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论转世和重生
生:要将转世的道理说明白是最难的。至今还没有一个神智学者能提供一个充足的证据来打破我的质疑。首先,关于轮回转世理论的一个很大反驳点是,迄今为止还没有人能记得自己有前世,更遑论记得自己前世是谁了。
师:我明白你的论点,其实就是那个老生常谈的反驳理由:我们每个人对前世记忆都一无所知。你认为这使我们的学说站不住脚吗?我的回答是不会,且无论如何,这种反对理由也不能作为最终的否定。
生:我想听听你的论点。
师:我的论点不多,也很简捷。首先要考量的是(a)现代最优秀的心理学家无法向世人解释心灵的本质;(b)他们完全不了解心灵的潜能和高等状态,因此,这种反对意见只是基于表面证据和间接证据得出的先验结论。你先说说,你认为「记忆」是什么?
生:就普遍接受的概念而言,记忆是我们心智保留过去思想、行为和事件的能力。
师:但是你没提到,存在著三种记忆形式,彼此之间有很大差别。除了通常所谓的记忆之外,还有回顾、回想和回忆,对吧?你想过这些之间的差别吗?记忆只是个通用名称。
生:这些似乎都是同义词。
师:不,在哲学领域里,这些可不是同义词。对于有思维能力的生物乃至于动物而言,「记忆」是一种天生能力,外界物体作用于感官而引发联想,重现过去的印象。记忆依赖物质大脑的健康和正常运作;而回顾和回想都是此记忆的特性和辅助。但是回忆则完全不同。「回忆」在现代心理学中的定义,介于记忆与回想之间,或称为「有意识地回忆过去的事件,但对特定事物没有全面而多样化的参照。全面的参照便是「回想」。」洛克(Locke)在讲到回想和回顾时说:「在不受外界感官影响下,当一个念头再次发生时,称为回顾;当人用脑子费劲而努力地寻找后呈现的,称为回想。」但是连洛克也没有清楚定义回忆,因为这不是物质性记忆的特性,而是存在于物质大脑以外的一个直觉感知;这种感知(在精神性自我永恒知识的激活)涵盖了人类称为「异常」的视觉异象,包括神灵引发的图像、或是疯狂的胡言乱语——被科学界归类为幻想。神秘学和神智学对回忆有著完全不同的看法。对我们来说,一般的「记忆」是物质的、暂时的、仅依靠大脑的生理条件而存在,然而「回忆」是灵魂的记忆。不管人们是否能理解此「回忆」,都能使一个人确切知道自身曾存在过,而且还会继续存在。华兹华斯就曾写道:
「我们的诞生不过是一场睡眠与遗忘,
灵魂伴随我们升起,是我们生命之星,
它曾在别处落幕,
遥远而来。」
生:如果你的教义是建立在这种记忆之上,你 承认是基于诗歌和非同寻常的幻想,恐怕能说服的人不会很多。
师:我没有「承认」这是一种幻想。我只是说,一般生理学家和科学家会称这种回忆为幻觉和幻想。这种看见过去事件的异象、以及对时间长廊深处的一瞥,确实不常见,与我们日常生活经验和物质记忆有著鲜明对比。但是,我们和奈特教授一样认为,「忘记过去所做过的行为,不能成为决定性证据说未经历过此事。」每位公正的反对者也会同意巴特勒的《柏拉图哲学讲义》中所说的:「它(前世)之所以让我们觉得是夸大之言,秘密原因在于物质主义或半物质主义的偏见。」此外,我们认为记忆只是幻觉,如奥林匹奥多鲁斯所说的,是我们身上最不可靠的东西。(注1)阿摩尼乌斯-萨卡斯声称,记忆是人唯一与预言 (看见未来) 直接对立的能力。此外,请记住,记忆是一回事,思想是另一回事;记忆是记录机器,是很容易失灵的登记簿;而思想则是永恒不灭的。你会仅因肉眼没有看到某些事物,就拒绝相信它们存在吗?难道历代人集体见证过凯撒大帝,不能充分证明凯撒大帝曾经活过吗?那为什么无数人在通灵感官上的共同证言不能参考呢?
