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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講

這些講座的主題非常龐雜。我努力將講座的內容壓縮在規定區間內,原本預計三天內完成,但計劃失敗了,我甚至連引言部分都還沒有講完。這些講座必然是不完美的,我所能做的就是給出一些提示以供冥思。

這很大部分取決於你們自身努力。這個主題非常困難,涉及科學的各個領域,我提出的真理不容易被理解,我甚至無法將確切意思傳達給你們。此外,我沒有對每個命題給出理由,也沒有引用權威來支持論述,所以有些論述可能會顯得很奇怪。

或許需先研讀現在所有的關於《薄伽梵歌》的評論,根據自身理解去閱讀原著本身,才能真正理解我的想法。此外,還需要了解西方科學家和哲學家的推論指向何種結論,並自行判斷我所提出的假設是否合理。。

在上一講中,我談到了本書的第十一章。 我指出與邏各斯有關的各種段落,這支持並證明前導講座中談論的邏各斯本質與人類的關係。接下來的章節有幾個值得你們注意的段落。 我不得不再提到第十二章的其它面向,請注意開頭的段落。克里希納指出,若能專心致志並仰賴邏各斯,效益更勝於冥想與集中注意力於數論派的原初質。 我已說明了數論哲學與克里希納的吠陀哲學體系不同之處。克里希納曾在不同段落提到,數論派的原初質不同於克里希納的梵 -- 決不能將克里希納視為原初質的顯現 -- 而在這一章中,他告訴阿周那,人若試圖遵循數論哲學、並努力用自己的方法達到原初質,會遇到許多困難;不如以尋找和發現邏各斯為目標。

這是理所當然的,原因如下:數論派認為,原初質是所有分化物質及屬性的基礎,分化的物質對應於太陽系的三個原則。若遵循數論派學說,就必須從一個載體逐步上升到另一個載體,而在試圖從最後一個載體上升到原初質時,不幸的是,沒有任何聯結能使意識彌合此間隔。若數論派哲學體系是真理,那麽人的目標就是追溯載體的源頭,而不是意識的源頭。但是,每一個載體中顯現的意識,都能追溯到邏各斯,而不是數論派哲學中的原初質。若能跟隨自己的意識,不斷深入內在本質,最終到達源頭 -- 邏各斯,要比循著載體找到源頭原初質容易得多。此外,即便此人成功達到原初質,也無法在其中定住思想或保持個體性;因為,原初質無法永久地保留這些。也許到達原初質意味著能客觀地認識它,但從起因體的角度來看,不可能這麼做。人必須上升到更高的層次,才能將原初質視為一個對象。因此,在到達邏各斯之前,人無法將原初質視為一個感知對象。不可能將個體性轉移到原初質,原因很簡單,個體性並非源自原初質,且原初質本身沒有個體性,不會產生任何類似個體性的事物;不可能將自我意識轉移到原初質並永久保存其中。

那麽,人若努力追隨數論派學說,最終結果是什麽呢?克里希納說,人們在到達起因體的境界之後,「會來到他那里」,由於前述原因,人們發現不可能到達原初質。因此,阿周那問說,要以原初質還是邏各斯為目標,克里希那回答,必須將邏各斯視為最終目標,因為人或試圖沿著數論路線前進,將面臨巨大困難。數論路線所能獲得的成就,也能從克里希納的路線獲得,即以邏各斯為冥想對象、作為終極目標。

請閱讀第十二章三、四、五節的內容: -

「對萬物仁慈之人,有著平衡的心靈和受控的感官,冥想著不滅、不可定義的原初質 — 無所不在、不可思、無分化、不變 – 才能到達我這裡。但是,將心思專注於原初質是何其困難。對於投生的靈魂而言,通往原初質的道路充滿了極大的挑戰。」

這段描述指的是數論派的原初質。 在第十三章的前四節: -- 「阿周那阿,這個身體被稱為載體。知此(載體)者,智者稱為自我。」 「也要知道,我是所有載體中的自我;若能瞭解載體和自我的區別,才是真正的知識。」 「聽我說。我將簡要說明載體是什麽,有哪些屬性,能產生哪些性質,其來源和存在的原因;並說明自我是誰,擁有哪些能力。聖人以不同方式描述。不同的《吠陀經》中有不同的描述;《梵經》中也有相關論述,都合乎邏輯且明確的。」

