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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與答

我們收到以下問題,並附上答覆。

問:在《路西法》第 211 頁中,您說:「一部分『心智禪那主』注定要轉世成為人類群體的自我。」這種轉世的性質是什麽?您的意思是,這會是一個完全獨立且全新的人種,與目前已轉世並正在進化的種族毫無關聯?還是與他們融合為一體,如同高等自我與低等自我結合一樣?換句話說,這些禪那主是否就是我們的高等自我,注定要轉世到未來的人格之中?—— X.Y.Z

答:此處轉世指的便是心智進入四元組,四元組是為了接納心智而演化出來的;當你讀到第四輪次的相關內容時,就會明白這一點,屆時這個問題的其余部分也無需再作解答。

問:在通過中間的 D 星球之後,接下來向上升至 G 星球的過程,是否就是將物質「空靈化」或「靈性化」的過程?也就是說,每個星球及其居民都會回歸到「薄膜狀、黏稠或透明」的物質狀態嗎?—— X.Y.Z.

答:確實如此,在定義「輪次」時就說明過,此過程會一直持續到 G 星球。居民們沿著上升的弧線前進,但每個星球在活躍期結束後會進入休眠,直到下一輪次的活躍期再次到來。當第七周期結束時便會「死亡」。詳見第 172 頁關於月球的說明。

問:人類在經歷了本輪次(第四輪次)之後,在下個輪次中是否還能記得此輪經歷過的人格?還是說這些記憶會在休止期中被永遠抹去?——因為隨著進化的提升,人類的個體身份會越來越消融殆盡。—— X.Y.Z.

答:關於後續各輪次的情況,我們無法做出絕對的斷言,但可以提醒的是,人到了某一發展階段,便能回憶起前世,如今也有人能辦得到。個體身份並不會被消除,反而會隨著進步而更加突出;「分離感」會減弱,但個體性依然存在。

問:那些穿越行星鏈的自我們,在休止期期間是否處於天界狀態?還是處於怎樣的狀態?—— X.Y.Z. 答:天界狀態是自我在兩次轉世之間的主觀狀態,與休止期無關;休止期是指星球、太陽系或宇宙的休止期。我們無法確切說明自我在此期間的狀態,儘管有人知道答案。 問:人類身體中所有細胞的意識總和,是否構成我們所知的人類意識?「不可知者」是否只是其中一切意識的總和? 答:儘管每個細胞在其自身層面上都是有意識,但「意識」絕非身體各個細胞意識的總和。人類的意識提升為自我意識,即心智,若您閱讀這些文章就會明白,心智絕非身體的產物。關於你問題的第二部分,若我們能給你完整回答,那麽「不可知者」就會變成「可知的」了。請參見對 N.D.K. 的回答。

問:梵或絕對者這一術語,是否僅適用於宇宙休止期(一切事物融於同質統一的「遍一生命」),還是也適用於宇宙顯現期中,此時「遍一生命」或「終極實在」分化並展現出各種不同面向?「絕對者」一詞在《秘密教義》中經常被使用,但沒有給出清晰的解釋。希望能明確知道這個詞想要表達的概念或思想。

( 1 )「梵與顯現的存在沒有任何關係」。在宇宙休止期期間,所有「關係」才會終止;但在顯現期中,從最粗顯到最高等的一切分化之物,必然彼此相關聯,否則宇宙就無法存在。

( 2 )若主張「梵與有制約的存在毫無關係」,即便只是形而上學的探討,須將「梵」一詞僅限於休止期間萬物的不可知本質狀態。若是主張在顯現期中,也存在著休止期狀態的梵本質,那麽梵就會與其最接近的散發物產生關係,並間接與所有更遠的散發物相關聯。

( 3 )宇宙顯現期和宇宙休止期是「存在性或遍一實在」的兩種形式或面向。這兩者是「實在」生命的必要條件,彼此不可分割。顯現期與休止期不可分,而「實在」作為兩者的根源,必然與兩者及其所有分化狀態「相關聯」。

( 4 )梵被定義為「一條永恒且周期性的法則,在每一個宇宙顯現期之初,從那永遠隱匿且不可理解的遍一原則中,發出一個活躍創造性力量(即「邏各斯」)。」(《神聖智慧之鑰》第 62 頁)此處「永恒法則」和「遍一原則」看似不同的存在,但實際上必然是一體的,「法則」只是「原則」的一種表現形式。梵可以視為遍一原則,其存在的法則或本性是持續的經歷活動和休息的週期。在活動週期開始時,首先釋放出創造的力量(邏各斯),由此發展出宇宙。這裡要強調的是,無論以何種方式看待這個遍一本源實在,邏輯都會指向此結論:這個「實在」與宇宙的各種顯現物都存在著「關係」。將之稱為「絕對者」,不足以切斷與其散發物或映象之間的聯繫。要麼「絕對者」在顯現期不再是絕對;若堅持它以絕對者存在,那麽它就會與其顯現物存在直接或間接的「關係」。據教導,宇宙的產生是「永恒實在」在「無限空間的深處」周期性地投射出自身的映象。(《神聖智慧之鑰》第 84 頁)

那麽,這個「實在」與「空間深處」、或空間本身有什麽不同嗎?如果空間、或充滿空間的永恒本質,就是遍一實在,那麽又是何者在投射映像?這個映像從何而來,又投射到哪裡?( 5 )

