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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點
探討伊恩・史蒂文森博士的轉世研究,包括兒童的前世記憶、胎記,以及與創傷相關的案例。

轉世的現象與證據

本文引述轉世理論的科學研究,聚焦伊恩·史蒂文森博士的學術成果。

封面圖片

照片由 Isaac Quesada 拍攝,來源於 Unsplash

開篇先作聲明:我們對轉世一事深信不疑,此立場在相關神秘學課程文章中已有闡述。

許多人或許不知,當代科學界裡,亦有學者支持轉世之說。其中以伊恩·史蒂文森博士(1918–2007)最為知名。他曾任維吉尼亞大學醫學院精神醫學教授,四十年間,他蒐集並研究了超過二千五百起的案例,皆是幼兒自述擁有前世記憶。即便剔除說服力較弱的例子,剩餘證據依然龐大,唯有目光短淺、固執己見的懷疑論者才會全盤否定。

試舉一例,便能窺見史蒂文森治學的縝密與嚴謹。某日在斯里蘭卡,一名小女孩無意聽見母親提及一個她從未踏足的小鎮。女孩隨即憶起,自己便是在那裡溺斃的;當時她那「啞巴」哥哥將她推入河中,而她有位名叫「赫拉」的禿頭父親,在佛塔附近的市集賣花。她家住一棟屋頂鑲有玻璃窗的房舍,狗拴在院中,餵的是肉;屋子毗鄰一座印度教大廟,信徒常在廟外將椰子摔碎於地。

史蒂文森實地查證,發現鎮上確有一名賣花人,在佛塔旁設攤;他兩歲的女兒曾與智障的弟弟外出玩耍,不幸在河中溺亡。此人所居房屋正有天窗,鄰人也慣將肉塊丟給繫在院裡的狗。這房子緊挨主廟,信徒確實在廟旁舉行儀式,摔破椰子。然而,女孩的記憶仍有幾處偏差:父親並非禿頭(雖則祖父與叔叔皆是),名字也非「赫拉」——那是已故女孩表妹的名字。但總體而言,她所述三十項可核實細節中,多達二十七項正確無誤。兩家人素未謀面,亦無任何共同親友。

一九九七年,史蒂文森出版兩卷本重要著作《轉世與生物學》。書中記載一項引人入勝的發現:身體特徵竟能從前世延續至今生。醫學界對胎記成因向來所知甚淺,更不解其為何偏生於皮膚某處。史蒂文森發現,自稱記得前世的兒童裡,約百分之三十五帶有胎記或先天缺陷,而他們(或提供線索的成人)將之歸因於前世所受創傷。該書收錄逾兩百份兒童案例報告,這些孩子不僅憶起前世,身上更出現與前世傷痕相符的異常印記。部分案例中,細節尚能透過死者驗屍記錄與照片加以核實。

科學未能解釋此現象,神秘科學卻可。線索藏在《聖經》之中。《出埃及記》二十章五節寫道:「你的神是忌邪的神。恨我的,我必追討他們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同樣的話在《出埃及記》三十四章七節、《申命記》五章九節、《民數記》十四章十八節等多處反覆出現,足見此為猶太人長久確立、廣泛接納的教義,後亦為早期基督教會承襲。

這過程究竟如何運作?為何肉體傷痕會以胎記或其他異常之姿,顯現於新生之軀?我們無意佯裝知曉答案,但史蒂文森的研究顯示,此類現象在其調查案例中佔比甚高。由此推導,不可避免的結論是:一個人於前世(或多世)所犯下、違逆自然法則的罪愆,無論有心或無意,都必須在未來一世(或多世)償還。這正是「我必追討他們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的真義。因為在真實意義上,我們每一個人,都是自己來世生活的「父親」。

若以一般基督徒方式解讀此段經文,那便是信奉一位不公不義、殘酷無情的「神」——竟會懲罰未犯此罪過的孩子!