他在這裡提到了載體和自我。此處的自我是指自我的各種形式和表現。載體源自原初質。但他說,他自己就是自我,從這個意義上而言,每一個顯現自我都是邏各斯的映像,而邏各斯才是自我的真正形式,是宇宙中唯一真正的自我。然而,克里希那在多處謹慎地指出,雖然他是自我,但他並不受制於業力束縛;他並不創造業力,因為在載體中顯現的自我並不是他的真我,而僅僅是一種映像,暫時具有個別存在,但最終會消融於邏各斯。

在第 4 節中(見上文),他提到了《梵經》,此經詳細介紹了人的三個載體、彼此之間的關係、以及自我顯現的各種力量。因此,必須從《梵經》中詳細了解這一主題。 現在請看第 22 節: 「此身體中的至高精神,被稱為見證者、指導者、支持者、享受者、偉大的主宰以及至高阿特曼。」 不要以為此處所言的至高阿特曼指的是梵。我已經說過,這是指克里希納本人。雖然他是自我,但並不對業力負責,他在同一章的第 30 節和第 32 節對此作了解釋: -

「若能明白業力產生自原初質,而阿特曼不造任何業力,就能領悟到真正真理。」 「這個不朽的至高的阿特曼,即使存在於肉體之中,不會造業,也不會感受到業的影響,因為阿特曼是無始亦無性質的。」 在整個第十四章中,克里希納明確表明對於造業不負任何責任,也否認與原初質的三個屬性有任何關連。例如請看第 19 節: 「當(有辨別力的)觀察者認識到,只有(原初質的)屬性是(業力)媒介,並知道何物超越這些屬性,就達到了我的存在。」 現在來看該章的最後一節經文,我們先前已提過: 「我是梵的形象,梵是堅不可摧且不變的;(我是)永恒之法和絕對幸福的居所。」 此處他說他是梵的形象,梵是永恒的,沒有載體,邏各斯則是宇宙永恒之法的居所,也是極樂的居所,正因如此,邏各斯常常被描述「實在 - 意識 - 極樂」。之所以稱為「實在」,因為它是梵;說它是意識,是因為它包含了宇宙的永恒法則,即整個宇宙進化的法則;說它是「極樂」,因為它是極樂的居所,當人類的靈魂到達邏各斯時,將獲得人類所能達到的最高幸福。

現在請看第十五章第七節,這段經文不幸引起了許多教派的爭論: 「我所散發出來的一部份,自時間之始就顯現出來,成為眾生世界中的自我,並吸引著心智和其他五感,其基礎皆為原初質。」 我一開始提出的前提,必然推論出此命題:構成自我的是邏各斯之光,即神聖意識,分化後成為個體自我,與起因體結合。 我無需贅述此段經文引起的所有爭議。這節經文能有不止一種解釋,各自依據不同的前提。 現在請讀第 8 節: 「當主 ( 人類的自我 ) 離開一個身體、進入另一個身體時,他帶著心智和感官,如同風從花朵帶走了香氣。」 克里希納此處所指,是居住在起因體中的人類個體性。人類的單體或起因體是各世之間的連接紐帶;當人離開身體前往天界時,便帶走了意識的所有胚芽、五種感官的本質、心智和自我意識。嚴格來說,有意識存在的每個階段中,總是存在著七個元素,即五種感官、心智(一些哲學家也將其視為一種感官)和自我。每當意識顯現、或有意識的存在出現時,這七個元素就會不斷地顯現出來。這七元素存在於肉體、星光體、也潛藏在起因體中。不只有這七元素潛藏在起因體中,與此相關的沖動也存在其中,形成潛藏的能量,這種能量會引發未來的轉世來使此能量消耗,而人過去業力及已產生的衝動,決定了投生的環境。

請注意第 12-14 節: - 「要知道,那光輝屬於太陽,照亮整個世界 — 也存在於月亮和火焰 -- 都來自於我。」 「我進入大地,以我的能量滋養萬物;我也是滋潤草本植物的濕氣之源。」 「我成為火(消化之火),進入所有呼吸者的體內,與上行氣和下行氣結合,消化四種食物。」 此處克里希納真正的意思是,他的能量賦予了物質所有特性,並非物質原本具有的﹔化學元素中的化學作用傾向也是如此。 當你檢驗原初質時,會發現它並不具備這些傾向。原初質只是一種物質或基質,邏各斯所散發的生命之流加以作用,才賦予了這些特性。因此,克里希納說,物質所表現出的所有特性,如火、太陽、光、或任何其他物體,最初都是從他發出來的,因為他的生命、能量賦予了物質所有特性,從而能夠形成顯現宇宙中所見的各種生物體。關於這一點,我認為可以參考《由誰奧義書》中關於至高能量(邏各斯之光)在天界中出現的記載,會發現很有趣。

