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内容
💡
核心观点
巨人:事实还是幻想?探讨圣经记载、考古证据与史前骨架,揭示古代巨人之谜与争议。

巨人:事实还是幻想?

巨型人类之谜:神话、历史与考古证据

封面图片

引言

圣经记载:「在那些日子,有巨人在地上。后来,神的儿子们和人的女子们交合,生了孩子。他们就是上古有名的大力者。」(《创世纪》 6:4)。这并非孤证。《民数记 》13:33 又写道:「我们在那里看见亚衲族人,是巨人的后裔。据我们看,自己有如蚱蜢;据他们看,我们也如此。」《申命记》 3:11 更具体描述:「巨人所剩下的只有巴珊王噩。看哪,他的床是铁的,长九肘,宽四肘,都是按人肘计算。现在岂不在亚扪人的拉巴么?」

所谓「肘」,约莫四十至五十公分。以此推算,巴珊王噩立起身来,恐怕有三点六至四点五公尺高。如《巨人的考古证据》所示,近两百年来世界各地出土的巨人骨架,尺寸与此惊人地吻合。全本圣经提及巨人不下十一处。这些描述,究竟出于幻想,还是历史真实?许多人急于说服我们:那不过是「神话」——在今日,这个词已然等同于虚幻、不实与妄想。但我们在谈论象征主义时说过,神话从不伪造历史;它以最古老的象征手法,传递自然的某种事实、神秘法则或真理。然而,这番话难以说服怀疑论者或科学家。他们对符号学的认识,犹如猴子理解代数——除了英镑或美元的符号,其余一概不通!

若你怀疑,不妨翻阅科学正统的泉源——维基百科,看它如何论述巨人。通篇冗长概述,尽是民间传说与神话。直到文末,才见一段八行文字,「声称」存在巨人化石的证据。实在讽刺!若再细看相关讨论页,会听见一个孤独的声音,正抗议这种虚伪的「公正」资讯。引述如下:「整篇文章将所有巨人归为『神话生物』,此举并不诚实;考古证据与目击记录如此之多,岂能简单以『神话』二字搪塞?」这条评论写于二零一八年八月五日。同日,有人以「科学正统」特有的傲慢回复:「照此说法,阁下手边必有考古证据的学术文献,何不拿出来瞧瞧?」

这位学者口中的「学术」文献,无非指当今科学界的普遍共识:巨人从未存在。所有与之相悖的证据,要么被视为心怀不轨者捏造,意图绊倒聪明的科学家;要么被归为神话,沦为只配哄骗孩童的童话。孰是孰非?本文将逐一探讨。但在此之前,恳请读者留意学术殿堂里那头硕大无朋、却被视而不见的大象:那便是为数可观的考古与化石证据,证明远古曾有巨人行走。详情可见《巨人的考古证据》。显然,维基百科的编辑们未曾瞥见这些证据。

巨人 — 远古与当代

科学界否认人类曾有过异常高大的体型,即超越现今偶见之魁伟身躯。学者常以古建筑为证,指出昔时门户高度与今相仿,故推断先民体格与今人差异不大。有史可稽的最高者为罗马皇帝马克西穆斯,据称身长仅二百三十公分。而现代超过此身高者却不少——如一九二二年逝世、身高近二百七十公分的「奥尔顿巨人」罗伯特·瓦德洛;或二〇一四年离世、身高二百六十公分的乌克兰人列昂尼德·斯捷潘诺维奇·斯塔德内克;再有英国演员兼篮球运动员尼尔·芬格尔顿(一九八〇–二〇一七),身高亦逾二百三十公分。笔者身长一百八十公分,曾见高过自己一头之男女。达尔文言:「杂交育种所生之动物,总倾向回归原始形态。」赞同此说者,理应将同一规律推及人类;简言之,若当代能有如此巨人,古代必也存在。

然此讨论仅限于我们所知之历史时期。《巨人的考古证据》列举史前时代之考古骨骸,以证巨人曾存于世;若此仍不足以说服科学界,他日更有新证,终将使其立论动摇。此外,尚有沈于海底的亚特兰蒂斯与雷姆利亚巨人;然则即便是坚如超人之骨骸,历经千万年海水侵蚀,亦不免粉碎成尘。因此,当下所能提出之证据,乃来自古典作家、哲学家及其他见证者之记述;他们并无欺瞒后世之理由。何况莫忘,在二百年前,世人对人类化石遗骸几乎一无所知,全因考古学者自满疏忽所致。

