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论死后生命状态
关于各种死后状态
生:我很高兴你相信灵魂不朽。
师:我们相信的不是「灵魂」不朽,而是神圣精神的不朽;或者说相信转世自我的不朽性。
生:差别在哪里?
师:在我们的哲学中有巨大差异,但这个问题极为深奥与困难,不能随意带过。我们必须分别分析后再结合起来看。我们从「精神」开始探讨。
我们说,精神(耶稣的「隐秘之父」)或称阿特曼,不是任何个人的所有物,而是神圣的本质,没有躯体,没有形式,不可捉摸、无形、不可分割,不存在但又「如是」,正如佛教徒所谓的涅槃。精神只是笼罩著凡人,通过菩提(其载体和直接发散物)所散发出来的光,无所不在,进入凡人体内并弥漫全身。几乎所有古代哲学家都说,「人类灵魂的理性部分」*从未完全进入人体内,而只是或多或少地通过非理性的「精神性灵魂」或菩提**笼罩著他,这就是其中的秘密含义。
*在一般意义上,「理性」指的是散发自永恒智慧的事物。
**物质层面纯粹是普遍心灵的散发物,因此无法拥有自身的个别理性,而被称为非理性。月亮从太阳借来光芒,而从地球借来生命,同理,菩提从阿特曼接受智慧之光,并从心灵获得其理性品质。菩提本身是同质体缺乏属性。
生:我一直以为只有「动物灵魂」才是非理性的,怎么「神圣灵魂」也是如此?
答:你需要学会区分两种非理性:一种是因为未分化而称为被动或消极的「非理性」;另一种则是太过积极和主动的「非理性」。人是精神力量的结合,也是化学与物理力量的结合,这一切都是通过我们所谓的「原则」来发挥作用。
生:我读了很多关于此问题的书,在我看来,古代哲学家的观念与中世纪卡巴拉学派的观念,尽管某些方面一致,但仍有很大差异。
师:其中最本质上的区别就在于此。我们与新柏拉图主义者和东方教义一致认为,精神(阿特曼)从未以化身方式降临到活人身上,而只是或多或少地将其光芒洒向内在的人(星光体的心灵和精神复合体)的原则,而卡巴拉主义者则认为,人类的精神在脱离了光之海和普遍精神之后,进入了人的灵魂,从而终生被囚禁在星光体囊鞘中。所有基督教卡巴拉学者仍坚持这一看法,无法完全摆脱拟人化圣经教义的束缚。
生:那你们的看法是什么?
师:我们只允许精神(或阿特玛)的辐射存在于星光体囊鞘中,且仅限于这种精神光辉。我们说,人和灵魂必须升至统一体来获得自己的不朽性,如果成功的话,将最终与统一体联系,最终被吸收。人死后的个体性取决于精神,而不是灵魂和肉体。将「人格」这个词用在我们不朽本质是荒谬的,不朽本质作为个体自我,本身就是一个不朽和永恒的独特实体。从孩子出生的那一刻起,一根闪亮的线将精神与个人灵魂联系在一起,然而若是黑魔法师、或无法挽救的罪犯,因在漫长人生中一直犯罪,那根闪亮的线会被猛然掐断,逝者会与人格灵魂分离,人格被消灭,不给转世自我留下丝毫印象。如果低等或人格心灵在世时,未与转世自我形成联结,那么低等心灵将会像低等动物一样,逐渐溶解于乙太之中,其人格也将被消灭。但即便如此,「自我」仍然是一个独特的存在。「精神性自我」在度过一个确实无用的人生之后,只会失去一个天界状态 ( 理想化的人格),并且在享受了短暂行星神灵的自由后,几乎就会立即再次转世。
生:《揭开伊希斯的面纱》中说,这种行星神灵或天使,是「异教徒的众神或基督徒的大天使」,永远不会成为我们星球上的人?
师:相当正确。但我提这种天使,并非高等行星神灵。高等行星神灵才永远不会成为这个星球上的人,因为他们是从以前的、更早的世界中解脱的灵,因此无法在这个世界上重新成为人。然而,在这个「大时代」和「梵天沈睡期」(16位数的小时期)结束之后,这些灵将再次生活在下一个更高等的「大显化期」。当然你一定听说过,东方哲学认为人类是被囚禁在人体中的「灵」。动物和人的区别在于:动物是潜在地被各个原则赋予灵魂,而人则是被实际地赋予灵魂。(参见《秘密教义》,第二卷第二节)你现在明白其中的区别了吗?