當至高能量首次神秘的出現時,因陀羅想知道它是什麽。因陀羅首先派阿耆尼詢問這奇特形體的是什麽。至高能量反問阿耆尼有什麽功能、或有什麽潛在能力。阿耆尼回答說,他可以把一切化為灰燼。至高能量為了證明此特性原本不屬於阿耆尼,而只是暫時借給他的,便拿出一小撮草,要求阿耆尼將其化為灰燼。阿耆尼盡了全力,但還是失敗。接著又派來了伐由,也遭遇類似情形失敗。這一切都是為了表明,至高能量(即邏各斯之光)賦予了五感官的特性,原本不屬於原初質。克里希納所言不虛,他構成了火的真正能量,以及所列舉的所有事物能量。

現在來看同章第 16 節,這也引起許多不同的解釋: --

「在這個世界上,存在著兩種精神 —— 會滅的和不滅的。會滅的是眾生,不滅的則被稱為原初質。」

只要根據先前的解釋來閱讀,這裡的意思就很清楚了。克里希那首先將所有實體分為兩類,一類是非永恒的 -- 指的是顯現的宇宙;另一類是不朽的,稱為未分化的原初質。他在另一段落中也使用了相同的詞語,來描述數論派的原初質;因此,可以很自然地推斷,此處的詞語具有相同的意義。

在接下來的經文中,他說這兩類都不如他自己。在宇宙沈睡期時,儘管原初質和衍生出的事物不會被摧毀,然而他自身的本性超越了原初質,這也是為什麼他被稱為「至高者」。第 17 節中說道:

「但還有另一位至高精神,被稱為至高阿特曼,是不朽之主,遍布並維系著三界。」 關於這一點,請參閱第十八章第 66 節: --- 「棄絕所有宗教儀式,到我這裡來,我是唯一的避難所。我將解救你脫離一切罪孽,不要憂愁。」 總而言之,這裡明確宣告,他是獲得救贖的唯一途徑,也是最有效的途徑。以上就是我想請大家注意有關邏各斯的所有經文。我相信,這些段落充分支持了我提出的相關命題,關於邏各斯本質、與宇宙及人類的關係。

我在談論梵和邏各斯時,已多次提到過原初質。不過,有一段話我沒有引用。我相信我已清楚地指出原初質與邏各斯的區別,以及原初質與邏各斯之光的區別。 我還說過,不應將原初質與梵混為一談。原初質只不過是梵的面紗。為了證明此說法,請大家翻閱第八章第 20 節: ------------ 。 「但還有一種原初質比上述原初質更優越,無始無終,當所有元素滅亡時,依然存在。」 也應讀一讀前面幾節經文: - 「白晝來臨,一切從原初質顯現;夜晚來臨,一切都吸收回原初質。 「阿周那啊,這些不斷產生的集體存在,在夜晚來臨之時消融,在白晝來臨之時又不由自主地演化出來。」 克里希納此處說到,當宇宙甦醒進入活動狀態時,所有的元素都會從這個原初質中湧出;當沈睡期到來時,又會回到原初質中。但是,為了避免將原初質誤認為是梵,他特意指出,還有一個比它更高等的實體,也被稱為原初質,但不同於數論的原初質,更早就存在。事實上就是指梵。

梵並非進化的實體,在宇宙沈睡期時也不會消亡,因為梵不僅是整個宇宙的至一基礎,也是此原初質的基礎,而原初質只是看似宇宙的基礎。 有關邏各斯之光,我已經請你們注意第七章中的幾個段落。 因此,若以我採用的方式解讀本書的教導,這描述和解釋了我所列舉的四大原則,以及構成無限宇宙的四大原則,。 克里希納沒有詳細論述顯現太陽系中的四大原則,因為就其教導的最終目標而言,這絕非必要,也沒有詳述微觀世界的載體與靈魂之間的關係,而是提到《梵經》中充分討論了此問題。

