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轮回之谜
周期性转世
生:你的意思是,我们都曾在地球上存在过,有很多前世,并且会在死后继续存在?
师:是的。每个生命周期,更确切地说是意识生命的周期,开始于动物性人类的两性分化,并在人类第七轮次第七根种族时、也就是最后一代人类时结束。我们今天处在第四轮次第五根种族,你可以想像此期间漫长得难以表达。
生:那么我们会一直以不同的人格转世吗?
师:肯定的。生命周期或者转世周期可以非常类似于日常生活。白天充满了各种活动,夜晚则需休息睡觉,转世周期也是如此,在活跃的生命之后是天界的休息。
生:这一系列的转世被称作轮回?
师:是的。只有通过这一系列的转世,数以百万计的自我才能向著最终的完美不断地进步,并到达最终的休息(持续的时间与活跃期一样长)。
生:这些转世的长短或特征是由什么决定?
师:因果,是公正报应的普遍法则。
生:这是一个智能法则吗?
师:自然界的周期性法则规范著物质及其他定律,唯物主义者称此为盲目的、机械性的法则,且因果法则只是个偶然的法则罢了。对我们来说,这是无形无体、却普遍运作的法则,没有任何形容词或定语能够描绘。如果你问我启动此法则的智能是什么,我只能回答我不知道。但如果你问的是法则的作用以及在我们信仰中的地位,我能以千百年来的经验说,这是绝对并且准确无误的「平等、智慧和智能」。因果会万无一失地重立人间的公正,修正所有自然的错误;铁面无私的修正谬误进;是公正奖罚的报应法则。在最严格的意义上,此法则「绝不偏私」;另一方面,这既不能被安抚,也不能通过祈祷而转移。印度教徒和佛教徒都信仰因果。
生:基督教教条反对这两者,我不认为基督教徒会接受此教导。
师:他们不会接受;英曼很多年前就说明了原因:「基督徒相信教会以信仰之名传授的胡说八道,而佛教徒认为凡是不合逻辑就不是佛陀真正的教义。」佛教徒不相信有任何罪过可以被赦免。在未来的转世中,每一个恶行或恶念都需受到充足且公正的惩罚,并对受害者进行了相应的赔偿,才有可能消除罪过。
生:这种说法在何处可以找到?
师:在佛教的神圣经典中。在《法轮》(p.57)中,你可以看到此神智学教义:
「佛教徒相信每个行为、言语和思想都有相应的后果,迟早会在现在或者将来出现。恶有恶报,善有善报:今世富贵,或来世做天人(天界)。」
生:基督徒也这么相信,不是吗?
师:完全不是。他们相信罪恶可以被宽恕和赦免。他们受到保证,只要相信基督为了赦免人类的罪所流的血(一名无辜的受 害者!),那么所有世人的罪恶都能被赦免。我们既不相信代人赎罪,也不相信任何神能赦免那怕最小的罪,甚至不相信一个人格化的绝对者或无限者。我们相信严厉公正的正义。透过因果来体现未知普遍神的概念,代表著一个绝对正确的力量,既没有愤怒也没有慈悲,只有绝对的公正,让每一个起因,无论大小,都得到相应的果。耶稣说的:「你们用甚么量器量给人,也必用甚么量器量给你们。」(马太vii.,2)这句话无论明示或暗示,都没有提到凭他人能得到慈悲或救赎。我们的哲学也认同此句话的正义性,极力推崇慈悲、仁爱以及彼此间的宽恕,而非互相攻击。「不以恶报恶」且「以善报恶」是佛教的戒律,是建立在坚定不移的因果法则。人若自行执法,无疑是一种亵渎的妄为。人类的法律只能用限制性手段,而非惩罚性的;如果一位相信因果的人,不以善报恶,而是有仇必报,从不原谅他人,那自己便是罪人,只会伤害到自己。因果会惩罚此人,因他没让因果自行运作,而是自行增加额外的复仇;这么做之后,敌人未来反而受到补偿,而自己将受惩罚。那位绝对正确的「判官」依据此世决定下一世,且前世的功过决定了此世的人生。
生:那么我们可以用今生来推断前世吗?
师:能做的只是相信自己今生的遭遇理所应当,是为了弥补前世的罪孽。当然了,我们凡夫是无法得知犯了哪些罪,只有先知和开悟者才能。我们连一名老人年轻时如何都不知道,更难以从现世状况来推断前世。
什么是因果?
生:因果到底是什么呢?
