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讲
在开始讨论这个主题之前,有必要先说几句。在座的各位都知道,我们学会是建立在世界主义的基础上。我们不信奉任何特定的信条或宗教哲学体系,而只认为自己是个探究者。将每个伟大的哲学体系呈现眼前以供探究,未就任何特定哲学达成共识,也不会宣称这就是我们学会的哲学。在学会的草创阶段,采取这种立场无疑是非常安全的。但这并不意味我们只能是探究者。毫无疑问,我们将能够发现所有哲学的基本原则,并以此为基础建立一个满足需求和渴望的体系。 请牢记这一点,不要把我的观点当作学会的观点,也不要把我的观点当作其他更高权威的观点。我只是指出这些观点的价值,是我对于各种哲学体系进行研究的结果 ,未基于任何更高的权威。我本著这种观点提出下列几点看法。
你们应还记得,上次在这里聚会时,我做了一个介绍性演讲,指出应牢记的基本概念,以理解《薄伽梵歌》。我在此无需重述,只是要提醒你们,克里希纳本意是代表逻各斯,这一点将详细解释;而阿周那被称为「那罗」,本意是代表人的单体。
当前《薄伽梵歌》的特性和教义基本上是实用的,过去有无数宗教导师出现在世界舞台,为人类的精神指引提供实用的指导。《薄伽梵歌》在本质上是说教性的,在基调上是实用性,如同基督的言论、佛陀的论述、以及其他哲学家流传下来的讲道。我们须回顾这些教义的基础,否则难以理解,并随著时间推移被误解。《薄伽梵歌》以某些前提为出发点,但并没有详加解释 -- 只是时不时提到,为了强化该教义而引述,或作为权威依据,而克里希纳并未深入探讨这些前提的哲学基础原则。但是,他的教义背后仍然有一个哲学基础,需先加以仔细研究,才能理解《薄伽梵歌》教义的实际应用,并用这唯一行得通的方式检验。
在接续讨论之前,我认为有必要先进行导论,概述克里希纳的实用教导所基于的哲学体系。我无法从《博伽梵歌》中归纳或推导出这一哲学体系,但仍可见《博伽梵歌》清晰指出的基础前提。
这是一个非常庞大的主题,有一大部分内容无法谈到;我只能阐述一些基本原则,或多或少被视为公理 -- 可以暂时称为公设 — 若要理解《薄伽梵歌》的哲学思想,这些基本原则是绝对必要的。我不会试图证明每个哲学原则,或如同现代科学家证明从自然界考察来的法则。
某些原则是不可能经过归纳推理和实验的;不可能在普通生活中,以人类普遍可用的方式来检验。尽管如此,这些原则确实具有很高的权威性,只要详加解释,就会发现这是人类智力构建的每套哲学体系基础,而且我敢保证,也会与科学领域发现的一致;无论如何,这些是可行假设,在论述时可以暂时放心采用。如果未来非常确定有新的事实出现,而需要修改这些假设,那么这是可以修改的,但无论如何,这些假设似乎可以解释所有事实;我们在开始研究自然界庞大而复杂的机制之前,需要先理解这些事实。
我们先来谈谈这个假设。首先指出,用于灵性指导的实用教学体系,必须从两个方面来论述:其一是关于人的本质与状态,以及内在潜能;其二则是关于宇宙与人类所受的外在力量影响,人类在这些条件下如何进步。
若没有充分研究这两点,就很难判定人类能够达到的最高目标;若没有一个明确目的或目标,或向前迈进的理想目标,就无法判定此教导是否能造福人类。我要说的是,若要理解这些教导,必须先研究宇宙的本质、人的本质,以及所有进化进程所趋向的目标。