生:但这些区分对大多数人好像太过细微而难以接受?
师:应该是说对大多数的物质主义者是如此。然而你看,即使在短暂的平凡人生中,记忆也不能记录一生发生的所有事。很多时候,就连最重要的事件也会在我们的记忆中沈睡,除非有其他关连的事情唤醒它,或者受到其他作用和活动的刺激。人年纪越大这种情况越会发生,常常回想不起事情来。若了解人的物质性和精神性原则,就会发现,记不起前世是正常,记得起来才是奇怪呢!
为什么我们记不起前世?
生:你已带我们鸟瞰这七大原则;那么,这些原则如何解释我们全然丧失前世记忆呢?
师:很简单。我们所谓物质性「原则」(科学用其他名称称呼,且没有否认)(注2)在死后会与组成元素一起解体,大脑记忆也就消失了,因此在后来的自我转世中,不可能记住或记录任何东西。转世时,自我会拥有新的身体、新的大脑和新的记忆。因此,指望它去记住从未记录过的东西是荒谬的,就如同在显微镜下检查一件凶手从未穿过的衬衫,却期待能此物上找到凶案血迹一样荒谬。我们要调查的不是那件干净的衬衫,而是作案时穿的衣服;但若这些衣服都烧毁了,要如何找到凶案痕迹呢?
生:是啊!你要如何确定这起犯罪曾经发生过,或者那位「穿著干净衬衫的人」曾生活过呢?
师:当然不是靠物质性处理来发现,也不是靠已逝之人的证词。但是,存在著我们法则接受的间接证据。要想确信轮回和前世的事实,就必须让自己与真正永恒的自我建立联系,而非凭短暂的记忆。
生:但人们要如何相信自己不了解、从未见过的东西,更不用说与此建立联系?
答:如果一般人或博学之人都相信重力、以太、力、或者科学抽象的「可行假设」,都是他们从未见过、触摸过、闻过、听过或尝过的——基于同样道理,为什么不应相信人的永恒自我,这个更加合乎逻辑和重要的「可行假设」呢?
生:这个神秘的永恒原则到底是什么?你能解释自我的本质,让所有人都能理解吗?
师:转世的自我是个体性且不朽的,并非人格的「我」;简而言之,是单体(阿特曼-菩提)的载体,在天界获得奖赏,在尘世间受到惩罚,最后,在每一世投生时,「五蕴」或五种属性会附著其上。(注3)
生:你说的「五蕴」是什么意思?
师:「就是我所谓的「属性」,包含了记忆,这些都会像花朵一样凋谢,只留下微弱的香味。奥尔科特《佛教教义》中的一段话直接涉及这个主题,论述如下:『尽管老年人的身体和心智都发生了变化,但还记得年轻时的事情;那为什么我们无法将前世的回忆带到这一世呢?因为记忆包含在五蕴中,而五蕴会在此世改变,从而形成新的记忆,记录特定存在。然而,所有前世的记录或映像都能保存,当悉达多王子成佛时,他看到了自己前世的完整次序。......任何达到禅那境界的人,都能如此追溯自己的生生世世。』这就表明了,人格中不朽的品质(如爱、善良、慈善等)会附著于不朽的自我之上,拍下神圣面向的永久影像;而人的物质性五蕴(产生最显著业力效应)却如闪电般短暂,无法在新人格的全新大脑上留下印象;然而,这丝毫不影响转世自我的身份。
生:你的意思是说,只有你所谓灵魂(自我)的记忆才会留存下来,而人格什么也没有留下?
师:不完全是;每个人格中一定会留下一些东西,永恒印记于转世的精神性自我;只有绝对的唯物主义者例外,本性已无任何缝隙可以让精神之光穿过。(注4)(见论「死后意识」和「出生后意识」)人格及五蕴会随每次新的转世而不断变化。如前所述,这只是演员(真正的自我)在一夜之间所扮演的角色。这就导致我们在物质层面上没有前世记忆,而真正的「自我」则对前世了若指掌。
生:那么,为什么真实的或精神性的人,不将这种知识印刻在他新的人格「我」上呢?