我們古代哲學家所依賴的權威,包括《薄伽梵歌》、十部《奧義書》和《梵經》所組成的「三原典」,須徹底研究才能完整解釋整個理論。 《薄伽梵歌》是印度哲學的主要來源,主要目的是解釋宇宙中運作的高等原則,此原則無處不在、永恆不變,適用於所有的太陽系。 《奧義書》的主要目的是指出這個顯現宇宙的本質,以及存在其中的原則和能量。 最後,《梵經》試圖給出清晰一致的理論,說明人類實體的構成、靈魂與三個載體的關聯、載體性質、與靈魂的聯系,以及載體之間的聯系。不過,這些書各自重點討論不同主題,不代表沒討論其他主題。需將三個主題都考慮在內,才能對整個吠檀多哲學產生前後一致的理論。

現在,假設我們提出的前提是正確的,那會得出什麽必然結論呢?

整部《薄伽梵歌》可分為三個部分。就前六章而言,第一章只是引言,其餘各章論述了五種理論,由不同哲學家提出,為人類指出了救贖之道;中間六章解釋了克里希納主張的理論,指出他推薦的最佳途徑,並給出必要解釋。在最後六章中,克里希納透過各種論證試圖指出,原初質才與業力有關,主導了人類展現的各種智力和道德品質、情感本質的多樣性、以及所遵循的各種實踐。我無法在此詳細闡述整個論證。在學習本書時,應首先閱讀最後六章,因為其中列舉並確立了主要原則,來支持各種建議措施;如果這六章旨在灌輸的學說是錯誤的或站不住腳,我們的結論就必須改變。當然,這六章中所舉的例證並非現今所熟悉的,但在克里希納講道的那個時代,當時的聽眾和公眾能完全理解,也感到非常熟悉。因此,在他所舉的論據中,可能有異於現代作家提出的論據和考量。儘管如此,論證的性質是相同的,結論也是千真萬確的。若有必要,我們也能從當今熟悉的人類知識領域來進行例證。貝恩教授和赫伯特 - 斯賓塞的著作已被廣泛閱讀,因而不再需要冗長的論證,來說明人的生理機體與心理結構有很大的關係;事實上,所有現代心理學都試圖從生理學中尋找基礎,甚至在此方向走上極端。這位偉大的法國哲學家是所謂實證主義的創始人,在對科學的分類中,並未將心理學獨立出來作為一門獨立的科學。他想給心理學一個從屬的地位,作為生理學之下一個分支學科。

這種分類顯示了此傾向可能導致的極端情況。如果身體中的一切只是物質組成,那麽真正的心理學只是生理學,心靈只是物質的一種感情。事實上,純粹的生理機體之外,還有一種我們稱之為至高意識的無形本質,構成了人的個體性,而且此能量顯現為個體性背後的意識。

科學若想窺探此真實本質,光靠目前的方法是不夠的,也不太可能做到。除非科學開始採用偉大神秘學家們的方法,來深入探索這個謎團。但我們必須承認,無論這種本質或生命力的真正性質是什麽,人的組成或身體與心智發展和性格有很大的關聯。

當然,在載體中運作的力量本身是無色的,力量本身不會產生任何結果。但是,當這些力量與原初質共同作用時,便成為所有界域的基底力量,宇宙中幾乎所有事物都能追溯到此力量。然而,若要研究意識存在的特殊形式、特征和發展時,嚴格地說,必須追溯到載體,即力量作用的物質形體,而不是力量本身。因此,克里希納說,所有的業力都可以追溯到載體,也就是原初質。業力取決於意識存在。意識存在完全取決於人的心智結構,而心智結構又取決於身體的神經系統、以及其中各種元素、星光體元素的性質、還有儲存在起因體中的能量。