在继续说明之前,我先声明,我并不打算采用神智学著作中人的七重分类法,迄今为止普遍采用。我除了对人的原则进行分类外,也会对太阳系和宇宙的原则分类。在大自然许多现象中,存在著相似性和对应法则,不论为何如此,这就是法则。透过了解微观世界的情况,便能推断出宏观世界中的情形。至于原则划分的数量和彼此之间关系,我无意采用七重分类法,在我看来是非常不科学和误导性的。「七」这个数字毫无疑问在宇宙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尽管「七」既不是一种力量,也不是精神力量;但这绝不代表任何情况下都必须采用这个数字。这种七重分类造成了多少混乱!一般列举的七原则,并不对应于人类构成中的任何自然划分。按照七原则的序列, 肉体与所谓的生命原则分开,生命原则与星光体分开,因而肉体被分为三个原则。但事实上,这可以是任意的划分,分为神经力量、血液和骨骼,各不相同,划分数量多达十六或三十五个。然而,肉体与生命原则并非两个独立实体,星光体也不是。所谓「星光体」的第四原则,一旦与第五项原则分离后,很快就会瓦解,且第四原则若没有与第五原则结合,几乎是无生命的。这种划分系统中,并没有明确原则具有独立存在。更重要的是,印度教书籍中都没有这种七重分类法。因此,最好还是采用历史悠久的四原则分类法,原因很简单,因为这能把人分成许多能独立存在的实体,且这四个原则与四个载体相关联,也对应到四种不同的意识状态。因此,在解释宗教哲学时,我发现四重分类比七重分类更方便且实用,而且更多原则只会造成混乱,而非阐明主题。因此,我会采用四分类法,不管是探讨人、太阳系还是宇宙中的原则。我所谓的宇宙不只是指太阳系,而是指整个宇宙。
在列举这些原则时,将按照进化的顺序进行,最为方便。
我会指出这些原则在自然演化中各自地位,从第一因过度到当今有组织的人类。以下是我采用的四分法基础。
第一个原则,或者说第一条假设,是被称为「梵」的存在。当然,几乎没有哲学体系否认第一因的存在。即使是所谓的无神论者也未否认。不同信条采纳了不同理论来解释这个「第一因」的本质。各个教派的争议和分歧并非第一因是否存在,而在于人类智力试图赋予的不同属性。我们有可能了解第一因吗?毫无疑问,我们可以对此有所了解。尽管人类的知识不可能深入最本质,去确切说明第一因本质上是什么,但仍可能了解第一因的显现。所有宗教哲学家都认为,第一因无所不 在且是永恒的。此外,第一因既有活跃期,也有不活跃期。在宇宙沈睡期时是不活跃的,在进化开始时变得活跃。
但我们心智无法理解这种活跃与不活跃的真正起因。梵不是物质,也不是任何类物质;甚至不是意识,因为我们所知道关于意识的一切,都是与特定生物体相关的。当意识完全脱离载体时,意识会是什么?会变成什么?这对我们而言完全无法想像;不仅只对我们,对任何具有自我或自我概念、或具有明确个体化存在的智能体,都是无法想像的。梵甚至也不是阿特曼。在书籍中「阿特曼」一词有各种不同的含义,经常与自我的概念相关联。但梵并无这些关联,因此梵不是自我,不是非自我,也不是意识。当然,宇宙中的每一个实体都必属于这三个类别之一。但梵不属于其中任何一种。不过,梵似乎是这些事物的至一根源,而自我、非自我、和意识是梵的表现形式或存在模式。有些方面也需请你们注意,在《博伽梵歌》中提到。
在客观意识的情况下,所谓的物质或非自我,只是一系列属性的集合。不论是透过逻辑推理、还是基于天生意识得出结论,我们总假这些属性所依附的真实本质是一个实体,似乎拥有这些属性;但本质对我们而言是未知的。
所有古代吠檀多作家都认为,梵是宇宙中一切事物的本质。当他们说「一切都是梵」时,并非将梵视为物质起因,比如将土和水视为柱子的物质起因。他们的意思是,人的意识注意到了属性组合中的真实事物,是所有现象的底层和基础本质,而称为梵。虽然梵本身不是认识的对象,但却能支持并产生各种类型的对象和存在,这些对象和存在随后成为认识的对象。
这个先于宇宙万物而存在的梵,是至一本质,从中产生了一个能量中心,暂且称其为逻各斯。