师:如前面所说,我们认为因果是宇宙的终极法则,是自然界一切法则的基础、起始和源头。因果是调整果与因的不虚法则,在物质界、心智层面和精神层面运行。无论事 件大小,从宇宙扰动到你手的运动,有因必有果。同类相生。因果是看不见、不可知的法则,睿智地、智能地、公正地调整因与产生的果,一直追逆到最初造因者。虽然它本身不可知,但是它的运作是可知的。
生:这样看来,因果又是个「绝对者」、「不可知」,这对于解释生活中问题似乎没甚么用。
师:恰恰相反。虽然我们不知道因果到底是什么、本质为何,但我们知道是如何运作、能准确地描述运行模式。我们只是不知道终极起因,就像现代哲学承认万物的终极起因是「不可知」一样。
生:对于人类更实际的需求,神智学有任何解决方案吗?面对所谓「下层阶级」普遍存在的苦难和迫切需求,能提供什么解释?
师:根据我们的教义,所有社会的邪恶、阶级分类、性别歧视、资产和劳力的分配不均等,都是我们简单但真实称为「因果」的东西造成的。
生:但是,这些邪恶无差别的降临在大众身上,不属于个人的因果报应吧?
师:不是。一个人所处的环境及生活状态,是否只是他前世所作所为的结果,这无法很严格地定义。我们必须认识到,每个原子都受所属整体的普遍法则约束,这是更广阔的因果律。个人因果积聚就成了所处国家的因果,国家因果的积聚就成了世界的因果。你所谓的邪恶不单属某一个人或是一个国家,而是世界性的。因果法则在人类相互依存的基础上,得以合理与公正的体现。
生:那么,因果法则不一定是针对个人的法则?
师:正是这个意思。因果的运用范围如此广泛普遍,才能调整世界的生活和进展。神智学者认为,因为人类会相互依存,才会使因果普世性的分配,也同时是解决社会性苦难的根本。这是一条神秘法则,当一个人要从个人缺点中提升时, 必须先将所处的整体提升。同理,没有人能单独作恶,或单独承受恶之果。事实上,没有所谓的「分离」,最接近这种自私状态的在于目的和动机中。
生:难道无法集中普世分发的因果、或集中国家的因果,使之自然而合法的一次耗尽,而不需经历这么长时间的苦难吗?
师:在我们所属时代的限制内,一般而言,因果法则是不能加速或者放缓的。但有一点可以确定,现在谈加速或者放缓还太早。看看下方这段全国性苦难的文章,涉及个人的、亲属的的和普世的因果,然后问问你自己,难道无法大范围地修正并且清除这些邪恶吗?此段落出自于一位拯救国家的人,她征服了自我,自愿地选择服务人类,尽一个女人的肩膀所能承受的,去承担国家的果报。她如此说道:
「是的,大自然一直在诉说著,你不这么认为吗?只是我们的噪音太大,掩盖了她的声音。这就是为什么走出城镇、暂时沈浸在大自然母亲怀抱中,会如此令人放松。我回想在汉普斯特德荒野乡间看日落的情景,可是,落日里的人世充满了多么多的苦难啊!有位女士给我一大束野花。我想到了伦敦东区一个家庭,更应该得到这些花,今天我便带到著花到怀特查珀尔一所穷人的学校里。看看那些苍白小脸蛋,放出了何等光彩!然后我到了一个小食堂为一些孩子支付晚餐费用。食堂在一条后街,狭窄拥挤,鱼肉和其他东西恶臭难当,怀特查珀尔的阳光非但不能净化它,反而使它更浓烈。小食堂是各种味道的集中点。餐点是难以形容的一毛钱肉饼,一堆堆让人恶心的「食物」、和成群的苍蝇,是真正的魔鬼祭坛!在我周围,小孩子寻找著残羹冷炙,捡樱桃核做为清淡营养食品。我在前往西区的路上,每一条神经都在震颤和发抖,思索著,除非一场大地震将它们吞噬,让那里的居民在忘川洗浴,将这一切忘得一干二净然后重生,否则伦敦这些区真的是没救了。接著我想到了汉普斯特德荒野,陷入了沈思。如果能牺牲一个人来拯救这些人,付出的代价是微不足道的。看阿,必须改变他们——但要怎样才能做到呢?照他们现在的情形,将他们置于其它环境都没有用,可是,让他们留在原地只会继续腐烂。面对这些无尽、无望的苦难,我的心都碎了。这种残酷的堕落是此情况的起因,也是必然的结果。就像一棵榕树一样,每根枝条扎根后会长出新的枝干。这种感觉和在汉普斯特德所感受的宁静是多么不同啊!可是,我们身为这些可怜人的同胞,只能用在汉普斯特德所获得的力量去拯救怀特查珀尔。」(作者名声崇高,众所周知,不容亵渎。)
生:这段文字既悲伤又美丽,清楚地描述了你所谓的「普世关联的因果报应」。唉!除了地震或其他大灾难之外,无其它希望能立即缓解他们的痛苦!