生:是的,但这种特定区别一直是历代形而上学家的绊脚石。
师:的确如此。佛教哲学的神秘主义便是建立在此神秘教义之上,很少有人能理解,现代许多最为博学的学者则完全扭曲。即使是形而上学家也倾向于将果与因混为一谈 。自我作为不朽生命的灵,在尘世上所有重生过程中,都保持同一个内在自我;但这并不意味著他必须维持尘世上史密斯先生的样子,否则会失去个体性。在黑暗的来世,人的星光体灵魂和肉体可能会被吸收到精微元素的宇宙海洋中,不再感受到他最后的人格自我(如果没有资格飞升到更高等层面),而神圣自我仍是同一个不变的实体,但在与不肖的散发物载体分离的那一瞬间,神圣自我的尘世经验可能会完全忘去。
生:如同俄利根、西尼修斯、和其他半基督徒半柏拉图哲学家所教导的那样,如果「精神」(灵魂的神圣部分)从亘古以来就作为一种独特的存在,且都是同一个,是形而上学的客体灵魂,那么怎么不是永恒的呢?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人无论如何都不会失去他的个体性,那么过上纯洁的生活、抑或像动物一样生活又有什么关系呢?
师:你所陈述的这一理论,其后果之恶劣,不亚于替代性赎罪的教义。如果能纠正「替代性赎罪」和「我们都是不朽的」所包含的错误观点,那么人类将会变得更加美好。
让我再重复一遍。毕达哥拉斯、柏拉图、洛克里斯的蒂迈欧斯以及古老的亚历山卓学派,都认为人的灵魂(或人的高等「原则」和属性)来自普遍世界灵魂,而根据他们的学说,世界灵魂就是以太(父亲-宙斯)。因此,这些「原则」都不可能是毕达哥拉斯的「单体」或我们「阿特曼-菩提」的纯粹本质,因为世界灵魂只是「单体」产生的效果、主体发散物或辐射。人类的自我(或个体性、轮回的精神性自我)和菩提(即精神性灵魂)都是预先存在的。但是,自我作为一个独特的实体,是个体化的存在,而灵魂则是作为先存的气息,是智慧整体的一部分。两者最初都是从光之永恒海洋中形成的;但正如火哲学家、即中世纪的神智学者所表达的那样,火中既有可见的灵,也有不可见的灵。他们区分了「神灵」和「动物人」。恩培多克勒坚信所有的人和动物都有两个灵魂;亚里士多德把一个灵魂称为理性灵魂,另一个称为动物灵魂。根据这些哲学家的观点,理性灵魂来自普遍灵魂之内,而动物灵魂则来自其外。
生:你们把灵魂(即人类会思考的灵魂,或你所谓的自我)称为物质吗?
师:不是物质,而是基质;「物质」一词则要加上形容词变成「原初」质。我们教导的是,物质与精神永远共存,但不是指可见的、有形的和可分割的物质,而是物质的极致升华状态。纯粹的精神与「无-精神」或「绝对一切」只有一线之隔。必须先了解到,人是由这种原初的「精神-物质」进化而来,并且展示了各个「原则」从元精神到最粗物质的规律渐进,从而能将内在的人视为不朽,既是一个灵性实体,也是一名凡人。
生:那你为什么不相信上帝是这样一个实体呢?