重要的是要弄清,在一個宇宙顯現期期間,是否存在著類似於宇宙休止期狀態的實在,還是說,在空間的每個點上,始終存在著某種分化或顯現的過程?( 6 )

在一個顯現期黎明,據說最初的分化是「未顯現或非人格的邏各斯」。接著又散發出第二邏各斯。第一或未顯的邏各斯據說無法顯現,因為它是「奧秘之主」,但我們對這模糊的說法無從理解。未顯現邏各斯的功能是什麽?它與第二邏各斯有何不同?( 7 )印度教徒將未顯現和已顯現的邏各斯都稱為「自在天」。

據教導,第二邏各斯是「靈 - 物質」。在第一卷第 15 頁中解釋到,宇宙意念(靈)和宇宙基質(物質)是「梵」的兩個面向,( 8 )而「宇宙電」將這兩者聯繫起來。宇宙電被稱為宇宙意念的動態能量,此原則活化每一個生命原子。那麽,這個宇宙電從何而來?它是靈,還是物質,還是兩者兼具?( 9 )

在第 16 頁,有一個總結使前一頁的陳述「更清晰」。內容如下: ( 1 )絕對者或梵。 ( 2 )未顯現的邏各斯。 ( 3 )第二邏各斯,或「靈 - 物質」,生命。 ( 4 )宇宙理念,宇宙心智或智能,宇宙世界之魂,物質的宇宙本體。 最後第四項的列舉最令人困惑。如果第 15 頁所說的「宇宙意念」代表「靈」,為什麽又將其與第二邏各斯區分?在這個「更清晰」的總結中,宇宙基質和宇宙電歸類於何處?又為什麽稱第二邏各斯為「靈 - 物質」,並將其與宇宙理念分開?( 10 )每位學習東方教義的學生都面臨此巨大難題:縱使不斷閱讀和對照不同的段落,其根本觀念依然混亂不清;除非《秘密教義》才華橫溢的作者能夠用通俗的語言,撇開任何哲學或宗教體系,清晰闡釋的說明,否則大多數讀者恐怕只會徹底絕望,無法理解秘密教義。

N. D. K.

答:要徹底解答 N.D.K. 提出的所有難題,需要遠超任何人類或禪那主的知識,更別說我們只有這點微薄的知識。一隻螞蟻若試圖向另一隻螞蟻解釋牛頓的思維過程,恐怕也很難講明白;更何況人類與「遍一實在」的差距,比螞蟻與人類的差距大上億萬倍。我們只能列出兩三點提示給來信者。或許我們能隱約感知「絕對」,但無法確實理解,更談不上全面掌握;而且,儘管理性迫使我們承認它的存在,但若試圖解釋它,只會陷入無望的自相矛盾。這一點是所有哲學體系中都承認的,也是共同且無法克服的難題,根植於事物的本質之中。正如曼塞爾院長所說:「絕對者不能被設想為有意識,也不能被設想為無意識;不能被設想為複雜,也不能被設想為簡單;不能通過差異來設想,也不能通過無差異來設想;不能與宇宙等同,也不能與宇宙區分。」這不正是在說,「絕對」根本無法成為思維的對象,試圖對其進行推理只會變得荒謬嗎?

( 1 )每一位哲學學生都知道,無法給出此術語「清晰的解釋」。當我們說「不可知」時,就是承認我們無法解釋。 ( 2 )「與他物一體」是對的,但非與「絕對者」一體。絕對意味著無關係;凡有關係者皆為相對。 ( 3 )梵、絕對者與無限者,不可能「存在於某處」;用這些帶有空間定位的說法完全不適用。它也沒有「最近」或「最遠」之分。 ( 4 )參見( 2 )。遍一生命是無制約的。顯現期與休止期應被視為已顯現宇宙的相關概念,而不是對無制約者加以限定。你應注意《秘密教義》中對「存在性」的所有用語都極為謹慎。

( 5 )你用的是一種詩意的表達,隱約揭示了一個無法明確定義的真理,因為我們的語言太笨拙。但此問題卻好像是在討論家具店裡的鏡子那樣。形而上學是心智的領域,而非空間的領域,你必須加以適應;你問「映像來自何方」,就像問「思想是方的還是圓的」一樣。

( 6 )據教導,宇宙存在著周期性的呼出與吸入,而不是同時的呼出與吸入。這兩者怎麽可能共存呢? ( 7 )其區別在於一個是未顯現的,另一個是已顯現的。參見第 16 頁的( 2 )和( 3 )。 ( 8 )這是宇宙之前的面向,而非宇宙的面向:梵和原初質是吠檀多派的術語。 ( 9 )關於「宇宙電從何而來」,請參見《路西法》雜志第 56 頁倒數第 4 行。宇宙電既是「靈」,也是「物質」,但不屬於我們這個層面。 ( 10 )你的總結已非常清楚:當然,因為這只涉及到宇宙心智,所以並未包括宇宙電,如同家譜只記載到某個人,並不包括其孫子。你似乎忘了,「靈」和「物質」是同一基質顯現的兩個方面,在第二邏各斯中為一體,隨後在下一個階段進一步分化。只要耐心思考定能夠理解《秘密教義》。最深奧的主題不可能像啟蒙讀物那樣簡單,每個學生都必須自己思考。就我們個人而言,當遇到看似無解的難題時,堅定而耐心的思考總能將其理清。但我們只能提供解開難題的方法,無法替他人思考理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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