师:我们没有权利说没有希望,因为有一半的人类有能力立即解除同胞所受的苦难。当每个人都为集体利益贡献财富、劳动或者高尚思想时,国家的业报平衡才会被改变;除非我们这么做了,否则没有权利或理由说,地球上的生命超出自然界所能承载的数量。那些英勇的灵魂,是人类和国家的救星,找出了普世业报不平衡的原因,通过巨大的努力重新调整权力平衡,将人类从一场道德灾难拯救出来。道德灾难比身体所经历的灾难更严重,邪恶更长久,积聚的苦难必以你所见到的惨状爆发。
生:能否请你大致的讲述这个因果法则。
师:我们将业力描述为一种重新调整的法则,不断地在物质世界中恢复被打乱的平衡,在道德世界中修复被破坏的和谐。因果不一定根据特定的方式运行,但肯定会趋向恢复和谐并保持平衡,宇宙凭借这种平衡得以存在。
生:请举一个例子。
师:过会儿我会给你更全面的例子。现在请想像有个池塘。一颗石头落入水中,激起了涟漪。这些波纹前后荡漾,直到物理学家所谓的能量消散后,才停止波动,恢复平静。同样地,所有层面上发生的行为,都会干扰宇宙平衡的和谐,造成的振动涟漪在有限的范围内前后荡漾,直到恢复平衡。每个干扰都从特定点发出,因此,所有从该点发出的力量,都须先重新会聚到原本的点,才能恢复平衡与和谐。可见一个人的行为、思想等所产生的后果,必将以相同的力量反作用于自己。
生:但这个法则在道德领域是如何运作的?这看起来只是一个简单的物理法则:作用力和反作用力,大小相等方向相反。
师:我不意外你会这么说。欧洲人在判断是非善恶时,已深根柢固的习惯于根据一套由人定下、或是由人格化上帝强加于人的任意法典。神智学者认为「好」与「和谐」是同义词,「恶」与「不和谐」也是。此外,所有的痛苦和悲伤都源自不和谐。能扰乱和谐唯一且可怕原因,便是各种形式的自私自利。业力便是将每个人行为的后果还给他,不论此行为的道德性质如何;每个人必将承担所有行为的后果,所有他造成的痛苦也必将返还给他,产生的快乐与和谐也同理。我可以引用神智学者在此话题的书籍和文章来帮助你正确理解。
生:我很乐意听听,因为我少看到关于此主题的神智学著作。
师:因为这是我们教义中最困难的部分。先前有位基督徒写了一篇反对文章说道:
「假设神智学的教义是正确的,他们说,人必须做自己的救星,必须征服自己,战胜自身双重本性中的恶,才能使灵魂解脱。当人从邪恶或恶行中觉醒并转变后,他要做甚么呢?他在过去犯下邪恶奸诈的事情,怎能就如此得到解脱、救赎或者抵消呢?」
针对这个问题,康诺利先生很贴切地回应:「你不能让神智学的引擎在神学的轨道上运行。」他说:
「神智学的观念里不会推卸个人的责任。此信条里没有赎罪的概念,也无法将过去的罪恶与奸诈一笔勾销,而是对犯错之人给予相应的惩罚,恢复被搅乱的宇宙和谐。此人造了造孽,别人因他而受苦,只有他自己能弥补过错。
「当人从邪恶或恶行中觉醒并转变后,他会意识到自己的恶行应当得到惩罚。当他意识到这一点时,不可避免的产生个人的责任感。随著他的觉醒或「转化」的程度,这种极重的责任感也会相应增强。这种强烈的责任感压迫著他,被敦促接受代赎教义。
「他必须悔改,是最简单不过了。当注意力开始关注自己做过的坏事,很容易对此感到后悔,这是人性一种和善的弱点。要么吃尽苦头,要么从中尝到甜头。如果我们再进一步分析这种感情,感到遗憾往往是因自私而不得不使用邪恶手段,而非邪恶本身。
「对于一般人来说,在十字架下方卸下自己罪恶重担是很有吸引力的,但神智学的学生不这么认为。怎么可能仅因意识到自己的邪恶,就能赦免自己犯的错或将此一扫而空?仅凭悔改和往后过上正当生活,就能使普遍因果法则偏心、对他不起作用?他做恶的结果依然存在,对他人造成的苦痛不会被抹去。神智学的学生也考量恶行对无辜者的影响。他不仅考量有罪之人,也考量其受害者。
违背宇宙和谐法则便是邪恶,惩罚必须降到违法者身上。基督警告说:「不要再作恶了,免得更坏的事临到你身上。」圣保罗说:「救赎自己吧!种下什么,就会收获什么。」比《圣经》更久远的《往世书》就提到:「每个人都会收获自己行为的果实。」
