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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講

在開始討論這個主題之前,有必要先說幾句。在座的各位都知道,我們學會是建立在世界主義的基礎上。我們不信奉任何特定的信條或宗教哲學體系,而只認為自己是個探究者。將每個偉大的哲學體系呈現眼前以供探究,未就任何特定哲學達成共識,也不會宣稱這就是我們學會的哲學。在學會的草創階段,採取這種立場無疑是非常安全的。但這並不意味我們只能是探究者。毫無疑問,我們將能夠發現所有哲學的基本原則,並以此為基礎建立一個滿足需求和渴望的體系。 請牢記這一點,不要把我的觀點當作學會的觀點,也不要把我的觀點當作其他更高權威的觀點。我只是指出這些觀點的價值,是我對於各種哲學體系進行研究的結果,未基於任何更高的權威。我本著這種觀點提出下列幾點看法。

你們應還記得,上次在這裡聚會時,我做了一個介紹性演講,指出應牢記的基本概念,以理解《薄伽梵歌》。我在此無需重述,只是要提醒你們,克里希納本意是代表邏各斯,這一點將詳細解釋;而阿周那被稱為「那羅」,本意是代表人的單體。

當前《薄伽梵歌》的特性和教義基本上是實用的,過去有無數宗教導師出現在世界舞台,為人類的精神指引提供實用的指導。《薄伽梵歌》在本質上是說教性的,在基調上是實用性,如同基督的言論、佛陀的論述、以及其他哲學家流傳下來的講道。我們須回顧這些教義的基礎,否則難以理解,並隨著時間推移被誤解。《薄伽梵歌》以某些前提為出發點,但並沒有詳加解釋 -- 只是時不時提到,為了強化該教義而引述,或作為權威依據,而克里希納並未深入探討這些前提的哲學基礎原則。但是,他的教義背後仍然有一個哲學基礎,需先加以仔細研究,才能理解《薄伽梵歌》教義的實際應用,並用這唯一行得通的方式檢驗。

在接續討論之前,我認為有必要先進行導論,概述克里希納的實用教導所基於的哲學體系。我無法從《博伽梵歌》中歸納或推導出這一哲學體系,但仍可見《博伽梵歌》清晰指出的基礎前提。

這是一個非常龐大的主題,有一大部分內容無法談到;我只能闡述一些基本原則,或多或少被視為公理 -- 可以暫時稱為公設 — 若要理解《薄伽梵歌》的哲學思想,這些基本原則是絕對必要的。我不會試圖證明每個哲學原則,或如同現代科學家證明從自然界考察來的法則。

某些原則是不可能經過歸納推理和實驗的;不可能在普通生活中,以人類普遍可用的方式來檢驗。儘管如此,這些原則確實具有很高的權威性,只要詳加解釋,就會發現這是人類智力構建的每套哲學體系基礎,而且我敢保證,也會與科學領域發現的一致;無論如何,這些是可行假設,在論述時可以暫時放心採用。如果未來非常確定有新的事實出現,而需要修改這些假設,那麽這是可以修改的,但無論如何,這些假設似乎可以解釋所有事實;我們在開始研究自然界龐大而複雜的機制之前,需要先理解這些事實。

我們先來談談這個假設。首先指出,用於靈性指導的實用教學體系,必須從兩個方面來論述:其一是關於人的本質與狀態,以及內在潛能;其二則是關於宇宙與人類所受的外在力量影響,人類在這些條件下如何進步。

若沒有充分研究這兩點,就很難判定人類能夠達到的最高目標;若沒有一個明確目的或目標,或向前邁進的理想目標,就無法判定此教導是否能造福人類。我要說的是,若要理解這些教導,必須先研究宇宙的本質、人的本質,以及所有進化進程所趨向的目標。