师:有名贫穷农舍里的女仆,为何能在恍惚或梦游状态下,说出希伯来语和拉小提琴,但在清醒状态下却办不到呢?因为,每个古老真正心理学家(非你们现代派心理学家)都会告诉你,只有当人格性的「 自我」瘫痪时,精神性的自我才能行动。人的精神性「自我」是全知全能的,拥有与生俱来的一切知识;而人格我则是环境的产物,是物质记忆的奴隶。如果精神性「自我」能够不间断、无受阻地展现自己,那么地球上就不再有人类,我们都应该是神灵。
生:但应该也有些例外,有些人能记得自己的前世。
师:确实如此。但谁会相信他们呢?这些敏感的人往往被现代的物质主义者认为是看到幻觉的疯子。去读读沃克(E.D.Walker)的《转世,被遗忘的事实研究》一书吧,看看其中大量证据。当人们谈论灵魂时,有人问:「什么是灵魂,你有证据证明它的存在吗?」当然了,去跟物质主义者争论是没有用的。但我想问问这些人:「你能记得起你婴儿时是什么样子,做过什么吗?你能回想起出生后十八个月或者两年期间,任何关于你生活、思想、行为的记忆吗?基于同理,难道你要因此否认你曾是个婴儿吗?另外补充,转世的自我(或称个性体)在天界期间,只保留前一世人格经历的精华,将物质经验转化为潜在状态、转换成精神性型态;况且,两世之间往往有十到十五个世纪之长,在此期间,物质意识是绝对不活跃,没有能使用的物质感官,因此根本不存在。这也解释了为甚么无法保留纯粹物质记忆。
生:你刚才说精神性自我是无所不知的。那么,在所谓天界生活期间,你高度赞扬的全知在何处体现?
师:在那段时间里,精神性自我是潜伏的、潜在的,因为首先,精神性自我(「菩提-心灵」的复合体)不是本体,本体与普遍灵魂(普遍心灵)是一体的,只有这才是全知的;其次,天界只是刚离世生活的理想化延续,是报应调整期,补偿前世无故受到的苦难。自我在天界只是潜在的全知全能,而在涅槃,当 自我融入普遍的「心智-灵魂」时,才是实际上的全知全能。然而,在身体某些异常状况和生理变化下,自我摆脱了物质的束缚,就会重新成为准全知全能。因此,上面所举的梦游者,能说希伯来语和拉小提琴的例子,便能说明这一点。这并不意味著医学对这两个案例的解释没有道理,因为该女仆多年前曾听过她的主人(一位牧师)朗读希伯来文作品,而另一位女仆则在农场听过一位艺术家拉小提琴。但是,她们必定是被「那个」赋予灵魂,才可能如此完美地朗读。「那个」拥有与普遍心灵相同的本质,因而是全知的。一种是高等原则作用于五蕴,使之运作;另一种是人格暂时麻痺,使个体性显现出来。请不要混淆两者。
人格与个体性 (注5)
生:但两者之间有什么区别呢?我承认我还不清楚。确实需要特别强调其中差异。
师:要理解这个观点,必须首先研究两套「原则」:精神性原则,属于不朽自我的原则;物质性原则,构成了自我不断变化的身体、或一系列人格。我们将这些原则起一个永久性的名字,即–
1.阿特曼,即「本体」,既不是你的精神,也不是我的精神,而是如阳光般照耀著所有人。这是普遍弥漫的「神圣原则」,与遍一绝对的元精神不可分,就像光束与阳光密不可分。
2.菩提(精神性灵魂)只是阿特曼的载体。意识需要与神圣二元体同化、或反映于意识中,否则,这「阿特曼-菩提」各自或一起对于人体都没有任何用处,就像阳光及光束对地底下花岗岩没有用处。阿特曼和菩提都不是业力所能触及的,因为阿特曼是业力的最高方面,某方面是自身的运作媒介,而菩提在这个层面上是无意识的。此意识或心智是
3.心灵(注6)是我执(「我」的概念)的衍生物或映射产物。因此, 当心灵与前两者不可分割地结合在一起时,就被称为精神性自我和慧光。这是真正的个体性,是神圣的人。这个「自我」最初投生至无知觉的人类形体,使之成了一个真正的人。在此之前,这个人类形体被二元单体所活化,却没有意识到(因为没有意识)二元单体存在其中。这个自我或称「起因体」,笼罩著投生的每一个人格,受到业力所驱使;这个自我,要承担每一个新身体或人格所犯下的所有罪孽——在漫长的轮回中,转瞬即逝的面具掩盖了这个真正的个体。
生:但是,为什么人的自我即便已忘却了该经历,还要受到惩罚呢?这样的法则公平吗?