辛尼特在《密传佛教》一书中写道,因果法则是「道德的因果关系」。布拉瓦茨基女士将此解释为「报应法则」更为贴切些,是「神秘的正义力量,在没有标记的路上万无一失地引领著我们,从罪恶走向惩罚。」
「但是因果法则不止如此。对于善行也会给予准确和全面报偿,如同对恶行的惩罚一样。这是每个行为、思想、言语的结果,人们通过业力造就自身及生活环境。东方哲学不认为每个新生儿都是一个新灵魂,而是相信存在著有限数量的单体,不断吸纳众多人格,而持续进化与成长,更加趋向完美。这些人格是业力的产物。人的单体通过因果和轮回最终会回到本源,即绝对神。」
沃克在《 转世》一书中解释道:
「简单地说,因果法则讲的是过去行造就今天的我,现在的行为创造未来。命运只能靠自己决定。救赎或惩罚都是自己造就的。那些本应受谴责的行为,因果法则不会放过,执法严明,因此相较于宗教信条中宽松的赎罪、代祷、宽恕和临死前改过等,这更不受弱者欢迎。在永恒的正义中,罪与罚是不可分割的同一事件,因为行为和结果之间没有真正的区别。正是因果法则(或者说我们过去的行为)把我们带回了人世。灵体的居所根据业力而异,因果法则也不会长期固定不变,因为它永远在变。若人的行为被物质性和自私的目的引导,那必然会投生于物质界中。只有完全无私的人,才能摆脱物质生命的引力。很少有人达到这个境界,但这是人类的终极目标。」
接下来沃克引用了《秘密教义》的段落:
「相信因果的人必须相信命运,也就是说,从生到死,每个人都如蜘蛛般,一丝一线地在自己周围织著自身的命运。此命运要么由不可见原型的神圣声音所指引,要么由星光体或者内在人所引导,后者通常被称为人的具身恶灵。这两种影响引导外在的人,但其中一方会胜利。这场不可见冲突一发生,公正无暇的报应法则就开始介入并运作,不会错过每个言行。当人织完最后一缕丝,便将自己包在自己的网里,完全处在自己命运的管辖之中..神秘主义者或哲学家都不会谈论天意是否善良或残忍;而是将此视为「业力-复仇女神」,并教导说,无论如何,这在今世和来世中都保护和守望著好人;作恶的人才会受惩罚—是的,直到他的第七个重生。简而言之,若他扰乱了和谐的无限世界,哪怕只是最小的原子,只要这种影响还没完全调整回来,惩罚就不会停止。业力唯一的法令,一种永恒不变的法令 ,是物质世界中的绝对和谐,在精神世界中也是如此。因此,进行奖赏或惩罚的不是业力,而是我们自己,取决于我们是否与大自然一同合作,遵守和谐所基于的法则,而不是打破它们。
如果人们能够合作并和谐相处,而不是分裂和争斗,那么业力的运作也将不再难以捉摸。有些人称此为天意的运作,晦暗而复杂;而另一些人则是此为盲目的宿命论;第三种人认为是纯粹的随机性,没有众神或魔鬼的指引。如果我们能将这些归结到正确的起因,便不会对此运作这么无知。…我们困惑地站在自己创造的生命之谜面前,无法解开,然后指责伟大的斯芬克斯吞食了我们。但在我们的生命中,每个意外、出错的日子、不幸的事,都能追溯到我们在此生或前世所为。…因果法则和转世轮回是不可分割的…只有这个法则可以解释善与恶这个神秘问题,得以调解生命中看似明显的可怕不公正。只有这等确定性,才能平息我们正义感的强烈不满。若不熟悉此崇高的教义,便无法解释周围生而不等、财富各异、智慧和能力的差异;愚蠢和放荡的人因为出生的特权而被尊敬,被命运无端地眷顾,而他们的邻居尽管拥有智慧和高尚的美德——在各方面都更值得好运——却因为缺乏帮助和同情而死于贫困-我们不忍看到这些,对于看似不应有的痛苦感到回天无力,心如刀割-只有理解到因果法则,才能不使我们诅咒生命、人类和创世主…这个法则无论有意识还是无意识,都没有事先注定任何人或事。此法则源自永恒,存在于永恒,因为它本身就是永恒。没有任何行为能与永恒同等长久,因而不能说此法则正在运作,因为此法则就是行动本身。淹死了人的不是波浪,而是人自愿将自己置于海中,受到主宰海洋运行的法则影响。业力不制造任何结果,也不设计未来。是人类播下因种,创造事由,而业力法则调整著果报,调整的不是某个行为,而是普遍和谐的自然,永远趋向于恢复其原始状态,如一根过度弯曲的树枝,会以相应的力量反弹回来。如果树枝弹回时,使我们的胳膊脱臼了,我们能说树枝把我们弄伤,还是说自己的疯狂举止造成的?因果从来不想破坏智力和个人的自由,不像一神论者所发明的上帝一样。因果也不会故意将其法令隐藏于黑暗之中以困惑人类,或惩罚胆敢探究其奥秘的人。相反地,一个人能透过学习和冥想,揭示因果错综复杂的道路,为黑暗的途径照亮前行之光;在生命迷宫的曲折中,许多人因不知所措而丧失方向。那些为此努力的人,在人类的福祉贡献自己的力量。在显现的宇宙中,因果是一个绝对和永恒的法则;因为绝对者只有一个,是永远存在的起因。相信因果的人不能被称作无神论者或者唯物论者,更不能说是宿命论者,因为因果与那不可知者是一体的,是它的一个面向,体现于现象世界中的效应。」