在繼續說明之前,我先聲明,我並不打算採用神智學著作中人的七重分類法,迄今為止普遍採用。我除了對人的原則進行分類外,也會對太陽系和宇宙的原則分類。在大自然許多現象中,存在著相似性和對應法則,不論為何如此,這就是法則。透過了解微觀世界的情況,便能推斷出宏觀世界中的情形。至於原則劃分的數量和彼此之間關係,我無意採用七重分類法,在我看來是非常不科學和誤導性的。「七」這個數字毫無疑問在宇宙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儘管「七」既不是一種力量,也不是精神力量;但這絕不代表任何情況下都必須採用這個數字。這種七重分類造成了多少混亂!一般列舉的七原則,並不對應於人類構成中的任何自然劃分。按照七原則的序列,肉體與所謂的生命原則分開,生命原則與星光體分開,因而肉體被分為三個原則。但事實上,這可以是任意的劃分,分為神經力量、血液和骨骼,各不相同,劃分數量多達十六或三十五個。然而,肉體與生命原則並非兩個獨立實體,星光體也不是。所謂「星光體」的第四原則,一旦與第五項原則分離後,很快就會瓦解,且第四原則若沒有與第五原則結合,幾乎是無生命的。這種劃分系統中,並沒有明確原則具有獨立存在。更重要的是,印度教書籍中都沒有這種七重分類法。因此,最好還是採用歷史悠久的四原則分類法,原因很簡單,因為這能把人分成許多能獨立存在的實體,且這四個原則與四個載體相關聯,也對應到四種不同的意識狀態。因此,在解釋宗教哲學時,我發現四重分類比七重分類更方便且實用,而且更多原則只會造成混亂,而非闡明主題。因此,我會採用四分類法,不管是探討人、太陽系還是宇宙中的原則。我所謂的宇宙不只是指太陽系,而是指整個宇宙。

在列舉這些原則時,將按照進化的順序進行,最為方便。

我會指出這些原則在自然演化中各自地位,從第一因過度到當今有組織的人類。以下是我採用的四分法基礎。

第一個原則,或者說第一條假設,是被稱為「梵」的存在。當然,幾乎沒有哲學體系否認第一因的存在。即使是所謂的無神論者也未否認。不同信條採納了不同理論來解釋這個「第一因」的本質。各個教派的爭議和分歧並非第一因是否存在,而在於人類智力試圖賦予的不同屬性。我們有可能了解第一因嗎?毫無疑問,我們可以對此有所瞭解。儘管人類的知識不可能深入最本質,去確切說明第一因本質上是什麼,但仍可能了解第一因的顯現。所有宗教哲學家都認為,第一因無所不在且是永恒的。此外,第一因既有活躍期,也有不活躍期。在宇宙沈睡期時是不活躍的,在進化開始時變得活躍。

但我們心智無法理解這種活躍與不活躍的真正起因。梵不是物質,也不是任何類物質;甚至不是意識,因為我們所知道關於意識的一切,都是與特定生物體相關的。當意識完全脫離載體時,意識會是什麼?會變成什麼?這對我們而言完全無法想像;不僅只對我們,對任何具有自我或自我概念、或具有明確個體化存在的智能體,都是無法想像的。梵甚至也不是阿特曼。在書籍中「阿特曼」一詞有各種不同的含義,經常與自我的概念相關聯。但梵並無這些關聯,因此梵不是自我,不是非自我,也不是意識。當然,宇宙中的每一個實體都必屬於這三個類別之一。但梵不屬於其中任何一種。不過,梵似乎是這些事物的至一根源,而自我、非自我、和意識是梵的表現形式或存在模式。有些方面也需請你們注意,在《博伽梵歌》中提到。

在客觀意識的情況下,所謂的物質或非自我,只是一系列屬性的集合。不論是透過邏輯推理、還是基於天生意識得出結論,我們總假這些屬性所依附的真實本質是一個實體,似乎擁有這些屬性;但本質對我們而言是未知的。

所有古代吠檀多作家都認為,梵是宇宙中一切事物的本質。當他們說「一切都是梵」時,並非將梵視為物質起因,比如將土和水視為柱子的物質起因。他們的意思是,人的意識注意到了屬性組合中的真實事物,是所有現象的底層和基礎本質,而稱為梵。雖然梵本身不是認識的對象,但卻能支持並產生各種類型的對象和存在,這些對象和存在隨後成為認識的對象。

這個先於宇宙萬物而存在的梵,是至一本質,從中產生了一個能量中心,暫且稱其為邏各斯。

在古代作家的語言中,這個邏各斯被稱為「自在天」、「內在本體」或「超然聲音」。基督徒稱其為「道」或「話語」,是永遠在父親懷裡的神聖基督。佛教徒稱其為「觀世音菩薩」;無論如何,觀世音菩薩在某種意義上就是邏各斯,儘管在中國的教義中,無疑還有其他與之相關的觀念。幾乎每種學說都認為,存在著一個不生不滅、永恒存在的精神能量中心,在沈睡期時潛伏在梵的懷抱中,在宇宙活動時期成為有意識的能量中心。這是宇宙中的第一個自我,而所有其他的自我都只是邏各斯的反映或表現,我接下來會加以說明。就邏各斯的本質而言,並非像梵那樣不可知,而是人類所能認識的最高對象。這是宇宙中至一偉大奧秘,所有的啟蒙和哲學體系都是參照此而設計的。邏各斯的本質到底是什麽,並非此講座中要討論的主題,但我們必須從某些角度來探討邏各斯,才能理解《薄伽梵歌》中的教義。