师:因为无限的、无制约的事物,不可能有任何形体,不可能是一种存在,无论如何,在任何东方哲学中都不可能有这样的存在。一个「实体」的终极本质才是不朽的,而个体形式则否。当该「实体」达到周期的最后一点时,就会被其原始本质所吸收;当它失去「实体」这个名称时,就变成了精神。
形体的不朽性仅局限于在生命周期或「大显化期」中;在此之后,便与普遍精神合二为一,不再是一个独立的实体。至于个人的灵魂--我们指的是意识的火花,将在精神性自我中保留了前次转世的人格「我」的想法--作为一个独立清晰的回忆,只持续整个天界时期;之后便融入到自我的无数其他转世的记忆之中,就像我们在过完一年后,回想某几天的记忆一样。你会 把无限的上帝束缚在有限的制约中吗?只有与阿特曼紧密相连的「菩提-心灵」才是不朽的。人的灵魂(即人格)既不是不朽、永恒的,也不是神圣的。《光辉之书》(第三卷,第616页)说:『灵魂被送到这个世界上时,穿上了尘世的衣服,以便在此处保存自身;同样地,她在天上也会收到一件闪耀的衣裳,使她能不受伤地照见那面镜子,其光芒来自光之主。』此外,《光辉之书》还教导说,除非灵魂接受了「神圣之吻」,也就是说,除非灵魂与散发出她的基质(精神)重新结合,否则无法到达极乐世界。所有的灵魂都是双重的,精神是阳性的,灵魂是阴性的。当人被囚禁在肉体中时是三元组的,除非受到严重污染而使他与精神分离。赫耳墨斯著作《钥匙之书》中提到:『这些灵魂有祸了,她们选择与尘世的身体结合,而不是与她们神圣伴侣(精神)相依。』的确有祸了,因为在自我记忆的不朽石碑上,不会留下任何关于人格的记录。
生:根据你的说法,神将自身相同的基质吹进人体内,为甚么不是不朽的呢?
师:每一个物质原子和微粒,不仅在基质上是不朽的,在本质上也是,但个体意识却不是。不朽性只是不间断的意识;而人格意识很难比人格本身更长久,不是吗?我曾说过,这种意识只能在整个天界中持续,之后就会被重新吸收,首先是进入个体意识,而后是普遍意识。最好问问你们的神学家,是如何把犹太经文弄得一团糟。
生:我想也不需特别问您是否相信基督教的天堂与地狱,或正统教会教导的未来奖赏与惩罚吧?
师:我们绝对否定这些教义,更不接受这些地方永恒存在。我们坚信所谓报应法则,或称业力,相信该法则背后的绝对正义与智慧指引。我们拒绝那残暴而非哲学的永恒奖励和惩 罚。引用贺拉斯(Horace)的诗句如下:
「制定规则来管控我们的怒气,
用相应的痛苦惩罚过错;
但对于罪只应受鞭打之人
切勿剥其筋骨。」
这个通用规则适用所有人,而且是公正的。你们代表智慧、慈爱和宽容的上帝,难道连这点凡夫品行都做不到吗?
生:你还有甚么其他理由拒绝接受此教义吗?
师:我们主要的理由是人会转世。如前所述,我们拒绝每个新生儿都是新灵魂的说法。我们相信,每个人都是自我的承载者或载体,每个自我彼此共存;因为所有的自我都具有相同的本质,都属于遍一无限自我的原始散发物。柏拉图称「遍一无限自我」为逻各斯(或第二显化的神);而我们则是神圣原则的显化,与普遍心灵 (灵魂) 是一体的,而非许多有神论者所信奉的拟人化、宇宙外和人格化的神。请不要混淆。
生:但是, 如果相信有一个显化的原则会创造出每位凡人的灵魂,这有甚么问题吗?
师:因为一个非人格的事物,不会按照自己的意愿和喜好去创造、计划和思考。它是一种普遍法则,在其周期性显化期间永恒不变,在每一个新生命周期开始时,它都会放射和显化出自己的本质。如果我们必须相信一个神圣原则,那必须是绝对和谐、逻辑和正义的原则,也是绝对的爱、智慧和公正;如果有个神创造新的灵魂仅让它活一段短暂人生,有的赋予富有且幸福的身体,有的赋予从出生到死亡都在受苦的可怜生命,纵使这个人并未做任何事来而应受这残酷命运——这样的存在,与其称之为神,不如说更像是一个无知的恶魔。(参见下文,《论自我的惩罚》。)即使是犹太哲学家、摩西圣经的信徒(当然是指密传的信徒)也从未有过这样的想法;而且,这些人和我们一样相信轮回 。
生:您能举例说明吗?
