀到更多關於靈魂流放到人體內的觀點。

混淆的術語

正如本課程第一篇文中所討論的,在描述人的各種原則、或我們的組成部分時,其術語總是存在著許多困惑和誤解。這並不奇怪,因為人類真正的神秘組成一直是開悟者們嚴密守護的秘密;而「洩漏出來」的內容大多被誤解和扭曲了。柏拉圖在區分神聖精神 (即我們現在討論的真正靈魂)和他所謂的「非理性靈魂」(即小我和擁有所有物質欲望和激情的肉體) 時,也許最接近真理。

更讓人困惑的是,「精神」和「靈魂」這兩個術語,被基督教會不分青紅皂白地使用;而對許多心靈感應者來說,它們的意思是同一個東西。另一方面,有許多神秘主義者認為,神聖精神是神的永恆部分穿上了肉體的外衣(這是不可能的,因為這個沒有物質性存在的東西怎麼能「穿」衣服呢?)而他們所謂的靈魂可能是指星光體、或不朽的粒子、或任何東西。有些人把「火花」或火球視為靈魂;另一些人稱之為神聖原則。由於這些原因我們必須說清楚,我們所謂的「靈魂」是指一個神聖的原則籠罩著轉世的人類,它是神的一部分;它不僅籠罩著人類、而且還滲透它、並與它融為一體;在每個轉世中,它與活著的物質人格和心靈緊密相連,而只有死亡才能將它們分開。但它不是肉體、不是星光體的身體、不是火的火花、也不是許多因果體、心智體、欲體、或我們從神秘主義者和靈媒那裡聽到的許多其他身體。

數字七一直是最具神秘意義的數字,你可以在米紹博士(J Michaud PhD)的《金黃星》(The Golden Star)和布拉瓦茨基的著作中讀到。傑拉爾德·梅西(Gerald Massey)在他的《人的七靈魂》(The Seven Souls of Man)一書中說道 : 『神秘的七的第一種形式,被認為是由天上大熊星座的七顆巨星所組成,而埃及人認為這個星座是時間之母,也是七種元素力量的星座。』他接著說 : 『埃及人把夜間的天空分成七部分。 在大自然中所發現的最早形式被認為有七種,它們變成了七種元素力量,後來被稱作眾神。大自然有七種屬性 :作為物質、內聚、流動、凝結、累積、停留和分裂,人類有七種元素或靈魂。也就是說這裡引入一個七重的原則,且數字七提供了一個神聖的典型,可以用於多方面用途。』

我們發現印度教徒也將七個原初聖人(Rishis)置於大熊座,雅利安人(Aryans)也把夜空分成七個部分;在深奧教義中,我們發現了關於大自然七種力量的教導。而在埃及文獻中,經常提及法老的七靈魂;這七靈魂、或稱人的七原則,也被英國德魯伊教所識別。印度的拉普蘭人(Rablins)和卡倫人(Karens)也把靈魂的數量計算為 7 個。但這裡的「靈魂」並不是我們本篇考慮的神聖原則,因為他們將人分成了七重不同、獨立的部分或功能。我們曾在一篇文章討論過 : 「身體、心靈、靈魂和精神到是什麼?」

由於這些原因,我們不相信人有七重靈魂。難道一個還不夠嗎 ? 難道我們還必須把一個已經無法解決的謎團不必要地再放大嗎?所有古代和現代靈魂理論之所以遇到困難,是因為那些導師在面對神性的「火花」、或者靈魂本身時,無法擺脫塵世和星光界的物質性。

他們說靈魂既沒有形體、也沒有實質,但又立即與顯化的物質相比較,來賦予它形體,例如稱之為神的氣息甚至是以太!他們談論了靈魂在「內在層面」所做的事情,但他們越是試圖解釋,就聽起來越荒誕,也越被那張廣闊的客體世界之網所糾纏。只有一個靈魂,它本身是完整的,而其他六個部分存在於物質層面;至於神聖靈魂,作為人類七重原則的第一部分,是非物質性的。

秘傳教義的保密

在秘傳教義中,我們讀到那些『不用眼就能看,不用耳就能聽,不用感官就能感覺』的人,但其中所含的真理是如此的隱蔽,需要有人進一步解釋它的意思。為什麼要被這麼保密呢?設想,若你說出一個神聖的真理,此時智者會立刻覺察到它的美和真實性,因此這個秘密是安全的;且無論如何,這些智者可能會自己發現它。而在另一方面,那些愚人、無學問的人、無經驗的人、粗俗的人,則會用懷疑的眼光瞪著你;他們所知道的不會比以前更多(也就是都沒有),所以這個秘密也不怕被他們知道。

然而正如我們在許多文章中提到的那樣,有一些神秘、但屬於物質性質的秘密是不能被揭示。在某些情況下,這是因為語言無法把這些秘密說清楚;而在另一些情況下,是因為有時簡單的原則可能會被恣意妄為的人理解,並會在他們手中對於人類產生危險。儘管這些秘密最終也會摧毀這些黑暗的靈魂,但可能已造成了巨大的傷害和痛苦。而若我們探討的是純粹的精神性主題時,就不需要把它當作秘密了。而我們一直感到困惑的是,為什麼一個簡單的論述,比如關於靈魂是什麼,要以很少人能夠理解的方式寫下來呢?

如果每個人在精神真理方面,都能獲得比現在更多的智慧的話,這能使所有人受益;此時存在於世界上的和平與寬容,肯定會比我們現在所誇耀的更多。如今,有許多人指責教會及其方法、有人指責資本主義、還有人指責共產主義或法西斯主義;所有的人都要承擔責任,因謂他們無法容忍其他不同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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