關於邏各斯這個原則,我提出以下幾個命題。邏各斯的構成不是物質性的,也不是客觀性的;邏各斯在實質或本質上與梵並無不同,但同時又不同於梵,因為具有個體化的存在。在沈睡期時,邏各斯以一種潛伏的狀態存在於梵的懷抱中,就像自我意識在睡眠時處於潛伏狀態一樣。在印度教書中,邏各斯經常被描述為「實在 - 意識 - 極樂」,通過這個稱謂便能明白這是「實在」、是「意識」和 「極樂」。

邏各斯有自己的意識和個體性,這可能是宇宙中唯一的人格神。但為了避免引起誤解,我還必須指出,在梵的懷抱中有不可勝數的能量中心。此邏各斯並非梵顯現的唯一能量中心,還有其他不計其數的能量中心,幾乎無限多。甚至能量中心彼此也存在著差異;也就是說,梵在顯現成為邏各斯時,並非只以特定明確的形式,而是能有不同形式。若只是為了要理解《博伽梵歌》的內容,沒有必要深入探討不同形式變化。此書討論邏各斯時,是從抽象角度,而不是基於任何特定的邏各斯,因此教導阿周那的內容是普遍適用的。為了更加理解邏各斯的其他方面,接下來介紹的其他原則,出現在邏各斯之後。

邏各斯是梵的最初顯化,是宇宙中出現的第一個自我,是一切創造的開始,也是一切進化的終結。這是宇宙中所有能量的源泉,也是所有知識分支的基礎,更是生命之樹,是活化整個宇宙的意識源頭。當自我成為一個有著自身客觀意識的存在後,絕對無條件的存在與此關聯會變成什麼呢?從邏各斯的客觀角度來看,梵將被視為原初質。請記住這一點,並試著理解我的話,因為這產生許多吠檀多哲學家對於精神和原初質的不同看法。當然,原初質對邏各斯而言是物質性的,就像任何物質物體對我們而言是物質性。原初質是梵,如同柱子的屬性組合是柱子本身;梵是無條件的、絕對的實在,而原初質只是披在上面的一層面紗。梵本身並不可見。邏各斯看到的是蒙在其上的一層面紗,這層面紗就是浩瀚無垠的宇宙物質。這是宇宙中所有物質顯化的基礎。

梵一方面作為自我出現,另一方面作為原初質出現,然後通過邏各斯的遍一能量發揮作用。用一個比喻來說明何謂梵通過邏各斯發揮作用。當然也不應過度解讀此比喻,只是為了幫助你了解邏各斯的相關概念。例如,我們可以把邏各斯比作太陽;光和熱從太陽中輻射出來;但其中熱量和能量以某種未知的形態存在於太空中,而太陽作為中介,使可見光和熱的形式散布於整個空間。這就是古代哲學家對太陽的看法。梵也以同樣的方式從邏各斯輻射出來,並顯現為邏各斯的光和能量。梵的最初顯現形式是三位一體,是我們所能理解的最高三位一體,是由原初質、自在天或邏各斯、以及邏各斯的意識能量組成,即邏各斯的力量和光芒;這是整個宇宙所依據的三個原則。首先,擁有了物質;其次,擁有了力量 — 即宇宙中所有力量的基礎;第三,擁有自我,或稱自我的遍一根本,其他各種自我只是邏各斯的表現或反映。你必須牢記,原初質(從邏各斯的客觀視角來看,原初質就像是蒙在梵上的一層面紗)和從原初質輻射出來的能量之間,有著明確的區分。克里希納在《薄伽梵歌》中對這兩者作了明確的區分,我將在下文中指出;當你注意到這兩者在各種哲學體系中如何混淆、產生各種誤解,就會明白區分的重要性。請記住,原初質作為梵之面紗,在數論派哲學中被稱為「未分化」 。在《博伽梵歌》中,這也被稱為「不動的」,原因很簡單,因為原初質是未分化的;原初質的字面意義或多或少地傳達了一種觀念,是未分化的,與分化的物質形成對比。邏各斯散發的光在《博伽梵歌》中被稱為「神聖能量」,是諾斯替派的索菲亞和基督徒的聖靈。若將邏各斯克里希納視為原初質的顯現,那就大錯特錯了,這是某些學派哲學家的觀點。正確而言,邏各斯是梵的顯現;而聖靈的最初來源是通過基督而散發出來的。為什麼聖靈會被稱為基督之母呢?因為當基督在人內在以救主身份顯現時,仿彿是從這道神聖光芒的子宮中誕生。因此,只有當邏各斯在人類身上顯現時,此人才會成為邏各斯之光(幻覺)的孩子;但在宇宙顯現的過程中,這個邏各斯之光並不是邏各斯的母親,嚴格來說,應該被稱為邏各斯的女兒。再更清楚地說明,這道光被象徵為「智慧光明之母」,這非原初質,而是邏各斯之光,被描繪成太陽之光,以在我們心中形成明確形象。但是,此光源頭的太陽並非我們所見的實體太陽,而是智慧之光的中心太陽;因此在晨光祝禱中,沒有使用任何代表實體太陽的符號。這道光又被稱為整個宇宙的「偉大意識」,是整個自然界的生命。可以觀察到,無論邏各斯是以光、意識、還是力的形式顯現的,其實都是同一種能量。我們所知道的各種力量、各種意識模式、以及在各種有機體中表現出來的生命,都只是同一種力量的顯現,源於邏各斯。這須從各方面加以研究,因為邏各斯在宇宙中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