教父特土良确信,在其时代曾有巨人遗骸,出现于迦太基。公元二世纪希腊智辩家菲洛斯特拉图曾亲眼目击长十公尺与五公尺半之巨骨。普林尼于《自然史》第七卷提及一巨人,并疑为猎户奥利安之躯。希腊作家普鲁塔克宣称,塞托里乌斯曾见巨人安泰之墓。公元二世纪地理学家保萨尼亚斯则考证了巨人阿斯特里乌斯、以及赫拉克勒斯之子盖里昂(或希鲁斯)坟冢之真实,彼等皆属巨人、泰坦或强大者之列。最后,阿贝·佩格于其著作《希腊的火山》中记载:在爱琴海塞拉岛(今圣托里尼)火山附近,发现具巨颅之骨骸卧于巨石之下,而搬动此等巨石必赖非凡之力。

同书中,这位仁厚的阿贝不解:何以《圣经》所载之「巨人」(Gibborim,即强大者)、「幽灵」(Rephaim,即幻影)、「堕落者」(Nephilim)皆被笼统归为「古时强盛显赫之人」?唯神秘科学能揭开此谜。这些名号,仅适用于前四个人类根种族,及第五根种族之最初亚种族。其名清晰暗指前两个幻影(星光)种族、堕落之第三种族,以及亚特兰蒂斯巨人——即第四种族。此后,人类体型始渐缩减,终至今日之貌。

人类的七个根种族

此番讨论无暇深究「根种族」此一复杂主题。本文主旨关乎巨人,而非人类起源与历史。然为未闻此说之读者,兹简介如下。

首须言明:此处所述神秘科学之七个根种族,与希特勒及其盲从者所编造之疯狂种族理论毫无干系。正如我们在论及布拉瓦茨基遭诬陷之文中所提,现今雅利安第五根种族实演化自第四根种族(亚特兰蒂斯)之第五亚种族,即闪族;而希特勒所谓「蓝眼金发」之「优等血统」,正是闪族直系后裔——亦即犹太人。不幸的是,布拉瓦茨基初向西方阐释根种族演变之秘义时,竟被某些人强行注入种族主义意识形态;这些人从未读其著作,或读了却以自身之无知妄加曲解。

第二要点在于:七个根种族皆绵延百万年计,且彼此时光交叠。第一根种族无实质形躯,第二根种族之体为星光体所构,非属血肉。自第三根种族以降,其族裔分支已涵白、黑、黄、红诸色人种。每支根种族衍生七个亚种族,亚种族又孳生无数家族族系;今日世上诸民族与国度,皆由这些家族族系繁衍而来。布拉瓦茨基将根种族喻为仙人掌树,七条主茎即七根种族,茎上七芽即亚种族,而芽上密布的细刺便是家族族系。由此可见,此一体系何其繁复。再举一例:每一亚种族约存续二十五万年——如今日所谓「欧洲」诸国民族——便能略窥根族历时之悠长;并知各根种族如何与次一根种族时段交错,终至交融混同。

这也印证了现代人对「肤色」之执迷何等可笑。无论白、黑、褐、黄、红,乃至天蓝粉彩,皆无关身体、心智或灵性之高下。且观现存五色人种之中,愚昧、无知、偏狭、未开化者,在白人、黑人、黄种人间一样常见。话虽如此,各亚种族与家族族系在身、心、灵特质与能力上,确有细微分野。正如同一家庭,子女虽为同源所出,亦不可能全然相仿。此处正应了赫尔密斯箴言:「上者如下」。且让我们舍弃当今流行的「平等」迷思;根种族与亚种族之间,其身、心、灵之特质能力本不平等,犹如个人之间各有参差。切莫将「机会的平等」与灵魂、心智和身体之平等混为一谈,二者并非一事。这些根本观念,在此不再赘述。

第一根种族名曰「亚当」或「星光体」之族,形体巨硕而朦胧,内在灵性,外显空灵。第二根族称极北人,外观同前,内在为「心理-灵性」,身体则属空灵之物质。地球已无第一根种族居处遗迹;神秘学术语中,该地称为「不朽圣地」。第二根种族居于极北大陆——部分位处今北亚——遂以地名。第二根种族演化出第三根种族,即雷姆利亚人,居于已沉没之雷姆利亚大陆;该陆自印度洋延伸至澳洲,纽西兰乃其残余。他们过著内在生命,「心理-灵性」本质不受稚拙官能干扰。双眼直视前方,不见过去未来;第三眼却拥抱著永恒。

雷姆利亚人身形庞大,演化早期雌雄同体,后渐分化为男女二形。其后代至今犹存,如澳洲原住民、安达曼岛民及其他原始部族。第三根种族育出下一根族,即亚特兰蒂斯人——诚如前述,各族时序本相重叠。中国人与日本人属第四根种族后裔。第四根种族有七亚种族:尔摩哈族、特拉伐特利族、托尔特克族、都兰族、闪族、阿卡德族、蒙古族,其中以托尔特克为尊。至于前三根种族之亚种族,今已无确凿记载。