另一位有才华的神智学作者辛尼特女士说到:
「在日常生活中,每一个行动和思想都在创造著新的善业或恶业,同时,今世也在消化和解决上一世行为和欲望所累积的业力。当我们看到天生的残缺时,能推测这些情况是前世的因引起的。也许有人会争辩说,这些残缺是因为遗传导致,与前世无关;但是我们必须知道,人的「自我」(真正的人,即人的个体性)的灵体起源并非来自投胎的父母,而是由前世生活方式所吸引的亲和力决定,当投胎的时机到来时,便会进入最适合发展这些倾向的家庭。…若能正确理解因果的教义,便能有效指导、并帮助已认识此真谛的人,引领走向更高尚、更美好的生活方式。我们不要忘了,不仅我们的行为、甚至是思想都能够影响我们自己的未来。或好或坏,而且更重要的是,可以影响同胞的未来。如果所犯的罪行只与自己有关,此业力对行为者的影响较小。然而事实上,人生中的每一个思想和行为,无论善恶,都对人类家庭的其他成员产生相应的影响。因此,若希望未来能幸福和进步,就必须要有正义感、道德观与无私。每个犯下的罪行,每个邪恶的念头,都是不可撤回的,再多的悔恨也无法抹去未来产生的后果。真诚的悔改能避免重蹈覆辙,但是不能脱离已经产生的后果,这将无可避免地在此世或下一世中应验。」
康诺利先生接著说:「另一种宗教责任为,短暂尘世的偶然事件决定了人永恒的命运,「树倒在哪里就任凭它去」,此人最大的希望,是当他认出自身的邪恶时,有人能替他赎罪。但这套理论在长老会派中也行不通。据他们说:
「根据上帝旨意,为了显示他的荣耀,有些人和天使早已注定永生,而其他人则注定永久死亡。
「这些被预定和预先选中的天 使与人类,有著特定且不可更改的身份;此数量是确定且固定,无法增加或减少...上帝指定了一批人升入荣光,除这些被选召的人之外,没有其他人能被基督有效地呼召、称义、接受、圣化和拯救。
「上帝有著深不可测的旨意,随己所悦,施予或收回慈悲,以彰显造物主权力的荣耀,选择忽略余下的人类,因罪过而注定要受辱与愤怒,以赞美祂光荣的公义。」
这是一名捍卫基督教的人所写的。康诺利先生最后用一首宏伟诗歌来结束这个话题。他说:
「埃德温·阿诺德的《亚洲之光》中对因果的论述非常优美,可惜全文太长无法转载,只能引用一部份:
业力--一个灵魂的全部内容
所做之事,所有想法,
在无尽时间的纬线编织著「自我」,
看不见的行为在经线上交叉。
没有开始,也没有结束,
如同永恒的空间,是可靠的保证。
是一种神圣的力量,向善而行,
只有此法则持久永恒。
不会受到任何人的谴责,
违背业力的人会失去,遵守的人会得到。
对于隐秘的善,报以平和幸福,
对于隐秘的恶,则报以痛苦。
此法则无所不在,记录著一切;
做正确的事,就会给你回报!做错一件事--
迟早必有同等报应,
法则的运作时间很长。
不会愤怒或宽恕;完全真实,
衡量著标准,无物的天平。
无视时间,明天就会审判,
或在多日以后。
*****
这是趋向正义的法则。
无人能够避开或停留。
核心是爱,结局是平和与甜蜜的圆满。
顺服吧。」
我鼓励你去比较神智学对因果报应的诠释,以及残酷愚蠢的教条,看谁更加哲学和公正。此残酷教条中的「上帝」是无知的魔鬼,教导「只有选中 的人」才能得救,其余的都被打入永恒的灭亡!
生:我大概了解你的意思,但你能否举几个因果运作的具体例子?
师:这个我做不到。如我先前所说,只能肯定今世的生活环境是过去行为和思想的直接结果。可是我们不是先知或启蒙者,不知道因果法则具体运作方式。
生:那么,如果是一个开悟者或先知,就能知道因果报应的具体细节?