同樣的法則也適用於星光體。氣場在嚴格意義上也是物質,構成了星光體的載體。在此背後是能量,是星光體人類自我意識的基礎。 再往上到了起因體,會再次發現這種無形、無色的力量在載體中發揮作用,載體包含了個體自我的特征。 無論你追溯到何處,都會發現業力和屬性源自原初質:而載體是個體存在的原因。 然而,生命存在本身則追溯到這道光。所有有意識的存在都可以追溯到這道光,而且,當靈性智慧得以發展時,便直接源於這道光。 我們假定這些是已承認的結論 -- 不必再詳述後六章論證的細節。現在,我們來依次研究不同哲學家提出的理論,即本書前六章中的論述。 第一章只是介紹性的。第二章論述數論派瑜伽,第三章論述業瑜伽,第四章是智瑜伽,第五章是捨棄行為瑜伽,第六章是自制瑜伽。 這些都是其他哲學家提出的理論,不包含克里希納在中間六章提出的救贖之路。我認為,所有不同哲學家提出的各種建議,幾乎都可以歸類到這些類別之一。除這些外,還有克里希那自己提出的方法,具有普遍適用性;另外也有幕後的神秘方法,不為人知且看不見,所有的啟蒙系統都基於此而創建。由於這種神秘的方法並非普遍適用,因此克里希納將其置於幕後位置,自己以適用於全人類的方式提出他的教義。他指出了其他各體系的缺陷,並取各家之長,再加上一個必要元素,若缺此元素,這些理論都將變得不成立。最後他構建了推薦給全人類的理論。

以數論哲學為例。我已解釋過數論哲學家的獨特學說,數論派的原初質自身顯現於所有載體中。此原初質即數論派的精神。此精神是完全被動的。這不是自在天,不是積極的創造之神,而只是宇宙的一種被動基質,宇宙中的一切都由原初質完成,原初質產生所有生物體或形體,構成宇宙總和。他們認為,業力和產生的所有結果,都可以追溯到幻覺或原初質,此基質是所有顯現之物的基礎。個體的存在正是通過業力的作用而出現的。由於業力的作用,個體的存在才得以維持,人類才遭受塵世間所有的痛苦和悲傷。出生、生命和死亡、以及人性遭受的所有數不清苦難,都是由於業力而必須承受。如果人生目標是消除塵世的一切痛苦,那麽目標應該是消除業力的作用。

但問題是,如何才能做到這一點呢?梵是被動狀態,而原初質不受梵的干擾,繼續創造宇宙。要想完全擺脫原初質或其屬性是不可能的。就好比去掉火或水的所有屬性一樣不可能。因此,業力 是原初質的必然結果,只要你還是人,原初質就會繼續存在,所以試圖擺脫業力是沒有用的。但是,數論派說,你必須努力擺脫業力的影響,把自己縮減到梵所處的被動存在狀態,僅僅做一個漠然的見證者。行動不是出於欲望,而是出於責任感 -- 因為必須做而做。數論派說:棄絕行動的欲望,這種欲望會將靈魂與業力聯系在一起;放棄這種聯系,使靈魂與業力不產生關係 。

然後會發生什麽呢?數論派說,當你放棄這種欲望時,業力對你的影響就會越來越弱,直到最後達到一種完全不受業力影響的狀態,這種狀態就是解脫。到那時,你就會變成原來的你。你自己不過是原初質的虛妄顯現,當這種虛妄顯現不復存在時,你就變成了梵。

這就是數論派提出的理論。此外,由於原初質無處不在,是永恒的,不會受任何其他事物影響,並構成了人類真正的靈魂,因此,原初質與業力無關,只是阿周那的幻想。自我無法殺死自我。真正的自我所做的一切,實際上就是原初質的各種形式所做的。遍一的基質是永恒不變的,永遠不會受到原初質任何行為的影響。由於某種難以解釋的原因,遍一自我似乎從被動存在的狀態中脫離出來,在你的自我中呈現出一種虛幻的主動個體存在。努力擺脫這種虛妄的表象,就能獲得涅槃。

克里希納探討了這一理論。他承認了其中的兩個前提。他說,所有的業力都是由載體造成的,導致了有限制的存在,使人遭受生活中的一切痛苦和悲傷。但他否認人類生命的最高目的是達到這個原初質,他還說,達到這個原初質比達到他自己要困難得多;即使竭盡全力達到這個原初質,也是因為已經與邏各斯結合,否則不可能達到原初質。他接受了數論派的兩個結論,但指出真正的目標並不是他們所提出的。

現在來看看第二個體系。這主要是前彌曼差的追隨者所灌輸的哲學。每種儀式主義都基於儀式實踐哲學。克里希納在此使用的論點,對我們而言可能不太容易理解,原因很簡單,在過去五千年間,時代已經發生了變化。克里希納在發表這段論述的時候,人們仍嚴格遵守吠檀多的儀式,且經常討論前彌曼差追隨者的結論。當時其他哲學體系共同面臨許多困難,因此業瑜伽哲學旨在提供解決方案。這些業瑜伽行者提出的論點,雖然在書本中陳述的形式非常有限,卻可以延伸應用到現代生活中。