师:当然可以。斐洛·尤迪厄斯说(《论梦》,第455页):「空气中充满了它们(灵魂);它们离尘世最近,下降并被束缚于凡人之躯,再次回归,渴望在其他身体中生活。」在《光辉之书》中,灵魂在上帝面前恳求自由:「宇宙之主!我在这个世界很快乐,不愿去另一个世界,在那里我将成为一个婢女,受到各种污染。」(《光辉之书》第11卷第96页)而神在回答中断言了宿命的必然性,这是永恒不变的法则:「违你所愿,你将成为胚胎;违你所愿,你将出生。」("Vol.IV.,p.29.) 人类之所以能理解光明,是因为有了黑暗的对比使之显现;善之所以珍贵,是因为恶的存在让我们看到了这份恩赐的无价之处;同样的,个人的美德若未经诱惑的考验,便难谈其价值。除了隐藏之神外,任何事物都非永恒不变的。任何有限的东西--有开始或结束--都不可能保持静止,不进则退。灵魂渴求与自己的精神团聚,而只有精神才能赋予灵魂不朽,因此灵魂必须通过周期性的质变来净化自己,向著唯一的极乐世界和永恒安息之地前进,这在《光辉之书》中被称为「爱之宫殿」,在印度教中称为「解脱」;在诺斯底派中,被称为「永恒之光的圆满」;而在佛教中则称为「涅槃」。然而,所有这些状态都是暂时的,并非永恒。
生:但这些段落都没有提到转世。
师:我引用的段落中提到,有个灵魂恳求允许留在原地,那么这个灵魂必须是预先存在的,而不是被创造出来的。在《光辉之书》(第三卷,第61页)中有一个更好的证明,谈到了转世的自我(理性灵魂),而最后人格必须完全消逝,内容如下:「灵魂在天上层面中疏远『神圣一』(祂的名受祝福),自存在之初就已投身于深渊,并预期著再次 降临人间的时刻。」。这里的『神圣一』是指阿特曼,或「阿特曼-菩提」(Atma-Buddhi)。
生:除此之外,你们将涅槃视为天国或天堂,这确实有些奇怪,因为每个东方学家都认为涅槃就是湮灭的同义词!
师:从字面上理解,只有人格和分化的物质会湮灭。许多早期的基督教教父都抱持著转世和人三位一体的观点。然而,《新约圣经》和古代哲学著作的翻译者,将灵魂和精神混为一谈,才造成了许多误解。这也是为什么佛陀、普罗提诺和其他许多启蒙者,现在被指控渴望灵魂彻底湮灭--「融入神」或「与普遍灵魂重聚」--按照现代观念,这就代表湮灭。当然,人格灵魂必先分解成微粒,其中更纯粹的本质才能与不朽精神永远联系。《使徒行传》和《使徒书信》都是天国的奠基人,但译者误解这些使徒表达的含义,如同现代注释《正道王国奠基经》误解了印度伟大改革者的意思。《使徒行传》译者扼杀了「气息」一词含意,使读者没有发现此词与灵魂的关系﹔或将《圣经》里的灵魂和精神混为一谈,使读者感觉此主题的扭曲。另一方面,佛陀的诠释者也不理解佛教四禅定的含义和目的。试问毕达哥拉斯学派:「灵魂赋予了生命和运动,并具有光的性质,能化为虚无吗?」神秘学者认为:「在动物中展现出记忆能力、属于理性范畴的敏感灵魂,真的会死亡并化为虚无吗?」在佛教哲学中,「毁灭」只意味著物质的消散,不论是什么形体或形体的假像,因为一切有形体的事物都是暂时的,因而实际上是一种幻觉。最长的时间在永恒中不过是眨眼之间。形体也是如此。我们还来不及意识到已看到了它,它就像一道闪电瞬间消失了,永远地消失了。当灵性实体永远摆脱了每一粒物质或形体的束缚,重新成为精神性气息时,它才会进入永恒不变的涅槃,待的时间与生命轮回一样长久--真正的永恒。这时,存在于精神中的「气息」就什么也不是了,因为它就是一切;它在形体、表像、形体上已完全消亡;但作为绝对精神,依然「如是」,已成为「存在性」本身。「融入普遍本质」就意味著「与精神结合」。这绝不意味著湮灭,因为湮灭代表永恒的分离。
生:但你的用词不正是宣扬灭绝之说,如他人所指控的?你提到人的灵魂会回归其原初元素。