师:可以。那些「知道的人」能运用人人都有的潜在能力了解因果的细节。
谁是那些「知道的人」
生:我们自己和他人都是如此吗?
师:是的。正如我所说,我们每个人的视力有限,只有一些人能在今世达到灵性异象巅峰和灵视力。我们只能意识到,若事情与我们所期望的不同,就会有所不同;我们造就了自己,所有遭遇都是应得的。
生:这个概念恐怕会让人不安。
师:我认为恰恰相反。若不相信因果报应的公正,只会更加唤醒人的斗争性。只要惩罚或责备是不公的,远超应得的严惩,不论是孩子还是成人都会感到不满。相信因果是使人随遇而安的最好理由,也是努力改善来世的最大动力。若我们的命运并非遵循严厉法则,或不由自己掌握,那我们还会想努力改善吗?
生:你认为因果报应法则下的轮回是有理、公正和符合道德的。但这是同时牺牲了同情和怜悯这些更温柔的品德,使人性中细腻的本能变得冷酷无情?
师:表面上看似如此,事实上不然。若有人分到的甜点比应得的更多或更少,肯定代表分配要么不公,要么偏心;如果慈悲可以改变此公正法则,会带来更多的苦难而非拯救,激发更多的恼怒和诅咒而非感激。请你记住,我们自身并不执行这个法则,只是造了因而产生了果;这个法则是自行运作的;再者,天界状态便 是此法则最大的公正、慈悲和怜悯。
生:你说开悟者与无知的我们不同。他们真的知道更多关于轮回以及其他界域的事吗?
师:是的,确实如此。人人都拥有这些能力,只是他们将此发展臻至完美,并透过精神进入了不同层面和状态。恒古以来,一代代的开悟者都在研究关于存在、生命、死亡和轮回的奥秘,传授习得的事实。
生:那么神智学的目的是培养出开悟者吗?
师:神智学认为人从神性散发出来,并在回归神性的路上。当踏上比较进阶的道路时,便能通过几世专注的努力而达成开悟。请记住,没有人能够只通过一世的努力会成为开悟者,通晓秘密科学。在立下目标并开始必要的训练后,需要经过几世的努力才能达到开悟。社会中很多人在几世前就开始攀登开悟的上坡,只是在今世人格幻觉的影响下,不知道自己过往的努力,或失去今世进步的机会。这些人不能自持的吸引至神秘学和高等生命,但也受个人主义和自以为是的影响,喜爱俗世蒙人的诱惑和转瞬即逝的快乐,以致于放弃努力,失去这一生向上的机会。但对于一般为生计奔波的凡夫来说,不适合将这样高远的成就设为目标,或作为有效的动机。
生:那么对于这些人而言,加入神智学会有什么目的和目标呢?
师:很多人对我们的教义感兴趣,认为比教条性的宗教更加真实。一些人则下定决心追求人类职责中最高的理想。
信仰和知识之间的区别;或者说盲目信仰和有理智的信仰的区别
生:你说这些人接受并且相信神智学的教义。但是,如果他们不是你所谓的开悟者,那么就是盲目信仰你的教义。这种盲目跟信仰传统宗教有什么不同呢?
师:各方面都不同。你所谓「盲目的信仰」是指基督教的教条,但我们的是 「知识」,是通过逻辑思维得知大自然的事实。基督教的教义是诠释先知经验的二手解释;然而我们的教义是基于先知永恒不变的见证。例如,一般基督教神学认为,人是上帝的创造物,由身体、灵魂和精神三部分组成,三者对于人的完整性都至关重要。人无论是粗大肉体,或是复活后的空灵形体,都是构成人所必需的,是独立于其他人和神的永久存在。而神智学则认为,人是从未知、但永远存在的、无限的神性本质中散发出来的,人的身体和其他一切都是无常的,因此是一种幻觉;只有内在精神才是唯一永恒的基质,甚至当人的精神与普遍精神完全重新结合,精神也会失去其个体性。
生:如果我们连自己的个体性都失去了,那其实就是湮灭了。
师:并非如此,因为失去的是各自的个体性,而非普遍的个体性。就如同单一部分转化为整体一样;露珠不是蒸发了,而是变成大海。难道当胎儿长大变成老人,肉体人就消灭了吗?若将自己无限渺小的意识和个体性,凌驾于普遍和无限的意识之上,是怎样一种撒旦式的骄傲!
生:那么,事实上没有所谓的人,一切都是精神?
师:你错了。精神与物质的结合只是暂时的;或者说得更清楚些,精神与物质是一体的,是普遍显现基质的两个对立面。任何最微小的粒子和原子,只要仍附著于任何形体上(显化的结果),就不能完全称为精神。若不这么认为就是盲目的信仰。
生:因此,你声称那恒久不变的原则(精神),只是在物质中穿行?这是基于知识而非信仰?
