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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三

經文一 (續) 頌句五:——「惟有黑暗充滿無垠的一切,因為父、母與子再次合一,而子尚未甦醒,未開始新的輪迴與朝聖之旅。」 問:「黑暗」是否與頌句一中所謂的「永恆母父空間」相同? 答:完全不同。「無邊整體」的是「母父空間」;而宇宙空間則已具有屬性,至少是潛在的屬性。另一方面,此處的「黑暗」指的是無法賦予任何屬性的存在:是充滿宇宙空間的未知原則。

問:那麼,「黑暗」是否指「光明」的對立面? 答:是的,這裡的「黑暗」是指未顯現和未知,相對於一切顯現及可被推測的事物。 問:如此一來,「黑暗」並不是與「光明」對立,而是與「分化」對立;或者說,是否可以象徵為「消極性」? 答:此處提到的「黑暗」既不與「光明」對立,也不與「分化」對立,因為光明和分化都是顯現期——即活動周期——的必然結果。這裡指的是《創世紀》中「深淵表面上的黑暗」;其中「深淵」是指「明亮之子」,源自「黑暗之父」(空間)。

問:這是否意味著此時沒有光,沒有任何可以顯現的東西,也沒有能夠感知它的存在?

答:兩者皆正確。從客體性來看,光與暗都是幻覺——幻象;然而此處的黑暗並非指缺失光,而是指一種不可思議的原初本原,是絕對性本身,對於我們的理智而言,它沒有形態、顏色、實體,或任何可以用言語表達的東西。

問:那麼,光何時從黑暗中產生? 答: 隨後產生,當顯現的最初時刻到來時。 問: 那麼,「光」就是最初的顯現嗎? 答: 是的,但顯現的光是在分化開始之後,並且僅在進化的第三階段。請記住,我們用「光」這個詞,在哲學中有雙重含義:一是指永恆的、絕對的光,作為潛能,永遠存在於未知黑暗的懷抱中,與黑暗在永恆中共存、同源,換句話說,與黑暗本質上是同一的;另一種則是作為異質性的顯現,與黑暗形成對比。若能真正理解《毗濕奴往世書》,會發現這兩種含意在毗濕奴身上清楚表達:他與梵是一體的,但又與梵有區別。毗濕奴是永恆的未知數x,同時又是方程式中的每一個項。他就是梵(中性),本質上既是物質又是靈——這是梵的兩種原始面向,其中靈就是抽象的「光」。然而,在《吠陀》中,毗濕奴並不被重視,也完全沒有提到梵天(男性)。又例如:「誰能描述那不可被感官認知者?他是一切之中最優者,至高靈魂,自有自存;沒有膚色、種姓等一切區別特徵;無生、無變、無死、無朽;永恆獨存;無處不在,萬物皆存在於他之中,因此被稱為富天。他是梵(中性),至高、主宰、永恆、不生不滅、不朽、至一本質、永遠純凈、無瑕無缺。他,這位梵,是(即)一切事物;在他自身中包含未分化與已分化。」

【注:《毗濕奴往世書》第二章(威爾遜譯本)中寫道:「破滅仙人說:榮耀歸於不變、神聖、永恆、至高無上的毗濕奴,具至一本性,主宰一切;榮耀歸於他——即金卵、訶利和商卡拉,世界的創造者、守護者和毀滅者;榮耀歸於富天,使其信眾解脫;毗濕奴的本質既單一又多樣,既微妙又有形,既未分化又已分化;榮耀歸於毗濕奴,最終解脫的根源。榮耀歸於至高的毗濕奴,他是世界被創造、存在與終結之因,是世界的根本,亦即世界本身。」】

問:「父、母和子再次合而為一」是什麼意思?