在古代作家的语言中,这个逻各斯被称为「自在天」、「内在本体」或「超然声音」。基督徒称其为「道」或「话语」,是永远在父亲怀里的神圣基督。佛教徒称其为「观世音菩萨」;无论如何,观世音菩萨在某种意义上就是逻各斯,尽管在中国的教义中,无疑还有其他与之相关的观念。几乎每种学说都认为,存在著一个不生不灭、永恒存在的精神能量中心,在沈睡期时潜伏在梵的怀抱中,在宇宙活动时期成为有意识的能量中心。这是宇宙中的第一个自我,而所有其他的自我都只是逻各斯的反映或表现,我接下来会加以说明。就逻各斯的本质而言,并非像梵那样不可知,而是人类所能认识的最高对象。这是宇宙中至一伟大奥秘,所有的启蒙和哲学体系都是参照此而设计的。逻各斯的本质到底是什么,并非此讲座中要讨论的主题,但我们必须从某些角度来探讨逻各斯,才能理解《薄伽梵歌》中的教义。
关于逻各斯这个原则,我提出以下几个命题。逻各斯的构成不是物质性的,也不是客观性的;逻各斯在实质或本质上与梵并无不同,但同时又不同于梵,因为具有个体化的存在。在沈睡期时,逻各斯以一种潜伏的状态存在于梵的怀抱中,就像自我意识在睡眠时处於潜伏状态一样。在印度教书中,逻各斯经常被描述为「实在 - 意识 - 极乐」,通过这个称谓便能明白这是「实在」、是「意识」和 「极乐」。
逻各斯有自己的意识和个体性,这可能是宇宙中唯一的人格神。但为了避免引起误解,我还必须指出,在梵的怀抱中有不可胜数的能量中心。此逻各斯并非梵显现的唯一能量中心,还有其他不计其数的能量中心,几乎无限多。甚至能量中心彼此也存在著差异;也就是说,梵在显现成为逻各斯时,并非只以特定明确的 形式,而是能有不同形式。若只是为了要理解《博伽梵歌》的内容,没有必要深入探讨不同形式变化。此书讨论逻各斯时,是从抽象角度,而不是基于任何特定的逻各斯,因此教导阿周那的内容是普遍适用的。为了更加理解逻各斯的其他方面,接下来介绍的其他原则,出现在逻各斯之后。
逻各斯是梵的最初显化,是宇宙中出现的第一个自我,是一切创造的开始,也是一切进化的终结。这是宇宙中所有能量的源泉,也是所有知识分支的基础,更是生命之树,是活化整个宇宙的意识源头。当自我成为一个有著自身客观意识的存在后,绝对无条件的存在与此关联会变成什么呢?从逻各斯的客观角度来看,梵将被视为原初质。请记住这一点,并试著理解我的话,因为这产生许多吠檀多哲学家对于精神和原初质的不同看法。当然,原初质对逻各斯而言是物质性的,就像任何物质物体对我们而言是物质性。原初质是梵,如同柱子的属性组合是柱子本身;梵是无条件的、绝对的实在,而原初质只是披在上面的一层面纱。梵本身并不可见。逻各斯看到的是蒙在其上的一层面纱,这层面纱就是浩瀚无垠的宇宙物质。这是宇宙中所有物质显化的基础。
梵一方面作为自我出现,另一方面作为原初质出现,然后通过逻各斯的遍一能量发挥作用。用一个比喻来说明何谓梵通过逻各斯发挥作用。当然也不应过度解读此比喻,只是为了帮助你了解逻各斯的相关概念。例如,我们可以把逻各斯比作太阳;光和热从太阳中辐射出来;但其中热量和能量以某种未知的形态存在于太空中,而太阳作为中介,使可见光和热的形式散布于整个空间。这就是古代哲学家对太阳的看法。梵也以同样的方式从逻各斯辐射出来,并显现为逻各斯的光和能量。梵的最初显现形式是三位一体,是我们所能理解的最高三位一体,是由原初质、自在天或逻各斯、以及逻各斯的意识能量组成,即逻各斯的力量和光芒;这是整个宇宙所依据的三个原则。首先,拥有了物质;其次,拥有了力量 — 即宇宙中所有力量的基础;第三,拥有自我,或称自我的遍一根本,其他各种自我只是逻各斯的表现或反映。你必须牢记,原初质(从逻各斯的客观视角来看,原初质就像是蒙在梵上的一层面纱)和从原初质辐射出来的能量之间,有著明确的区分。克里希纳在《薄伽梵歌》中对这两者作了明确的区分,我将在下文中指出;当你注意到这两者在各种哲学体系中如何混淆、产生各种误解,就会明白区分的重要性。请记住,原初质作为梵之面纱,在数论派哲学中被称为「未分化」 。