师:人的自我没有忘却过去;它知道并且记得自己所犯的错误,就像你知道昨天做了什么一样清楚。我们称为「身体」的物质复合体,尽管无法回想起其前世(即先前的人格)所做的事情,不代表真正的自我已经忘记了它们。若一位男孩偷了苹果而惩罚他的新鞋,也同样不公正,因为新鞋对此一无所知。
生:难道精神性意识与人类意识(记忆)就没法沟通吗?
师:当然有办法,但从未被现代心理学家所认可。人的直觉、「良知的声音」、预感、模糊的似曾相识感等等,不正是这种沟通吗?要是多数受过教育的人,都能像柯勒律治拥有敏锐的精神感受力,展现直觉力,那该有多好。听听他对于「所有思想本身是不朽的」可能看法:
『如果要想使人的智力(记忆突然「复苏」)更加全面,只需要不同且适当的组织,即人的「天上体」而非「尘世体」,就能让每个人的灵魂回顾过去的经历(众多前世)。』而这个天上体就是我们的心灵自我。
关于对自我的奖励和惩罚。
生:你曾说过,自我在投生期间无论过上怎么样的生活,都不会在死后受到惩罚。
师:不会的,除了在极特别的和罕见的情况,我们在此处不谈,且「惩罚」的真正属性与你们神学关于诅咒的概念无关。
生:如果人在今生会受前世所犯的错误的惩罚,那么,奖励是否也应发生在今生 ?
师:是的。我们不认为在此尘世外有任何的惩罚,因为精神性自我唯一知道的状态,是纯粹的喜悦。
生:你是什么意思?
师:很简单。人在客体层面和物质世界里所犯的罪恶,无法在纯粹主体世界中得到惩罚。我们不相信地狱和天堂是一个地点,也不相信地狱之火和其中不死之虫有客观存在,不相信地上铺满蓝宝石和钻石的耶路撒冷。我们相信的是死后的心智状态,如同一个活生生的梦境。我们相信一个永恒的法则,充满著绝对的爱、公正和慈悲,我们会说:「此时投生的自我(注7),无论最初的业力过失如何、或后果多么严重,任何人(指精神性实体的外在物质形体或周期性形体)都不应为其出生的后果承担责任。他没有要求被生出来,也不能选择自己的父母。他只是个环境的受害者,是无法控制事件的结果;如果我们公正地分析他所犯的错误,十有八九他是受害者而不是加害者。人生不过是一部无情的戏,一个需要渡过的风暴海洋,一个令人不堪负荷的重负。最伟大的哲学家都曾试图深究并找出其存在的理由,然而除了拥有钥匙的东方圣贤外,所有人都未能成功。正如莎士比亚所描述的生命:—
「......生命不过是个行走的影子,一个可怜的伶人
在舞台上懊恼、张狂,短暂的时光过后
永远消亡。
这是个白痴讲述的故事
充满喧嚣与狂躁
却毫无涵义。」
人生若单独来看似乎毫无意义,但作为一系列生命的整体,却至关重要。每个人的一生在完整开展后 ,几乎都是一场悲哀。在人生波涛中,像腐木般被抛来抛去,可怜无助,若只因自身太脆弱而无法抵抗,难道就应受到永恒的谴责,或暂时的惩罚吗?绝不!无论一个极恶的人、或者是一般的罪人,是好是坏,有罪还是无辜,一旦摆脱了肉身生活的重担,疲惫不堪的摩奴(「思考的自我」)便拥有享受绝对休息和至福的权利。这种睿智、公正的法则并不仁慈,会对自我前世所犯下的每一桩罪孽,在投生时施以因果报应;并提供长时间的心智休憩给离世的实体,完全忘却前世人格所发生的每一件悲惨事件,甚至忘却最微小的痛苦念头,而只在灵魂记忆中留下或产生幸福回忆。普罗提诺说,我们的身体是真正的遗忘河,因为「陷入其中的灵魂忘却了一切」,这话有更多涵义。我们的肉体如同遗忘河,在天界中的天上体也是如此,而且还不止如此。
生:那么凶手、违犯神圣和世间法律的人,难道能逍遥法外?