目前為止,我們首先提出梵,其次是邏各斯,第三是通過邏各斯顯現出來的光,在《博伽梵歌》中被稱為「邏各斯之光」,最後是 原初質,如梵上的一層面紗。邏各斯的智力能量開起了創造或進化。宇宙的無窮細節和奇妙法則並不是偶然產生的,也不是僅僅因原初質的潛能而產生,而是源自宇宙能量和力量遍一源泉,即邏各斯,代表了梵的力量和智慧。邏各斯發出的光作用於原初質,使物質獲得所有屬性和力量,在進化過程中產生美妙結果。從我們的角度來看,物質在接收到來自邏各斯的光和能量後,才展現出各種不同的性質;很難想象不具此傾向的物質。換句話說,邏各斯之光作為紐帶,連接客觀物質和自在天主觀思想。在一些佛教書籍中,邏各斯之光被稱為「宇宙電」,是邏各斯運作的遍一工具。

邏各斯首先湧現的,僅僅是一個形象,是關於宇宙該如何產生的概念。這道光或能量捕捉到此形象後,便印刻在已經顯現的宇宙物質上,誕生所有顯現的太陽系。當然,我列舉的這四個原則是永恒的,是整個宇宙的共同原則。宇宙中沒有任何地方不存在這四種能量;這四種元素是我採用四分法的基礎,用以探討浩瀚宇宙的原則。

這個太陽系顯現的所有原則和整體,可以視為整個宇宙的肉體。邏各斯散發出的光可以視為宇宙的星光體。進一步設想,邏各斯是至一胚芽,誕生整個宇宙,包含宇宙的形象,地位如同宇宙的起因體,在宇宙出現之前就已經存在了。最後,梵與邏各斯的關係,如同我們阿特曼與起因體的關係。

必須記住,這些是無限宇宙的四大基本原則,而不是太陽系的原則。吠檀多哲學和奧義書在論述「唵」的含義時,也列舉了四原則,但兩者不應混淆。在某種意義上,「唵」代表宏觀世界,從另一種意義上來看「唵」代表微觀世界。「唵」某方面也意指無限宇宙本身,但一般吠檀多書籍不是從無限宇宙的角度來解釋,我也無須解釋此方面 。關於此主題還需解釋為什麽自在天被稱為「話語」或 「邏各斯」;為什麽事實上被稱為「超然聲音」。我給出的解釋看似非常神秘,但若能正確理解,神秘的解釋也具有巨大意義。我們的古代作家說,存在四種聲音,稱為「物質聲音」、 「精微聲音」、「視覺聲音」和 「無限聲音」。這可見於 《 梨俱吠陀 》 和一些 《 奧義書 》 。我們說出的話是「物質聲音」。每一種 「物質聲音」都存在於「精微聲音」中,進一步存在於「視覺聲音」中,最終存在於「無限聲音」的形式中。「唵」之所以被稱為聲音,是因為太陽系的四原則與這四種聲音形式相對應。整個顯現的太陽系以精微形式存在於邏各斯的光或能量中,此能量被捕獲並轉移到宇宙物質;同樣,整個宇宙也存在於產生此光的能量源中。整個宇宙的客觀形式是「物質聲音」,邏各斯之光是「精微聲音」,邏各斯本身是「視覺聲音」,而梵是那聲音的「無限」形式或方面。基於這種解釋,才能理解為何許多哲學家會說,顯現的宇宙是由「話語」顯化成宇宙。