第五根种族即雅利安人,如前所述。其先驱出自亚特兰蒂斯第五亚种族,即闪族。发展既成,约于八十五万年前北迁印度平原,与印度圣典所载之土著、泰坦族、底提耶族、罗刹诸族争战。第五根种族七亚种族中,已有五支现世并自然兴衰终结:

印度-雅利安人 雅利安-闪族人 伊朗人 凯尔特人 日耳曼人(或称欧洲人)

第六亚种族,有神秘家称之为「美澳族」、「欧美族」等,正在美洲、欧洲、澳洲成形,将于约二十五万年后接续当今第五亚种族。

亚特兰蒂斯巨人

《创世记》中蛇对夏娃言:「你们会如神一般。」学者遂谓此乃「祖先」之「原罪」,导致后世偶像崇拜之萌芽——伪神、造像、拟人化祭拜,或对人形之崇奉。实则直至第四根种族,即亚特兰蒂斯人,人类才失去被视为神祇之资格,转而崇拜己身;在此之前,人本是真神,如先祖般纯净圣洁。寓言中蛇「诱惑」夏娃,非指生理上的堕落,而是获得了善恶之知——而此知识,早在所谓「堕落」之前便已存在。

在《秘密教义》中转载的《德基安集》中写到:「他们(亚特兰蒂斯人)建造的雕像九亚提(八点二公尺),与其身等高。月之火毁其祖(雷姆利亚人)之地,水则胁其第四种族。」若视此为「神话」,可留意库克船长在复活节岛所见巨像,多半高六至十公尺,尤以八点二公尺、肩宽二点四公尺者居多。当代考古学者推测所谓「摩艾」石像不过五至八百年历史,此说却堪存疑。其断代依据,是取自埋于像身、周围之木、骨、贝,测其放射性碳;或根据石材所出采石场。然此方法预设雕像与环境同代,浑然不顾这些物质或为后世所置。况碳十四衰变速率极不稳定,这些推测之日期,无非又一例证现代科学家论断之轻率。

我们并非责备学者多疑,然而《德基安集》然而,《德基安集》这部作品在比较好的情况下,被认为是虚构的,在比较坏的情况下,则被认为是伪造。故当此古籍提及九亚提(八点二公尺)之巨人族类,科学家自然如前述百科编辑般诘问:「证据何在?」

历史与传统神秘学之回应

巨人传说遍存各古文明:希腊、北欧、日耳曼、印度、印欧之史诗轶闻,乃至新大陆玛雅、阿兹特克、印加之口传,处处可见。最重要的是,几部古老圣典皆有载录。

神话与古传说中之巨人

巨人族之叙事,广布口传与书籍。例如印度坛那婆、底提耶;锡兰罗刹;希腊泰坦;埃及巨英雄;迦勒底吉尔伽美什;犹太摩押之以米人,及《民数记》所载阿纳克之子。摩西述巴山王噩,高四点六公尺、宽则一点八公尺;歌利亚高二点七公尺。《圣经》所录巨人,有别于希罗多德、狄奥多鲁斯、荷马、普林尼、普鲁塔克、菲洛斯特拉图斯等古作家之见证——他们仅提巨人骨骸,未言活体;甚有亲睹遗骨者。然解读圣经者竟面不改色,要地质学与考古学信从:摩西时代有数国存在此巨人,延续至约书亚、大卫年间。可惜其年表与考古证据相左,二者必有一误:若非《圣经》年表失准,要么须放弃巨人存在。读者当自决断。

希罗多德于《历史》记斯巴达人于特盖亚掘得奥瑞斯提斯遗骸,高三公尺。普鲁塔克在《罗穆卢斯与特修斯之比较》中谓雅典人掘出特修斯尸身,尺寸超乎常人。二世纪地理学家保萨尼亚斯书写特洛伊英雄阿贾克斯,身长约四点二公尺。公元二三〇年左右,智辩家菲洛斯特拉图斯于《论英雄》中肯定当时通说:古代英雄平均身高三点六公尺以上,且当时有人在传说中记载的英雄坟冢处掘得巨骨。依荷马所载,特洛伊第一战士阿基里斯高十公尺。若此类古证一一列举,皆指证远古曾有巨人存世。

巴米扬大佛

若将视线转往东方的阿富汗,巴米扬古城伫立著人类史上最高大巍峨的石雕群。无人确知是何人、于何时从石灰岩中凿出这些巨像。多数考古学家认定,其中最高大者乃释迦牟尼佛——然而他们错了。一百三十余年前,布拉瓦茨基在《秘密教义》中如此描绘巴米扬:「中亚一座荒凉残破的小城,坐落于喀布尔与巴尔赫之间,科比巴巴山麓之下。此山属帕罗帕米斯山脉,即兴都库什山系,海拔约两千六百公尺。整座山谷为巨岩环抱,布满半天然、半人工的洞穴与石窟。昔时,此处乃佛教僧侣栖居修行、筑寺建院之所。」