师:谁这么说了?我们的哲学拥有一套惩罚原则,与最严格的加尔文主义者一样严厉,但这套原则更为哲学、且与绝对正义更加一致。没有一个罪恶的行为或思想能逃脱惩罚。事实上,罪恶的思想比行为更为严重,因为思想更有潜力产生罪恶的结果。(注8) 我们相信万无一失的报应法则,称为业力,是自然的因果链产生的必然结果。
生:那这是如何作用或在哪里作用的呢?
师:福音书中的智慧提到,每个工人都应按劳取酬。古老智慧则言,每一行为都会生出无穷后果,或善或恶。将这两句话结合起来,就能明白原由。灵魂在经历了一生苦痛之后,在天界获得足够、甚至是百倍的补偿。而当投生之时到来,业力会带著「五蕴」队伍在天界之门前等待,自我便从此处出现投生。自我休息完后,在公正报应之秤 中接受未来的命运,再次受因果定律的支配。神秘、不可抗拒的完美公正智慧法则,决定并准备好投胎的对象,自我前世的罪过将在此受到惩罚。惩罚并非发生在想像中的地狱,也不是发生在充满戏剧性火焰、长著可笑尾巴和角的魔鬼之地,而是在尘世,即曾犯下罪的界域和层面,必须为每一个恶念和行为赎罪。种瓜得瓜,种豆得豆。轮回将聚集许多自我在他周围,都是他过去人格曾直接或间接伤害的人,即便当时可能只是一个无意识犯罪工具。复仇女神会将这些人安排在他投胎的道路上,隐藏著老的、永恒的自我...
生:那么你所谓的公正何在?因为这些新的「人格」并不知道曾犯过罪或者曾受害。
师:如果有人的衣服被偷,路上发现小偷正穿著这件衣服,于是将它撕扯下来,这样的处理方式公正吗?新的「人格」如同一套具有特定特征、颜色、形状和品质的全新衣装;但穿上它的人,还是从前那个老问题人物。受人格之苦的是个体性。只有这样才能解释,为何人分配到的命运如此看似不公且可怕。现代哲学家能否合理的解释,为什么一些无辜的好人需一生受罪?为什么大城市里会有贫民窟,被社会和命运抛弃;为什么有人生来贫贱,有人生而富贵;为什么一些最恶劣或不配的人能出身显赫,而有些乞丐的内心境界媲美最高贵之人;数不尽数的例子。如果哲学家和神学家能够说出更令人满意的答案,你才有拒绝转世论的权利。连最伟大的诗人也都曾模糊地感知到此真理中的真理。雪莱相信此,而莎士比亚在描写出生的无价值时,肯定也思考过。他写道:
「为什么要让我的出生压抑我跃升的精神?
难道所有生灵不都受时间所限?