業瑜伽師說:誠然,這種業力或許是由載體造成的,但並不只因載體;而是由載體和意識這兩種元素產生的效果造成的。哲學家若要摒棄全部業力,就必須摒棄這兩者。但這是不可能的任務。只要是人,就不可能完全棄絕業力,至少必須做一些事使肉體生存,除非真想餓死,或以其他方式過早地結束生命。

假設你真的放棄了業力 —— 也就是避免行動,但又如何能夠控制自己的心智呢?避免某個行為卻一直想著它,這是毫無用處的。如果你決定棄絕業力,就必然會得出結論:你甚至不應該去想這些事情。既然如此,來看看這會導致什麼情況。所有的心智狀態都與現象世界有某種聯系,並且與業力各個階段相關,所以很難理解人如何放棄所有的業力,除非能消滅心智,或者進入一種永恆的深沈睡眠狀態。此外,如果必須放棄一切業力,就必須放棄善業和惡業,因為從最廣泛的意義上講,業力並不僅僅局限於惡行。如果世界上所有的人都放棄業力,這個世界要如何存在?這不就終結所有良善的衝動、所有愛國和慈善的行為嗎?那些一直在為人類福祉而無私奉獻的善人,不就無法繼續做善事嗎?若你號召每個人都放棄行動,只會創造出一群懶惰的無用之人,善人也無法造福同胞。

此外,這並不是一條普遍適用的規則。在這個世界上,能夠放棄自己所有行為、讓自己永遠處於無為狀態的人少之又少。如果你要求這些人這麼做,他們非但不會棄絕行為,反而會變得懶惰、無所事事,而未真正棄絕任何事物。棄絕行為是什麽意思?克里希納說,人在避免做某事時,可能會產生積極業力效果;在積極行為中,也可能沒有產生任何業力。如果你殺了人,那就是謀殺,要為此負責;但假設你拒絕養活年邁的父母,因你的疏忽而死去,難道不需為此負責嗎?你可以用最玄奧的方式談論,但仍無法完全擺脫業力。這些是業瑜伽倡導者提出的論點。

然而業瑜伽士所犯的不幸錯誤是:在他們的體系中,很少或根本沒有提到邏各斯。他們採納了《吠陀經》中提到的所有三十三億神靈,並說《吠陀經》代表了邏各斯或話語。他們說:「《吠陀經》規定了某種應遵循的路線,至於此路線是否能達到所要的結果,不是你們說了算的。你們應把《吠陀經》中所說的視為絕對真理,通過履行《吠陀經》中規定的各種儀式,就能達到天界。眾天神會在你們修行時協助,最終將獲得無上的幸福。這是既定的道路,就不必放棄一切行為,否則會使現行制度陷入無法自拔的混亂狀態。」

對於信奉業力之人,克里希納說:「我接受你們其中一個結論,但另一個我無法認同。我承認,叫人們放棄行為會帶來無法計量的惡果,但我不認同崇拜神靈是件好事。」

這些天神是誰?「他們是位於起因體層面的存在,不可能給你永生,因為他們自己也不是永生。即便你能通過崇拜他們到達天界,你也必須以新的轉世回到客觀存在。天界帶來的幸福並不是永恒和永久的,而是會受到這種干擾。更重要的是,如果你崇拜天神,把心思集中在他們身上,作為唯一的關注對象,你將到達他們的居所,而非我的居所。」克里希納認可放棄行為會帶來許多惡果,並考量這些情況後,在這一體系中加入了將邏各斯,作為救贖手段。若想獲得永生,就應該遵循肯定能達到永生的方法。若如業瑜珈的那樣,將不得不經歷另一次轉世、或被吸收到另一個並非永生的精神存在中。此外,三十三億天神在每個顯化期開始時出現後,將在沈睡期時消失。因此,天神的存在本身就不是永恒的,不能指望自己的存在會因為融入他們而變得永恒。

現在來談談第三種理論 — 棄絕行為瑜伽。克里希納立刻否定了這一理論,認為這是最惡毒、甚至不可能實現的途徑。這理論所追求的所有優點,都可以透過行為來獲得,此行為不是出於人類的感情、激情或慾望,而是作為一種職責。