宇宙四原則之間的關係,如同聲音的四個狀態或表現形式。

現在我們來探討構成太陽系的原則。此處可以參考一般對於「唵」及梵咒含義的解釋。「唵」代表人,也代表顯現的宇宙,兩者的四個原則相對應。顯現宇宙中的四個原則可以按以下順序列舉。第一,宇宙之主。這個宇宙之主並非僅指顯現的客觀世界,也指誕生整個客觀世界的物質基礎。緊鄰之上是所謂的「金蛋」。這同樣不能與星光界混為一談,而應被視為星光界的基礎,金蛋與星光界的關係,就如同宇宙之主與客觀世界的關係。接下來就是人們常說的自在天;但這個詞可能會誤導人,我不打算稱之為自在天,而是另外一個同樣獲得認可的名稱「靈魂之線」。除了這三個原則之外,一般認為還有梵。關於第四個原則,眾說紛紜,引發許多難題。第四個原則應該要有個實體,從而產生其他三個原則,就像宇宙的情形。若是如此,我們無疑應接受數論派的原初質作為第四個原則。我已解釋過,若從邏各斯的客觀角度來看,原初質是的梵的面紗,這也是大多數數論派所採用的觀點。我無需深入探討太陽系演化的細節,關於原初質是如何分化出三個原則、從而產生各種元素,可以參考克魯克斯教授不久前關於現代化學元素的演講。該演講至少能讓你了解所謂的元素是如何從「宇宙之主」中產生的,「宇宙之主」是這三種原則中最客觀性,對應於該演講中提到的原質。該演講勾勒出「宇宙之主」層面的物質演化理論,除了少數幾個細節有誤外,據我所知,這已是現代研究者在此主題上最接近於真正神秘理論的探索。

這些原則遠遠超出我們的一般經驗,是純理論概念和推論,而不是實踐知識。當然,要理解自然界中的不同原則是很困難的,對於其基礎形成明確概念更困難。不過,無論如何,物理學更應研究這些原則的演變和分化,精神倫理學則不必,我所闡述的基本原則已足夠目前所需。我無需詳述整個演化過程,你只需理解,這三個原則以原初質為基礎,產生整個顯現太陽系和其中的各種物體。此外,請記住,整個進化過程的能量就是邏各斯之光,貫穿這些原則及其所有表現形式。這個遍一光明始於一個明確的衝動,由邏各斯的智力能量傳達,推動整個進化計劃的實現,從開始到結束。若從最低等的生物探討,會發現遍一生命是未分化的。以礦物界為例,或者宇宙中無法嚴格稱之為生物的物體,會發現這種光是未分化的。隨著時間的推移,進化到達植物界時,便發展出相當程度分化,是越來越傾向於差異化的生物體。到達動物的生命階段時,這種分化更加徹底,而且這種光還表現為意識。意識並非此光創造出的一種獨立實體;而是此光本身的一種模式或表現形式,此光本身就是生命。到了人類,這道光開始分化,形成了中心或自我,產生所有心智和身體上的進步,存在於宇宙進化過程中。這種分化首先源於生物所處的環境。低等生物產生的行為,不論源自體內、源自其他生物、或周圍環境、或者自身產生的行為,不太能稱為業力;然而,此行為仍會影響該生命能量未來的表現形式。到了人的階段,這遍一光會分化成若干單體,從而確立個體性。

隨著人的個體性越來越明確,會因環境、智力與道德衝動、以及自身業力的影響,與其他個體性更加區分,構成的原則也更加明確。人有四個原則。首先是肉體,對此不必詳述,因為這屬於生理學家的研究領域,而非宗教研究者的領域。毫無疑問,在討論瑜伽哲學的某些主題時,生理學的某些分支確實相當重要;但現在不需要討論這些問題。