现今地上的乞丐成群,
他们的祖先却可能是国王,
而许多现在的君主,他们的父亲
曾是那个时代的渣滓……」
将「父亲」改成「自我」,你就会看到真理。
脚注:
1.奥林匹奥多鲁斯在《斐多篇》中说:「幻觉会阻碍我们的智力构想;因此,当我们受到神圣启发时,如果幻觉介入,热诚能量就会消失:热诚和幻觉是相互对立的。如果有人问说,灵魂是否能被激发而无幻觉,我们的回答是可以,因灵魂能感知到普遍性。因此,灵魂的知觉独立于幻觉;然而同时间,幻觉的能量中伴随著它,如同风暴追逐著海上航行之人。」
2.即每个人的身体、生命、激情和动物本能,以及星光体(无论是在思想或心灵之眼中感知到的,或是客体上与肉体分离的),这些原则我们称之为肉体、生命能量、欲体和星光体。
3.佛教教义中有五种蕴(属性):「色蕴(形体或身体),物质属性;受蕴,感觉;想蕴,抽象想法;行蕴,心智倾向;识蕴,心智力量。我们是由这些形成的,通过这些才能意识到存在,并与周围的世界交流。」
4.或精神性自我,与人格自我相对。学生不能把精神性自我与「本体」混为一谈。「本体」是阿特曼,是我们内在的上帝,与普遍精神密不可分。
5.奥尔科特上校在他所著的《佛教教义》中,迫于神秘哲学的逻辑结论,不得不纠正以前东方学家的错误,并对读者说明了理由。他说道:「一个人的贪欲凝聚物(五蕴)连续出现在尘世上(投生),形成了一系列的人格。每次转世时,人格都与前次或下次转世时有所不同。业力是「机械上帝」,现在带上圣人的人格面具(或映射),然后下一世是工匠等,如此回圈往复。尽管人格不断变化,但如同生命线串起珠子般,从未间断过;永远是那条特定的生命线。因此,这是个体性,是个体的生命波动,始于涅槃(或称大自然的主观面),正如光或热在以太中的波动,始于动态源头;在业力的驱动和贪欲的创造性引导下(未满足的存在欲望),穿越大自然的客体层面,并通过许多循环变化回到涅槃。在个体链中,从一个人格传递到另一个人格的东西,瑞斯-大卫斯先生称为「性格」或「行为」。「性格」并非只是一种抽象形而上学概念,而是一个人心智特质和道德倾向的总和。若将生命波动视为个体性,而一系列投生视为独立人格,这是否有助于消除瑞斯-大卫斯先生所谓的「无奈的神秘权宜之计」呢?从佛教的角度来说,完美的个体性就是一个佛;佛是人类的罕见之花,无丝毫超自然成分。一个人要成佛,需要经过无数个世代(「四个阿僧只劫和十万个轮回」,斯-大卫斯的《佛陀的诞生故事》,第13页),还需要一种成佛的钢铁般意志,贯穿所有后世、坚定不移,那这里指的是谁的意志和毅力呢?是人格的?还是个体性的:在每次转世时部分显现,由所有转世片段构成?」(《佛教教义》,附录A.137)
6.「普遍心灵」是心灵的源头。心灵也被称为「投生的灵」,因为根据我们的哲学,心灵是「普遍心灵之子」,投生到此轮次的人类第三根种族,从而创造了(或者说产生了)会思考的人(摩奴)。因此,心灵才是真正会转世且永久的精神性自我,是个体性,而我们各种不同的人格只是其外在面具。
7. 堕落天使教条正是基于这种错误才建立的,残酷而不合逻辑。《秘密教义》第二卷对此进行了解释。所有的「自我们」都是能思考、有理性的实体(普遍心灵之子),曾在前一个生命周期(显化期)中,以人类的形式或其他形式存在过,而业力使他们投生至此世的人。根据秘仪中的的教导,其中有一些「自我」迟迟 不遵守这一法则(如同印度教中的鸠摩罗,或基督教传说中的大天使米迦勒,他们「拒绝创造」),未能适时投生,导致原本注定给他们的躯体受到玷污(参见《秘密教义》第二卷),因此产生了无知觉形体的原罪、以及受到惩罚的自我们。所谓的将叛逆天使投入地狱,其实是指这些纯洁的灵或自我被囚禁在不洁之物——肉体之中。
8.「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凡看见妇女就动淫念的,这人心里已经与她犯了。」(马太福音第28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