如今的巴米扬,因塔利班之劫掠而更显「荒凉」。二〇〇一年,他们占据此地,将虔诚僧侣曾居的石窟用作军火库。占领山谷期间,他们以近代罕见的凶暴手段摧毁了最高的巨像。先以防空砲与坦克砲轰击数千年的古匠心血,未果;再自喀布尔运来整车炸药,终将其炸毁。所幸,布拉瓦茨基于一九六〇年代游历巴米扬时曾作纪录,使后人犹能遥想这雄伟遗迹遭毁前的样貌。其文如下:

「最高者五十三公尺,较自由女神像尚高出二十公尺。著名的罗德岛巨像虽能让船舰穿行胯下,高度亦仅三十六点五至四十公尺;次高者同样凿自岩壁,高三十六点五公尺;再次者二十公尺;余下二尊更小;最末一尊,仅略高于我族当今魁梧之人。首尊巨像——亦为最大者——形似身披长袍之人。」正是这巨像的整体姿态、头部形貌、长袍样式,尤其那对垂坠的大耳,令初见的考古学者认定此乃佛陀之像——此说至今仍为主流通见。然布拉瓦茨基续道:

「尽管后世佛像于三摩地姿态中多见大耳垂,此实为近代添附之新意。原始构想根植于深奥寓言:一双超常巨耳,象征智慧之全知,意在昭示其力量——祂闻悉万事,慈悲垂顾众生,无一物能出其外。释迦牟尼佛属雅利安印度教徒,而类似耳型仅见于蒙古、缅甸与暹罗人;然如在科钦,此中真义已遭人为曲解。佛教僧侣将苗寨洞穴改为寺院与隔间,约于公元一世纪前后进入中亚。」

七世纪时,中国僧侣玄奘游历巴米扬,曾记:「巨像周身饰以金箔,辉光夺目。」然塔利班于二〇〇一年毁像之前,已无镀金痕迹可寻。像身本自岩壁凿出,但其上衣袍帷幔皆以石膏塑成,其他造型亦同。一八八五年,为英军效力的米洛·塔尔博特上尉曾详察巴米扬巨像。其结论指出:这些帷幔乃后世添建。那么,究竟是谁在坚岩上刻出如此巨人?若非佛陀,它们又代表何意?布拉瓦茨基夫人在《秘密教义》中告知,此问可由典籍传说作答,并揭示其中奥秘:

「佛教阿罗汉与苦行僧发现此五尊及其他雕像时——虽今已尽成尘灰——打算做为将来居所入口之巨龛,遂以石膏覆盖原像,重塑为释迦牟尼佛之新貌。龛内壁画至今(此指一九八〇年代)仍覆鲜丽人像,每组皆重复著神圣佛姿。此壁画装饰,连同其余小型人像石刻,皆出虔诚僧侣之手,风格令人忆及拜占庭绘画。然此五尊巨像,实为第四根种族之开悟者所造;他们于大陆沉没后,遁入中亚山脉隐蔽处与峰顶寻求庇护,而此五像,正镌刻著关于种族演进奥秘的不朽教诲。」

「最大的雕像象征第一根种族,它以坚硬永恒的石头描绘其空灵之躯,为指引后世,否则相关记载必在亚特兰蒂斯的洪流中湮灭;第二座高三十六点五公尺的雕像,代表汗水诞生的种族(第三根种族的早期型态);第三座二十公尺高的雕像,则是堕落种族的造像(即第四根种族,或称亚特兰蒂斯种族),自此始有父母所生的血肉之躯,其末代子孙的形貌,复活节岛上的石像可为印证。然而在雷姆利亚大陆沉没、几遭火山烈焰摧毁的年代,他们身高不过六至七点五公尺;第四根种族更为矮小,虽比起我们第五种族仍称巨大。这一系列种族,终在第五根种族达至终结。

这些便是上古「巨人」──《圣经》所载洪水前后之吉博力姆。布拉瓦茨基又言:「他们活跃的年代距今百万年,而非短短三、四千载。《圣经》记载约书亚与亚纳人相比犹如『蚱蜢』,足见以色列人的幻想。除非以色列人声称约书亚源于始新世(五千六百万至三千四百万年前),或至少中新世(二千三百万至五百万年前),并将其千年纪年扩为百万年单位。」这些数字虽是概略,却令我们窥见自巨人在大地行走以来,岁月何等浩瀚。

总结

至此,我们只能抱憾结束这段关于巨人历史与神话的简略考察。我们对其中所述事实的真确性毫无怀疑,但仍留予读者自行思索,并参照往后篇章将详论的诸般证据,以成己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