在《博伽梵歌》中,这也被称为「不动的」,原因很简单,因为原初质是未分化的;原初质的字面意义或多或少地传达了一种观念,是未分化的,与分化的物质形成对比。逻各斯散发的光在《博伽梵歌》中被称为「神圣能量」,是诺斯替派的索菲亚和基督徒的圣灵。若将逻各斯克里希纳视为原初质的显现,那就大错特错了,这是某些学派哲学家的观点。正确而言,逻各斯是梵的显现;而圣灵的最初来源是通过基督而散发出来的。为什么圣灵会被称为基督之母呢?因为当基督在人内在以救主身份显现时,仿佛是从这道神圣光芒的子宫中诞生。因此,只有当逻各斯在人类身上显现时,此人才会成为逻各斯之光(幻觉)的孩子;但在宇宙显现的过程中,这个逻各斯之光并不是逻各斯的母亲,严格来说,应该被称为逻各斯的女儿。再更清楚地说明,这道光被象征为「智慧光明之母」,这非原初质,而是逻各斯之光,被描绘成太阳之光,以在我们心中形成明确形象。但是,此光源头的太阳并非我们所见的实体太阳,而是智慧之光的中心太阳;因此在晨光祝祷中,没有使用任何代表实体太阳的符号。这道光又被称为整个宇宙的「伟大意识」,是整个自然界的生命。可以观察到,无论逻各斯是以光、意识、还是力的形式显现的,其实都是同一种能量。我们所知道的各种力量、各种意识模式、以及在各种有机体中表现出来的生命,都只是同一种力量的显现,源于逻各斯。这须从各方面加以研究,因为逻各斯在宇宙中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
目前为止,我们首先提出梵,其次是逻各斯,第三是通过逻各斯显现出来的光,在《博伽梵歌》中被称为「逻各斯之光」,最后是 原初质,如梵上的一层面纱。逻各斯的智力能量开起了创造或进化。宇宙的无穷细节和奇妙法则并不是偶然产生的,也不是仅仅因原初质的潜能而产生,而是源自宇宙能量和力量遍一源泉,即逻各斯,代表了梵的力量和智慧。逻各斯发出的光作用于原初质,使物质获得所有属性和力量,在进化过程中产生美妙结果。从我们的角度来看,物质在接收到来自逻各斯的光和能量后,才展现出各种不同的性质;很难想象不具此倾向的物质。换句话说,逻各斯之光作为纽带,连接客观物质和自在天主观思想。在一些佛教书籍中,逻各斯之光被称为「宇宙电」,是逻各斯运作的遍一工具。
逻各斯首先涌现的,仅仅是一个形象,是关于宇宙该如何产生的概念。这道光或能量捕捉到此形象后,便印刻在已经显现的宇宙物质上,诞生所有显现的太阳系。当然,我列举的这四个原则是永恒的,是整个宇宙的共同原则。宇宙中没有任何地方不存在这四种能量;这四种元素是我采用四分法的基础,用以探讨浩瀚宇宙的原则。
这个太阳系显现的所有原则和整体,可以视为整个宇宙的肉体。逻各斯散发出的光可以视为宇宙的星光体。进一步设想,逻各斯是至一胚芽,诞生整个宇宙,包含宇宙的形象,地位如同宇宙的起因体,在宇宙出现之前就已经存在了。最后,梵与逻各斯的关系,如同我们阿特曼与起因体的关系。
必须记住,这些是无限宇宙的四大基本原则,而不是太阳系的原则。吠檀多哲学和奥义书在论述「唵」的含义时,也列举了四原则,但两者不应混淆。在某种意义上,「唵」代表宏观世界,从 另一种意义上来看「唵」代表微观世界。「唵」某方面也意指无限宇宙本身,但一般吠檀多书籍不是从无限宇宙的角度来解释,我也无须解释此方面 。关于此主题还需解释为什么自在天被称为「话语」或 「逻各斯」;为什么事实上被称为「超然声音」。我给出的解释看似非常神秘,但若能正确理解,神秘的解释也具有巨大意义。我们的古代作家说,存在四种声音,称为「物质声音」、 「精微声音」、「视觉声音」和 「无限声音」。这可见于 《 梨俱吠陀 》 和一些 《 奥义书 》 。我们说出的话是「物质声音」。每一种 「物质声音」都存在于「精微声音」中,进一步存在于「视觉声音」中,最终存在于「无限声音」的形式中。「唵」之所以被称为声音,是因为太阳系的四原则与这四种声音形式相对应。整个显现的太阳系以精微形式存在于逻各斯的光或能量中,此能量被捕获并转移到宇宙物质;同样,整个宇宙也存在于产生此光的能量源中。整个宇宙的客观形式是「物质声音」,逻各斯之光是「精微声音」,逻各斯本身是「视觉声音」,而梵是那声音的「无限」形式或方面。基于这种解释,才能理解为何许多哲学家会说,显现的宇宙是由「话语」显化成宇宙。