神秘學課程中曾論及因果報應,探討「罪」與「罰」的課題,此處便不再重複;只需說明,我們一生的善行惡舉皆如影隨形。這並非報復之神所降的「懲罰」,亦非如許多神秘主義者所認為,是為了償還前世的「業債」。這不過是前因所結之果;無論此因是由我們自己或他人種下。

史蒂文森還發現,孩童保留的前世記憶,與強烈的情感密切相關。他認為,創傷性的死亡會在情感上烙下印記。事實上,他研究的多數兒童皆自稱在前世遭遇橫死。這印證了神秘學長久以來的認知:印象最深刻的事件,往往在記憶中刻下最鮮明的痕跡;不僅前世如此,今生亦然。

史蒂文森亦觀察到,兩世之間存在時間間隔;轉世並非即刻發生。這再次驗證了神秘科學的教義:兩個世代之間相隔一百四十四年,恰為平均壽命的兩倍。不過,由於他研究的多數案例涉及早年猝逝的孩童,因此觀察到的間隔短了許多。另一項有趣的發現是,這些兒童所表現的習慣與恐懼,常與他們前世的死亡方式相關。自稱溺水而亡的,對水懷有異常恐懼;受刀傷而死的,則對刀具心生畏懼,諸如此類。

在另一篇文章《前揭開來世的面紗:探索來世真相與誤解》中,我們曾提及澳大利亞心理學家彼得·拉姆斯特的研究。他於一九八二年製作了一部名為《轉世》的非凡電視紀錄片,片中四位來自悉尼的婦女在催眠狀態下細述前塵往事。若想觀看此片,可在YouTube上尋得。

拉姆斯特的研究為轉世提供了令人信服的證據,儘管科學界從未正式承認。其中一名參與者格溫·麥克唐納,在接受催眠回溯前,本來是堅定的懷疑論者。她憶起十八世紀在薩默塞特的前世生活,許多細節在節目中獲得證實。她雙眼被蒙,帶往前世居住之地,雖從未離開過澳大利亞,卻對周遭環境瞭如指掌。她能準確指出瀑布的位置,以及踏腳石的所在。當地人證實,那些踏腳石在她到訪前,已被移走四十餘年。

辛西婭·亨德森也是拉姆斯特研究中四位對象之一,她回憶起法國大革命時期的人生。在催眠中,她能以流利法語交談,不帶絲毫口音;聽得懂法語提問,並以當時的方言回答。她甚至知曉那些早已更名、僅存於舊地圖上的街道名稱。

這部紀錄片中最引人注目的證據,或許來自第三位受訪者珍妮·格林。這位年輕的澳大利亞女子在深度催眠下,憶起自己於一九三七年,在德國杜塞爾多夫作為一名猶太少女的生活片段。當她被帶到這座從未踏足、甚至未曾聽聞的城市時,竟能準確辨認出幾座建築——這些建築在二戰後的任何地圖上皆無記載。她甚至指認出一棟自一九四五年後便不再用作醫院的建築,堅稱它曾是醫院。

然而,更耐人尋味的是拉姆斯特請來德語翻譯後發生的事。珍妮先前在催眠中曾說德語,那是她今生從未學過的語言。當翻譯問她“Wie heißt Du?”(你叫什麼名字?)與“Verstehst Du Deutsch?”(你懂德語嗎?)時,珍妮並未以德語回應,反而以一種激動難辨的絮語作答,令拉姆斯特與翻譯茫然不解。但事情並非如此單純!

本文作者初次在YouTube上聆聽這段紀錄片錄音時,立即辨出那些詞語屬於古埃及語。其中一句是「kho’ ntiy her-sty dy zi’m」(khoon-tee herstee dee zéem),意為「先幫她(珍妮)一下!」這陣絮語以一聲憤然的嘆息作結,聽來像是「weesna!」,或許是古埃及短語「wie e’s la」的變體,意思是「她(不過)說說罷了」。這便引出一問:她為何要用埃及語說話?一種可能是,珍妮的內在自我試圖告訴研究者,她只是眾多人格中的一個,強行追憶這段特定人生對現今的自我並無助益。另一種可能是,在極度的情感壓力下,「珍妮」試圖尋求更早期人格的庇護——那人格所過的生活,遠比遭納粹殘害的猶太少女來得幸福。

無論作何解釋,事實擺在眼前:一位不懂德語、從未離家的澳洲家庭主婦,憶起了二戰前納粹德國的生活,並在恍惚中以一種已沉寂三千五百餘年的語言呼喊。至此,我們不捨地結束此篇探討,但願其中所思,能予您些許啟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