师:我会换种说法——我们声称,那恒久不变且遍一的原则,即精神,会短暂的作为物质出现,因此只是一场幻象。
生:很好,那这些论述是出于知识而非信仰啰?
师:当然了。我很 清楚你想干嘛,我不妨直接告诉你,我们认为你所提倡的信仰是一种心智疾病,而真正的信仰,也就是希腊人所说的“pistis”,是基于知识的信念,无论这知识是来自物质感官或精神感官的证据。
生:您是什么意思呢?
师:我的意思是,如果你想知道这两者之间的区别,那么我可以告诉你,依赖权威的信仰与相信自己的精神直觉之间,有很大的区别。
生:是什么区别?
答:一个是人类的轻信和迷信,另一个是人类的信念和直觉。正如亚历山大-怀尔德教授在《厄琉息斯秘仪简介》中所说:「无知才导致了亵渎。人们嘲笑著自身无法正确理解的东西。...这世界的潜流正朝向一个目标;在人类的轻信中,蕴藏著近乎无穷的力量,一种神圣的信念,能够理解存在的最高真理。」若仅「轻信」人类权威教条,便永远无法深刻理解此力量,也无法察觉其性质。人们的「轻信」紧紧附著在外在层面,无法知晓掌管此的内在本质;若要能知晓,必须主张自己的独立判断权,但人们从未敢这样做。
生:难道是「直觉」使你拒绝将上帝视为人格化父亲、或宇宙的统治者和管理者吗?
师:正是。我们相信有一个永远不可知的原则,若认为宇宙、思考的人、以及物质世界中包含的所有奇迹,能够在没有某种智能力量的促成下,自行发展出如此精妙绝伦的部署安排,是何等的盲目错误。大自然可能会出错,且往往是在细节上和外在物显化上出错,但内在起因和结果从不出错。相较于现代哲学家,无论是不可知论者、唯物论者还是基督徒,古代异教徒的观点要哲学性的多,认为残忍与慈悲只是有限的情感,因此不可以成为无限神的属性。因此,他们的神灵都是有限的。泰国《法轮》一书的作者在描述你们人格化的上帝时写到–
「一名佛教徒可能相信一个神灵的存在,性质和特征高于人类-一个完美的神灵,超越了爱恨与嫉妒,安然处于永恒、无法被打搅的寂静中。佛教徒不诋毁这个神灵、不去取悦或害怕冒犯,只有著自然的崇敬。但佛教徒不能理解,怎么会有神拥有如人的特征和性质,又爱又恨,还会发怒?为何基督教传教士、伊斯兰教、婆罗门*,抑或是犹太人所描述的神,德行低于一般善良人类?」
*此处所指的是特定教派的婆罗门。我们接受和相信的是吠陀哲学中的最高绝对神。
生:基督徒因为信而信仰,出于人的无助和谦卑,相信有一个在天之父可以保护他不被诱惑,在生活中帮忙他,原谅所犯的错,这难道不比冷漠、高傲、近乎是相信宿命的佛教徒、印度教和神智学者的信仰要好的多吗?
师:如果你坚持将我们的信念称为「信仰」,就随你吧。这再次回到同样的问题,我问你:因为信而信仰,依赖著人为权威和英雄崇拜,难道有比严谨逻辑和理性观点更好吗?我们「信仰」有著2+2等于4的真理逻辑力量。你的信念就像陀思妥耶夫斯基所说的,某些情绪化女性的逻辑,对她们而言,2加2通常等于5,外加一根蜡烛。你们的信仰抵触了人类所能构想的公正与逻辑,仔细分析的话,反而将人引向道德灭亡,阻止人类进步,并将力量等同于正义--让每个人都可能成为该隐,对亚伯施以致命一击。
生:是什么意思?
师:我指的是那赎罪的教义,是你们相信的危险教条:就算我们对上帝和人的法律犯滔天大罪,只要相信耶稣自我牺牲救赎了人类,宝血便会将污垢洗净。我二十年来一直在反对这个理论,引用1875年写的《揭开伊西斯的面纱》一书中的一段,我们反对的是:
「上帝的慈悲是无限和深不可测的。 无论人的罪孽有多么不可饶恕,即便再糟糕一千倍,预先支付赎罪后便一笔勾销。而且,悔改永远不嫌晚。就算罪人到了生命最后一天的最后一分钟,只要用苍白的嘴唇喃喃地忏悔,也能进入天堂;临死的贼和其他恶人都这么做。这是教会和神职人员的假设,被英国最受欢迎的传教士强迫灌输给人民,正逢「十九世纪之光」,这个最矛盾的时代。这会导致什么结果呢?