第四個體系是智瑜伽。人們意識到儀式只是一種身體行為,若無輔以適當的知識,便毫無意義,因此,對人類的救贖有幫助的,不是任何儀式追隨者所建議的行為,而是儀式的知識或其背後的智力元素,比任何身體行為都要重要得多。

正如克里希納指出,智瑜伽行者的座右銘是:所有的行為都只是為了獲得知識。這些哲學家承認行為不應被摒棄,同時也提出了獲得救贖的其他方法。

他們說:「把行為看作是一種修行,並試著理解這種行為的真正含義。事實上,行為只是一種象徵,整個儀式中蘊含著深刻的含義,涉及到真正的實體、大自然的秘密、以及蘊藏在人智慧中的所有能力,其含義絕不僅限於身體行為,因為這些行為僅僅是外在表象的表達內容。智瑜伽並非只是業瑜伽,還採用了其他幾種瑜伽,如持咒瑜伽。嚴格來說,這種業瑜伽根本不是所謂的瑜伽,其中還加入了內在瑜伽、呼吸瑜伽、和其他外在儀式的精緻替代品。 h 現在來探討這些哲學家的理論。克里希納只提出智瑜珈的知識應該指向其適當的源頭。在探求真理的過程中,必須有明確的目標,不能簡單地遵循持誦或苦行、或任何其他可以開啟人內在感官的方法,須完整的認識前往的道路和要達到的最終目標。如果追求的僅僅是獲得知識,那麼可能仍遠遠未接近邏各斯、以及邏各斯帶來的精神知識。嚴格說來,所有科學家和探究自然奧秘的人,也都在遵循智瑜伽的建議。但是,這種研究和知識足以使人獲得永生嗎?這並不足以產生這種效果。此路線確實最終能讓人們注意到宇宙運行原則的所有偉大真理,但要正確理解和遵循這些真理,才能確保人類獲得渴望的最高幸福,即永生或解脫。克里希納認可此學派具有探索精神的優點,再加以引導至圓滿目標。

現在來看看第五個體系。這個教派的信徒在研究了數論教義、以及我們描述的其他教派之後,得出了以下結論:只有當你能夠以某種方式克制心靈的運作時,才有可能真正的棄絕行為,而不僅僅是名義上的。若無法將注意力集中於自身,或者無法讓自我轉向自我,就無法控制自己的本性;若不能做到這一點,就幾乎不可能征服原初質,或超越業力的影響。

這些哲學家希望人們按照他們提出的一些建議行事,來掌控自己心智,是更有效、更積極的方法。他們認為,若無法掌控心智,就不可能實踐數論派或智瑜伽派的路線。為了達到此目的,人們創造了各種不同流派的哈達瑜伽,及其各種控制自己心智的訓練。這些人推薦的是所謂的鍛鍊瑜伽。不論指出的特定道路是哪條:是哈達瑜伽,或是不涉及秘密啟蒙的勝王瑜伽,最終目標都是相同的,就是達到對自己完美的控制。

克里希納認可此建議,即鍛鍊並達到自我掌控。但他提供更有效的方法來達成所希望的目標,且方法本身就足以讓你實現那個目標。他指出,這種鍛鍊瑜伽不僅對一生的訓練有益,而且可能在人的靈魂上留下永久的衝動,在未來的轉世中會起到救助的作用。在實行這套體系時遇到的真正困難,我無需多言,因為在座的各位都瞭解哈達瑜伽行者通常面臨的困難。許多成員都在這方面做出了一些努力,從親身經歷中了解途中有哪些困難。

克里希那在推薦自己的方法時,綜合了五種體系的所有優點,並在此基礎上,增加必要手段以獲得救贖;所基於的推論是邏各斯的存在、邏各斯與人類宇宙中所有原則的真正關係。他的理論無疑比這些哲學流派都要全面,而在接下來的六章中灌輸的正是這一理論。

我先前已討論這六章中的不同段落,說明如何看待邏各斯,現在就不再多言。如果你們能記住我先前提的評論,要理解其意義並不會太難。

在這方面我需要額外解釋一點。

本書提到了白天和黑夜,或光明和黑暗。這象徵著塵世之路和解脫之路。克里希納提到的白天是解脫之路,代表白晝或光明之路,是他推薦的道路;而黑夜則是塵世之路,即通往這個世界的投生。