答:這句話的意思是,三位一體的「邏各斯」——未顯現的「父」、半顯現的「母」,以及宇宙(在我們的哲學中是第三邏各斯或梵天)在(周期性的)休止期期間,再次合為一體;已分化的本質重新變得未分化。「父、母和子」是基督教「父、聖靈、子」的原型——其中「聖靈」在早期基督教和諾斯替主義中是女性的「蘇菲亞(智慧)」。這句話的意思是,所有構成宇宙創造和感知的力量及其作用,都回歸到了最初的狀態:一切都融合為一。在宇宙休止期期間,除了「絕對者」之外,什麼都不存在。

問:父、母和子分別有什麼不同的含義?在注釋中解釋為(a)靈、基質和宇宙,(b)靈、魂和身體,(c)宇宙、行星鏈和人類。 答:我剛剛的補充已完整解釋,我認為已經很清楚了。除非我們打算將抽象概念擬人化,否則沒有什麼需要再補充的。 問:在這三組中,最後一項——兒子、宇宙、人、身體——這些概念彼此對應嗎? 答:當然對應。 問:這些三元組中的前兩項是否產生第三項?比如兒子由父和母產生,人由行星鏈和宇宙產生,等等。最後在宇宙休止期時,兒子是否又重新融入到父母之中? 答:在回答這個問題之前,要注意此處並非指「創造」之前的時期,而是物質已經開始分化但尚未成形的時期。「父母」是一個複合詞,指的是原初的基質或「靈-物質」。當同質狀態通過分化開始轉變為異質狀態時,就變成了正負兩極;因此,從「零態」(或消融狀態)變成了主動與被動,而不再只是被動;由於這種分化(導致進化和產生隨後的宇宙),於是「兒子」被產生出來,兒子就是此宇宙,或者說顯現的宇宙,直到新的宇宙休止期到來。

問:或者說——變成消融狀態或零點的終極狀態,就像在「父、母、子」階段之前的最初狀態嗎? 答:在《秘密教義》中,對「父母」時期之前的狀態幾乎沒有提及。如果已經有了「父母」,那麼當然就已非消融狀態了。 問:因此「父、母」是消融狀態之後才出現的嗎? 答:完全正確;當「父母」出現時,個別事物或許仍處於消融狀態,但宇宙整體就不可能處於消融狀態。 問:宇宙電是「父、母、子」三者之一嗎? 答:宇宙電是一個通用術語,有多重含義。他是三位一體邏各斯的光(邏各斯之光),邏各斯是三種靈性進化階段的擬人化象徵。宇宙電在上層是所有靈性創造理念的總和,在下層是天地間所有電力和創造性力量的總和。關於第一和第二邏各斯,似乎存在很大混淆和誤解。第一邏各斯是已經存在但未顯現的潛能,蘊藏於「父母」之中;第二邏各斯是創造者的抽象集合,被希臘人稱為「造物者」或宇宙建造者。第三邏各斯是第二邏各斯的最終分化,也是宇宙力量的個體化,宇宙電是其中的主導者;因為第三邏各斯散發出七道創造性光線或七位禪那主,其綜合體便稱為宇宙電。

問:在宇宙顯現期期間,此時「子」存在並覺醒,那麼「父母」是獨立存在,還是只通過「子」顯現?

答:在使用「父、母、子」這些術語時,我們要警惕不要將其擬人化;前兩者實際上只是離心力和向心力,而其產物就是「子」;此外,在秘傳哲學中,這三個因素都無法從概念中剔除。

問:若是如此,就衍伸一個問題:我們是否可以設想離心力和向心力的能獨立存在,與所產生的結果可以沒有關聯?因為結果總被視為起因的次級產物。 答:但這樣的觀念能否在象徵體系中成立並加以應用?令人存疑。如果這些力量存在,必然會產生效用;如果效用結束,力量也隨之消失,否則如何能知道力量的存在呢? 問:但它們在數學上是獨立實體存在,不是嗎? 答:那是另一回事;自然與科學、現實與哲學象徵之間有很大的區別。同樣的道理,我們把人分為七個原則,但這並不意味著人真的有七層皮膚、七個實體或七個靈魂。這些原則都是同一原則的不同方面,而即便有此原則,也只是遍一永恆無限之火的一個暫時且周期性的光芒。