生:基督徒难道不是因此比佛教徒和婆罗门更加快乐吗?
师:不;起码受过教育的人很久以前就完全不信这种教条。而还如此相信的人,事实上更容易跨越任何罪行的门槛。我再引用一段《揭开伊西斯的面纱》里面的段落(Vol.II.542和543页):
「如果我们跳出信仰的狭小圈子,全面考量宇宙整体是如何通过精妙的局部调整,从而达到了平衡-那么任何合乎逻辑的思考、对正义最微弱的感知,都会对替代性赎罪感到反感!如果罪犯的罪行仅伤害到自己,没有伤害他人;如果一个人真诚悔改,就能够抹去过去的行为,从人们的记忆中、也从那永存的记录中抹去,尽管这种记录无论是哪位神、即便是至高无上的神,也无法替他抹除。这种信条或许还情由可原。然而,若有一种信条宣称,无论出于怯懦、贪欲或被迫,一个人能伤害他人、夺取生命、扰乱社会秩序和自然法则,且只需信仰一滴血可净化所有溅血,罪行便可获得宽恕,实在匪夷所思!罪行或许能被原谅,但罪行所造成的后果如何消除呢?一个起因的影响范围不仅限于原因本身,犯罪的后果也不只局限于犯罪者和受害者之间。善恶行为都会带来相应的后果,如同一块石头投入宁静的池塘一般。这个比喻虽然老套,但最为贴切,值得沿用。投入水中的石头大小,决定了波纹的大小和速度,即便最 微小的卵石或细石也能激起涟漪。这种干扰不仅出现在表面或者肉眼所见的范围,无论向外或向下的不可见之处,每一滴水都在推动著另一滴,直到这股力量触及四周和底部。甚至水面上的空气也会受到扰动,如物理学家所说,扰动会穿过层层大气,无限延伸至太空;物质一旦受到某种力的影响,这股力永不消失、也永不可逆转......
「罪行如此,善行亦然。行为或许短暂,但影响却是永恒的。若我们能将一石投池后返回手中,将涟漪逆转,抹去扩散之力,将以太波恢复至之前的状态,消除投掷行为的一切痕迹,使时间记录中不留下任何证据,只有这样,我们才会耐心聆听基督徒论证赎罪的效用,并停止相信因果法则。我们呼吁全世界来判断,这两种教义中,哪一种更能体现神圣的正义,哪一种在人类证据和逻辑上更为合理。
生:但有上百万人相信基督教的教义并且很幸福。
师:任何真正的慈善家或者是无私之人,不会让情绪压垮思考能力。赎罪教义不仅是个自私的梦,更是人类智力的噩梦。看看这把人类带往何处吧!你能举出任何异教徒国家所犯的罪,比基督教国家更多吗?看看欧洲国家长期大量的犯罪记录,看看信教和崇信圣经的美国,在监狱里皈依的人,还多过于传教皈依的。请看基督教正义的帐簿收支如何!双手沾满鲜血的的杀人犯,在欲望、复仇、贪婪、狂热的魔鬼的怂恿下,或仅仅是对血的野蛮渴求,杀死了受害者,不给他们时间忏悔或呼唤耶稣。或许这些受害者罪孽深重,应当死去--与神学逻辑一致--受到了或大或小的罪行报应。但那名凶手被人类正义逮捕后,却引来多情主义者的哭泣,人们为他祈祷,在念出了悔改的神奇词语,便成为耶稣救赎的孩子,走向了绞刑台!若他不杀人,媒人会为 他祈祷、救赎和宽恕。可见这个杀人是做对了,能因此得到永恒的快乐!那么受害人呢?他的家人、亲属、依靠他的人、和他的社交圈呢?正义对他们没有任何补偿吗?难道他们必须在今世和来世受苦,而加害者却坐在髑髅地的「圣贼」旁,永远受到祝福?神职人员在这个问题上,保持了谨慎的沉默。现在你知道为什么神智学者拒绝基督教的教条。我们坚信并期望,无论在天上还是在尘世,正义与因果对所有人都是公平的。
生:那么,人类的终极目标不是前往一个上帝主宰的天堂,而是将物质逐渐转化为原初元素,即精神?
师:自然界的一切都向这个终极目标进化。
生:但你们不是有些人认为「精神降到物质中」是邪恶的,且轮回是悲哀吗?
师:有些人这么认为的,因而努力缩短在人间的见习。然而,这并非不折不扣的邪恶,因为这使我们能通过经验获得知识和智慧。这些经验能教导说,灵性本性只能靠灵性快乐来满足。只要我们还在身体里面,就会有苦难和令人失望的人生不幸。为了弥补这一点,我们最终获得了知识,能安慰我们并期待更美好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