接下來是星光體。這與肉體的關係就如同星光界與太陽系客觀世界的關係。在神智學論文中,星光體有時被稱為「欲體」。這種錯誤表達會造成誤解,以為「慾望」這個原則代表星光體,並轉化成星光體。但事實並非如此。星光體是由性質完全不同的元素組成的。星光體的感官不像肉體感官那樣分化和局部化,組成更為精細,行動力和思維力比肉體強得多。起因體只能被視為一個力量或能量中心,宇宙的第三原則(或稱「靈魂之線」)分化成此能量中心,相同的衝動促使宇宙原則分化。現在的問題是,最後使三位一體完整、成為四元組的是甚麼?當然是邏各斯之光。正如先前所說,此光滲透到每一個有機體中,此光在三個載體中顯現為人的真正自我。為了讓大家對此概念更加清晰,我將用形象語言來表達。比如,我們將邏各斯本身比作太陽。假設我手中拿著一面鏡子,在鏡子表面反射太陽光線,然後再反射到一塊磨光的金屬板,再從金屬板反射到墻上。現在有三個圖像,一個比另一個更清晰,一個比另一個更燦爛。我可以把鏡子比作起因體,把金屬板比作星光體,把墻比作肉體。各自都形成一個明確的映像,此映像或反射的影像被暫時視為自我。若將星光體與肉體分開來看,星光體上形成的映像會讓人產生自我的想法;在起因體中形成的映像產生最顯著的個體性。你還會發現,這些映像有不同的光澤。當映像從清晰的載體轉移到不太清晰的載體,其光澤會越來越弱,直到肉體最弱。我們的認知主要取決於載體的狀態,你也會發現,如同陽光在清澈的水面上的倒影,可能因水面波動而受干擾,變得模糊不清,一個人的慾望和情緒也可能使真實自我的形象扭曲並失真,甚至可能將這個形象弄得難以辨認,以至於無法感知其光芒。

你還會發現,自我的觀念是一種虛妄的觀念。幾乎所有偉大的吠檀多哲學作家、佛陀和商羯羅都明確指出,這是一種虛妄的觀念。這些偉人說自我的觀念是虛妄的,原因與約翰 · 斯圖亞特 · 密爾提出的不同,密爾認為自我觀念是由一系列心智狀態的所構成的。但這不是一個人為構思的想法,也不是從一系列心理狀態中衍生出來的次要想法。如我先前解釋的,之所以說自我是虛妄的,是因為真正的自我是邏各斯本身,而一般認為的自我不過是邏各斯的反映。若你們反駁說,反映的形象不能視為獨立的存在,那我須提醒你,剛才鏡子反射的比喻適用範圍有限。事實上,每個獨特的形象都可以形成一個獨立的中心。若你們否認此論點,而認為自我是個獨立實體,在解釋上會遇到許多困難。若自我是個獨立實體,當處於客觀意識狀態時,自我便是存在於肉體。但怎麽可能把自我轉移到星光體上呢?同樣,也須轉移到起因體。稍後會討論到,若要把此實體轉移到邏各斯本身,是難上加難。可以肯定的是,除非人的個體性或自我能夠轉移到邏各斯,否則不朽只是一個空洞名稱。若僅將自我視為某種能量中心或單體,從一個載體轉移到另一個載體,這很難解釋某些情況的眾多現象。

在吠檀多派和克里希納看來,我稍後也會指出,人是一個四元組。首先是肉體,第二是星光體,第三是高等個體性的起因體,第四也是最後是阿特曼。正如先前所提,對於第四原則的確切本質存在著不同的看法,引發了各種誤解。例如,根據數論哲學信徒的說法,或至少無神數論派的說法,人除了這三個原則外,再加上原初質就使四元組完整。或者說是梵顯現在原初質中,作為梵的載體。根據這種觀點,梵實際上是第四個原則,是人的最高原則;其他三個原則只是存在於梵之中,並因梵而存在。也就是說,這個原初質是遍一原則,是一切自我的根源,在進化過程中分化,或者說在各種生物體中顯得分化,存在於每一種載體中,是人必須達到的真正精神實體。

現在我們來看看,若根據這一假設會發生什麽事。邏各斯完全被排除,根本沒被注意到;這就是為什麽這些人被稱為無神數論派(不是因為他們否認了梵的存在,他們並無否認),因為他們在對人類的原則進行分類時,沒注意到邏各斯和它的光 -- 自然界中最重要的兩個實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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