頌句六:七位崇高的主宰與七種真理已不復存在,宇宙——必然性之子——沈浸於圓滿(絕對圓滿,涅槃)之中,將被「既存在又非存在」的那一者呼出。虛無一片。 頌句七:存在之因已消除;曾經可見的與現今不可見的,都安息於永恆的非存在之中,即遍一存在。 問:如果「存在的因」已經消除,這些因又是如何再次出現的?注釋中說,存在的主要原因是「存在的欲望」,但頌句中卻稱宇宙為「必然性之子」。 答:「存在的因已消除」指的是上一個顯現期,或稱梵天的壽命,但有另一種因使時間與空間之輪運轉於永恆(超越時空),這與有限的因或我們所說的「因緣」無關。我認為這些說法之間並不矛盾。

問:這確實存在著對比。如果存在的因已消除,又是如何再次出現的?此答案解除了疑惑。當顯現期已歸於休止期,前一個顯現期存在的起因此時處於時空之外,因此又促成了另一個顯現期的誕生。

答:完全正確。這個遍一、永恆的、因而是「無因之因」的存在,是不可變的,與任何層面上有限和有條件存在的因果都無關。因此,這個起因絕不可能是有限的意識或欲望。若假設絕對者有欲望或需要,是極為荒謬的,就像鐘聲響起時,並不意味著鐘有打響的欲望。

問:但鐘表被上了發條,總需有人上發條吧?

答:同樣的話也可以用來形容宇宙和此起因——絕對者本身包含了鐘表和上發條的人,因為它是絕對者;唯一的區別在於,鐘表是在時空中被上了發條,而絕對者則是在時空之外,也就是在永恆之中。

問:這個問題實際上是在問絕對者分化的起因?

答:這已經超出了合理推測的範圍。梵不是一個起因,也沒有任何起因能迫使它散發或創造。嚴格來說,梵不是「絕對者」,而是「絕對性」。梵不是起因,而是因果性,是每一個顯現起因中的推動力,但非有意志的力量。我們或許可以模糊地意識到這種永恆的「無因之因」或「因果性」,但要對此加以定義是不可能的。在舒巴羅先生的《博伽梵歌四講》中提到,就邏輯上,即使是第一邏各斯也無法認知梵,只能認知其面紗——原初質。因此,若我們對原初質(梵的第一個基本面向)都還沒有清晰的認識時,那麼對於被原初質(自然根源或原質)所遮蔽、甚至邏各斯也無法了解的至高整體,又能了解多少呢?

問:頌句七中「昔之可見者」和「今之不可見者」這句話是什麼意思?

答:「昔之可見者」指的是先前宇宙顯現期的宇宙,現已經進入了永恆,不復存在。「今之不可見者」則指的是那永恆、永在且永遠不可見的神,我們用許多名字稱呼,比如「抽象空間」、「絕對實在」等,但實際上我們對它一無所知。

頌句八:唯一的存在形式獨自綿延,無垠、無限、無因,如入無夢之眠;生命在宇宙空間中無意識地脈動,貫穿那被「開眼者」所感知的「全在」。 問:此「眼」感知的是絕對者嗎?還是指「唯一的存在形式」和「全在」,或者只是同一原則的不同名稱? 答:當然都相等,只是比喻性的表達。請注意,這裡並沒有說「眼」能「看見」;它只是「感知」到「全在」。 問:那麼,我們獲得這種感知、感覺或意識,是通過這個「眼」嗎? 答:確實是通過這個「眼」;但前提是必須先擁有這樣的「眼」才能看見,指的是成為覺者或先知。 問:這應該是最高的靈性能力吧? 答:可以這麼說;但在那個階段,擁有此能力的幸運兒又在何處呢?那時還沒有覺者去感知「全在」,因為那時還沒有人類。 問:頌句六提到「黑暗是光的起因」? 答:此處的「黑暗」同樣是個比喻。這對於我們的理智而言,無疑是「黑暗」,因為我們對它一無所知。我已經說過,此處的「黑暗」和「光明」不能理解為已分化世界中的對立面。「黑暗」這個詞最不容易引起誤解,若用「混沌」這個詞,容易被誤解為混沌物質。

問:此處的「光」也不是指物理意義上的光吧?