师:但你忘了,我告诉过你「灵魂」一词有许多不同含义,且迄今为止是如何松散的翻译「精神」一词。我们谈论动物性灵魂、人类灵魂和精神性灵魂,并对它们加以区分。例如,柏拉图将我们所谓「菩提」称为「理性灵魂」,也加上了「精神性」这个形容词;而我们所谓轮回的「自我」、「心灵」,他却称之为「精神」。然而,我们所谓的「精神」在没有任何限定条件的情况下,仅指阿特曼。毕达哥拉斯复述了古老教义,他说「自我」与神是共永恒的;灵魂只有经历了不同的阶段才达到了神性的卓越;而肉体则回到了大地,甚低等心灵也消灭了。同样的,柏拉图将灵魂(菩提)定义为「能够移动自身的运动」。他还说:「灵魂是万物中最古老的,是运动的开端。」(《法律篇》第十章)因此,他把「阿特曼-菩提」称为「灵魂」,把心灵称为「精神」,但我们并不这么做。
「灵魂先于肉体产生,而肉体则是后天的和次要的,根据本性,并由主掌的灵魂统治。」「掌管一切运动之物的灵魂也掌管著天上层面。」
「灵魂通过运动来引导天上、地上和海里的万物--这些运动的名称是:意志、思考、照顾、协商、形成真假意见、喜悦、悲伤、自信、恐惧、憎恨、爱的状态,以及相关的所有主要运动。.........灵魂作为女神,总与努斯神结盟,以正确而愉快的方式指导万物;但当她与阿诺亚--而非努斯--在一起时,一切都恰恰相反。」
这种语言将否定性视为本质性存在,如同佛教典籍一样。湮灭也能以类似方式解释。积极的状态是本质性的存在,但本身不显化。用佛教的说法,当精神进入涅槃时,便失去了客体存在,但保留了主观存在。对于客体思维而言,这就成为了绝对的「无」;对主观思维而言,这就是「无-物」,没有任何东西可以显现给感官。因此,他们所谓的涅槃,意味著个体在精神中的不朽性,而非在灵魂中,尽管灵魂是「所有事物中最古老的」,但灵魂与其他众神都仍是有限的散发物,在形体和个体性上是有限的,但本质上不是。
生:我还没有完全理解这个概念,您是否能透过一些例子来解释,我会非常感激。
师:这确实很难理解,对于生长在基督教会正规正统思想的人来说更是如此。此外,我还必须告诉你,除非你深入研究过所有人类「原则」的不同功能,以及这些原则在死后的状态,否则你很难理解东方哲学。
关于人的各种「原则」
生:我已听过许多所谓「内在的人」的构成,我始终无法完全理解其意。
师:当然,对于真正自我的各个方面(我们所谓的「原则」),要正确理解和区分是非常困难的,也如你所说的令人费解。更何况,尽管东方各派根本教导是相同的,但对这些原则的数量看法不同。
生:你是指吠檀多学派吗?对于你七个「原则」,他们只分为五个?
师:确实如此;虽然我不想与博学的吠檀多学争论这一点,但我认为他们这样做是有明显理由的。对他们而言,各种心智面向组成的复合精神集合体,才称得上是人,肉体不过是卑微至极且纯属幻象的存在。并非只有吠檀多哲学这样认为。老子在《道德经》中也只提到了五个原则,排除了两个原则,即精神(阿特曼)和肉体,而且把后者称为「尸体」。解脱胜王瑜珈学派实际上只承认三个「原则」;但实际上,他们的「清醒意识」、「做梦状态」和「起因体」(进行转世的身体)都是双重的,因此共有六个。若再加 上阿特曼(非人格神圣原则或不朽元素,也等同于普遍精神),加起来便是七个。(更清楚的解释见《秘密教义》,第一卷,第157页)他们可以坚持他们的立场,我们也会坚持我们的。
生:这似乎等同于神秘基督徒的划分:身体、灵魂和精神?
师:一样。我们可以简单地将身体视为星光体的载体,星光体是生命或生命能量的载体,欲体或(动物性)灵魂是高等和低等心灵的载体,并由此形成六个原则,最后再加上不朽的精神作为一切巅峰。在神秘学中,意识状态的每一次质变都会带来新的面向,若此新的面向占了上风,并成为活跃「自我」的一部分,就必须赋予一个特殊的名字,以区别所处的另一种状态。
生:这正是难以理解的地方。
师:相反的,其实很容易,只要你掌握中心思想,了解人在此意识层面或另一层面上的行为,对应于心智和精神状态。但我们解释得越多,现代的唯物主义者似乎就越不能理解。或许可以把人这个尘世生物分成三个主要方面,不能再更少了,否则就变纯粹的动物。人有客观躯体;有思维原则,比动物本能稍微高等,或称活跃意识的灵魂;以及使人远远超越动物的部分--即理性灵魂或「精神」。那么,若根据神秘学的教导,这三组代表性实体再细分,会得到什么呢?