但是,書中有一句話很重要。克里希納說,遵循第二條路的人可以到達天界並從那裡返回,而遵循第一條路的人則可以到達梵天。月亮發光不是靠自己,而是靠太陽的光芒。同樣,起因體也不是靠自身固有的光發光,而是靠唯一真正的光源 -- 邏各斯。起因體前往天界,也從天界返回。克里希納為了說明邏各斯的本質,將邏各斯比作太陽或太陽所象徵的事物。

在此,還請大家注意,除了我已列舉的情況之外,人死後還可能發生另一種情況。你們若讀過辛奈特先生的《秘傳佛教》也許會記得,他談到了靈魂在所謂「第八界域」遭遇的可怕命運。這引起相當大的誤解。事情的真相是,在非常極端的情況下,起因體 可能會死亡,如同肉體或星光體會死亡一樣。假設隨著時間的推移,起因體由於持續的惡業,退化成物質存在的狀態,無法反射邏各斯之光;或者,假設起因體賴以生存的東西 -- 人的善業 -- 失去了所有的能量,沒有善行的傾向傳遞給它,那麽結果可能是起因體死亡,或者成為一個無用的粒子集合體,而不是一個有生命的有機體,如同當生命原則離開肉體時,肉體就會分解,成為一具死屍。

起因體可能會受污染,以至於無法反映邏各斯之光,未來便不可能有個體性存在;然後結果就是湮滅,是人類能遭遇的最可怕命運。我必須就此打住,不再繼續往下說。

請大家牢記,在這些講座中,僅僅開始了對《博伽梵歌》的初步研究。請試著根據各個書籍、以及現代心理學和科學的論述,檢驗我提出的理論是否站得住腳 -- 你們自己決定 -- 《薄伽梵歌》本身是否支持這些理論。不要依賴過多的評註,這只會讓你感到困惑。盡量依據自己的智力去解讀文本;如果你認為這些是正確的理論,就試著去深入追溯,嘗試自己完整思考整個哲學。我發現,人若專注思考和冥想,比閱讀任何書籍或聆聽任何講座都更有收獲。若自己沒有思考講座的內容,是毫無用處的。神秘學無法提供已消化的哲學養分,有些人自以為處在數論派所追求的理想被動狀態般;每個人都應自行閱讀和研究此主題。閱讀並獲取知識,然後利用所學造福自己的同胞。

這些古書所蘊含的哲學是寶貴的,但現已變成了迷信。我們幾乎失去了所有的知識。曾經存在過的活躍信仰,如今只剩外殼,成為我們所謂的宗教。商羯羅的崇高哲學如今已面目全非。許多不二論者的哲學並不能指導實際的行為。這些不二論者研究了所有的書籍,與錫蘭的南傳佛教徒一樣,認為涅槃就是數論羅哲學家所承諾的涅槃,未遵循不二論的哲學得出合理的結論,而是通過五真理和其他儀式,引入了一些愚蠢且非必要的折衷方案,試圖調和印度各個宗派間的不同觀點。區別不二論哲學已經墮落,現在不過是寺廟崇拜而已,在人們心目中沒有留下任何好印象。毗濕奴派哲學也以同樣的方式墮落了,而且變得更加狂熱。例如,他們的《摩尼曼賈里》中將商羯羅描繪成昔日的羅剎。在北印度,人們一般都念誦《女神頌》,許多人崇拜沙克蒂女神。在加爾各答,人們對卡利的崇拜勝於任何其他神靈。若根據克里希納的教義來審視這些習俗,會發現這不是印度教,而是一整套迷信信仰和實踐,無法真正有助於促進印度民族的福祉,反而使其道德敗壞,削弱了其精神力量,導致了目前的狀況。我認為,這種狀況並非完全由政治退化所致。

我們的學會是建立在完全無教派的基礎之上的;我們同理每一種宗教,但不支持任何打著宗教旗號的濫用;在同理每一種宗教同時,盡力尋找所有宗教信仰共同的基礎。我們每個人都有責任在宗教哲學方面啟迪同胞,並努力引導同胞回歸更純粹的信仰 -- 毫無疑問,這種信仰過去確實存在過,但現在僅僅名存實亡,或者只存在於被遺忘書頁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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