宇宙四原则之间的关系,如同声音的四个状态或表现形式。
现在我们来探讨构成太阳系的原则。此处可以参考一般对于「唵」及梵咒含义的解释。「唵」代表人,也代表显现的宇宙,两者的四个原则相对应。显现宇宙中的四个原则可以按以下顺序列举。第一,宇宙之主。这个宇宙之主并非仅指显现的客观世界,也指诞生整个客观世界的物质基础。紧邻之上是所谓的「金蛋」。这同样不能与星光界混为一谈,而应被视为星光界的基础,金蛋与星光界的关系,就如同宇宙之主与客观世界的关系。接下来就是人们常说的自在天;但这个词可能会误导人,我不打算称之为自在天,而是另外一个同样获得认可的名称「灵魂之线」。除了这三个原则之外,一般认为还有梵。关于第四个原则,众说纷纭,引发许多难题。第四个原则应该要有个实体,从而产生其他三个原则,就像宇宙的情形。若是如此,我们无疑应接受数论派的原初质作为第四个原则。我已解释过,若从逻各斯的客观角度来看,原初质是的梵的面纱,这也是大多数数论派所采用的观点。我无需深入探讨太阳系演化的细节,关于原初质是如何分化出三个原则、从而产生各种元素,可以参考克鲁克斯教授不久前关于现代化学元素的演讲。该演讲至少能让你了解所谓的元素是如何从「宇宙之主」中产生的,「宇宙之主」是这三种原则中最客观性,对应于该演讲中提到的原质。该演讲勾勒出「宇宙之主」层面的物质演化理论,除了少数几个细节有误外,据我所知,这已是现代研究者在此主题上最接近于真正神秘理论的探索。
这些原则远远超出我们的一般经验,是纯理论概念和推论,而不是实践知识。当然,要理解自然界中的不同原则是很困难的,对于其基础形成明确概念更困难。不过,无论如何,物理学更应研究这些原则的演变和分化,精神伦理学则不必,我所阐述的基本原则已足够目前所需。我无需详述整个演化过程,你只需理解,这三个原则以原初质为基础,产生整个显现太阳系和其中的各种物体。此外,请记住,整个进化过程的能量就是逻各斯之光,贯穿这些原则及其所有表现形式。这个遍一光明始于一个明确的冲动,由逻各斯的智力能量传达,推动整个进化计划的实现,从开始到结束。若从最低等的生物探讨,会发现遍一生命是未分化的。以矿物界为例,或者宇宙中无法严格称之为生物的物体,会发现这种光是未分化的。随著时间的推移,进化到达植物界时,便发展出相当程度分化,是越来越倾向于差异化的生物体。到达动物的生命阶段时,这种分化更加彻底,而且这种光还表现为意识。意识并非此光创造出的一种独立实体;而是此光本身的一种模式或表现形式,此光本身就是生命。到了人类,这道光开始分化,形成了中心或自我,产生所有心智和身体上的进步,存在于宇宙进化过程中。这种分化首先源于生物所处的环境。低等生物产生的行为,不论源自体内、源自其他生物、或周围环境、或者自身产生的行为,不太能称为业力;然而,此行为仍会影响该生命能量未来的表现形式。到了人的阶段,这遍一光会分化成若干单体,从而确立个体性。
随著人的个体性越来越明确,会因环境、智力与道德冲动、以及自身业力的影响,与其他个体性更加区分,构成的原则也更加明确。人有四个原则。首先是肉体,对此不必详述,因为这属于生理学家的研究领域,而非宗教研究者的领域。毫无疑问,在讨论瑜伽哲学的某些主题时,生理学的某些分支确实相当重要;但现在不需要讨论这些问题。