首先是精神(指的是绝对者,因此也是不可分割的一切),或阿特曼。在哲学中,这既不能被定位,也不能被限制,只是永恒中的如是,即使是宇宙基质的最微小几何点或数学点上,都有精神的存在,正确地说,根本不应被称为「人」的原则。在形而上学中,精神只是人类单体及载体在存活期间占据的空间点。这个点如同人本身一样是想像的,在现实中是一种幻觉;在被称为生命的幻觉之中,人格自我在幻 想中以为自己真实存在,必须考虑到自己。在解释人类之谜的基本道理时,为了使初次研究神秘学的人更容易理解,神秘学将第七个原则称为第六个原则的综合,并赋予一个载体,称为精神性灵魂(菩提)。这隐藏了一个奥秘,从不对外人透露,除非是已立下不可反悔誓言的门徒、或至少是可以安全信赖的人,才有可能知晓。当然,如果这些内容能公诸于众,就不至于有那么多争论了;但是,这牵连到如何有意识地投射自己星光体,此天赋就像「吉格斯之戒」一样,会对整个人类、特别是拥有这种能力的人造成致命的伤害,所以才一直小心翼翼地保护著。我们继续讨论其他的「原则」。神圣灵魂(菩提)是精神的载体。两者合二为一、非人格、且没有任何属性(在这个层面上),是两个精神性的「原则」。至于人类灵魂,即「心智」,大家都会同意,人的智力至少是双重的:高尚的人不太会变得卑鄙;或者非常具智慧和灵性的人,有异于迟钝、愚昧、物质性或近乎动物思维的人,两者之间存在著一个鸿沟。
生:但人为什么不能用两个「原则」或方面来表示呢?
师:每个人都有这两个原则,其中一个比另一个更活跃,在极少数情况下,因其中一个面向的力量和优势太大,导致另一个发展完全受阻或瘫痪。这就是我们所谓心灵的两个原则或方面,即高等和低等的;高等心灵是会思考、有意识的「自我」,向往著精神性灵魂(菩提);低等心灵是本能的原则,被吸引向「欲体」,即人的动物欲望和激情所在。目前为止已阐述了四个「原则」。最后三个原则是(1)星光体,称为塑性灵魂;承载著(2)生命原则;还有(3)肉体。当然,任何生理学家或生物学家都不会接受这些原则,也无法对此解释。也许正因为如此,他 们至今都不了解脾脏的功能,是星光体的物质载体;他们也不了解人右侧某个器官的功能,是上述欲望的所在地;他们更不了解松果体,描述成一个含沙的角质腺体,而事实上,这个腺体是人类最高和最神圣的意识所在--全知、精神性和包罗万象的心灵。这更清楚地表明,我们既没有发明这七个原则,这在哲学世界中也不是新的,如我们展示的那样。
生:你们相信是甚么会转世?
师:会转世的是人精神性且会思考的自我,是人的永恒原则,是心灵的所在。不是阿特曼,甚至不是「阿特曼-菩提」(二元单体),而是心灵,被视为个体人或神圣人。阿特曼是宇宙一切,当它与载体菩提结合时,才成为人的本体,且菩提将阿特曼与个体性(或神圣人)联系在一起。「菩提-心灵」(第五和第六原则结合)是起因体,是「意识」本身,连接居住尘世上的每一个人格。因此,灵魂是一个通用术语,人的灵魂有三个方面:尘世或动物性的灵魂、人类灵魂和精神性灵魂;严格地说,这只是同一个灵魂的三个方面。灵魂的第一个方面在死后一点都不留;灵魂的第二个方面(心灵),只有当神圣本质没有被玷污时,才会存活;而灵魂第三个方面除了不朽之外,在与高等心灵的同化后,便成为有意识的神圣灵魂。不过,为了让大家更加明了,我们要先阐述轮回是甚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