答:當然不是。此處的「光」是指從休止期狀態中覺醒的最初潛能,而後成為力量;它是未分化物質中的最初顫動,進入客體性,並進入一個即將開始顯現的層面。

問:在《秘密教義》後文中提到,光因黑暗而可見,或者說黑暗是最初存在,而光是有了客觀世界才出現的,因為它需透過物體反射。假如我們拿一個裝滿水的球體,並用一道電光束照射穿過它,會發現此光束是不可見的,除非水中有不透明的微粒,才能看到一些亮點。這是一個好的比喻嗎?

答: 這是一個非常公正的例證。 問: 光不是振動的一種分化形式嗎? 答: 科學上是這麼說的;聲音也是振動。我們了解到,感官在某種程度上是可以互換的。比如說,在恍惚狀態下,為什麼有些通靈者將信放在額頭、腳底或是胃部,都可以讀取? 問: 那是一種額外的感官吧。 答: 並不是;這只是視覺和觸覺之間的互換。 問: 但此感知能力是否為第六感的開端? 答: 這已經超出了當前討論的範圍,我們這裡只是在講觸覺和視覺的互換。不過,此類通靈者無法讀出未曾見過或碰過的信件內容;這需要運用第六感。觸覺視覺互換是在物質層面上運用感官,第六感則是在更高層面運用感官。

問: 從生理學來看,每一種感官都可以歸結為觸覺,此乃統一協調的感官。這一推論來自胚胎學研究,顯示觸覺是最早、最基本的感官,其他感官都是從它演化而來的。因此,其他感官其實都是更專門化或分化的觸覺形式。

答: 東方哲學並不這麼認為;在《隨歌》中,有一段是「梵天」與其妻子談論感官,提到了七種感官,另外兩種感官是「心智和理解」。這是翻譯自特林巴克·泰朗先生和馬克斯·繆勒教授,並不能準確表達梵文的含義。按照印度教的說法,第一個感官與聲音相關,這不太可能是觸覺。

問: 所謂觸覺,可能是指感知性,或者某種感官媒介? 答: 但在東方哲學中,首先顯現的是聽覺,其次才是視覺,聲音會轉化為色彩。靈視者能夠「看到」聲音,比一般聽覺(即通過振動或聽覺)更能清楚地分辨每一個音符和變化。 問:那麼,聲音被感知為一種節奏性運動嗎? 答:是的;而且這種振動能被看到,距離比聽到的更遠。 問:但如果人的生理聽覺被遮蔽,而是以靈視力感知聲音,這種感知是否也可以轉化為靈聽力? 答:一種感官必然會在某個時刻與另一種感官融合。同樣,聲音也可以轉化為味覺。有些敏感體質的人,會覺得某些聲音在口中嘗起來非常酸,而另一些聲音則會帶來甜味。實際上,所有感官都可以相互關聯。

問:那麼嗅覺也應具同樣的延伸性?

答:自然如此,如之前已經說明過的。一旦認識到感官之間的關聯性,會發現是可以互換的。此外,所有感官都可以被大大加強或改變。你現在應該能理解《吠陀經》和《奧義書》中所謂「感知聲音」的含義了。

問:在上一期《哈潑斯雜志》上有一個有趣的故事,說南海某島上有個部落幾乎失去了說話和交流的能力與習慣。但他們似乎仍能相互理解,並清楚地看到彼此的想法。

答:這樣的「真理殿堂」恐怕不適合現代社會。然而,據說早期人類正是通過這種方式進行交流的——在發展成明確的口頭語言之前,思想是以客體形式展現出來。若真是如此,那麼在人類進化的某一階段,全人類都應由敏感者和靈視者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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