接下来是星光体。这与肉体的关系就如同星光界与太阳系客观世界的关系。在神智学论文中,星光体有时被称为「欲体」。这种错误表达会造成误解,以为「欲望」这个原则代表星光体,并转化成星光体。但事实并非如此。星光体是由性质完全不同的元素组成的。星光体的感官不像肉体感官那样分化和局部化,组成更为精细,行动力和思维力比肉体强得多。起因体只能被视为一个力量或能量中心,宇宙的第三原则(或称「灵魂之线」)分化成此能量中心,相同的冲动促使宇宙原则分化。现在的问题是,最后使三位一体完整、成为四元组的是甚么?当然是逻各斯之光。正如先前所说,此光渗透到每一个有机体中,此光在三个载体中显现为人的真正自我。为了让大家对此概念更加清晰,我将用形象语言来表达。比如,我们将逻各斯本身比作太阳。假设我手中拿著一面镜子,在镜子表面反射太阳光线,然后再反射到一块磨光的金属板,再从金属板反射到墙上。现在有三个图像,一个比另一个更清晰,一个比另一个更灿烂。我可以把镜子比作起因体,把金属板比作星光体,把墙比作肉体。各自都形成一个明确的映像,此映像或反射的影像被暂时视为自我。若将星光体与肉体分开来看,星光体上形成的映像会让人产生自我的想法;在起因体中形成的映像产生最显著的个体性。你还会发现,这些映像有不同的光泽。当映像从清晰的载体转移到不太清晰的载体,其光泽会越来越弱,直到肉体最弱。我们的认知主要取决于载体的状态,你也会发现,如同阳光在清澈的水面上的倒影,可能因水面波动而受干扰,变得模糊不清,一个人的欲望和情绪也可能使真实自我的形象扭曲并失真,甚至可能将这个形象弄得难以辨认,以至于无法感知其光芒。
你还会发现,自我的观念是一种虚妄的观念。几乎所有伟大的吠檀多哲学作家、佛陀和商羯罗都明确指出,这是一种虚妄的观念。这些伟人说自我的观念是虚妄的,原因与约翰 · 斯图亚特 · 密尔提出的不同,密尔认为自我观念是由一系列心智状态的所构成的。但这不是一个人为构思的想法,也不是从一系列心理状态中衍生出来的次要想法。如我先前解释的,之所以说自我是虚妄的,是因为真正的自我是逻各斯本身,而一般认为的自我不过是逻各斯的反映。若你们反驳说,反映的形象不能视为独立的存在,那我须提醒你,刚才镜子反射的比喻适用范围有限。事实上,每个独特的形象都可以形成一个独立的中心。若你们否认此论点,而认为自我是个独立实体,在解释上会遇到许多困难。若自我是个独立实体,当处于客观意识状态时,自我便是存在于肉体。但怎么可能把自我转移到星光体上呢?同样,也须转移到起因体。稍后会讨论到,若要把此实体转移到逻各斯本身,是难上加难。可以肯定的是,除非人的个体性或自我能够转移到逻各斯,否则不朽只是一个空洞名称。若仅将自我视为某种能量中心或单体,从一个载体转移到另一个载体,这很难解释某些情况的众多现象。
在吠檀多派和克里希纳看来,我稍后也会指出,人是一个四元组。首先是肉体,第二是星光体,第三是高等个体性的起因体,第四也是最后是阿特曼。正如先前所提,对于第四原则的确切本质存在著不同的看法,引发了各种误解。例如,根据数论哲学信徒的说法,或至少无神数论派的说法,人除了这三个原则外,再加上原初质就使四元组完整。或者说是梵显现在原初质中,作为梵的载体。根据这种观点,梵实际上是第四个原则,是人的最高原则;其 他三个原则只是存在于梵之中,并因梵而存在。也就是说,这个原初质是遍一原则,是一切自我的根源,在进化过程中分化,或者说在各种生物体中显得分化,存在于每一种载体中,是人必须达到的真正精神实体。
现在我们来看看,若根据这一假设会发生什么事。逻各斯完全被排除,根本没被注意到;这就是为什么这些人被称为无神数论派(不是因为他们否认了梵的存在,他们并无否认),因为他们在对人类的原则进行分类时,没注意到逻各斯和它的光 -- 自然界中最重要的两个实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