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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點
深入解讀第六原則菩提:連接心靈與阿特曼的普遍原則,揭示自我與本體的結合與解脫。

人的第六原則-菩提原則

探究第六原則的性質與要素,便能觸及這世界最深的奧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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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前在《阿特曼——人的本體》一文中,我們已見神秘科學如何揭示存在裡最高那部分:那純粹永恆的靈,我們真實的本體。它在神秘學裡稱為「阿特曼」,構成人的第七原則。

當時我們略提,第六原則——梵文稱「菩提」——乃是阿特曼直接輻射之光的載體。二者結合,便是「單子」,意指我們存在中的「主單元」、「終極單元」。

在祕傳教義中,「菩提」常被喚作「靈性之魂」。而印度教哲學的外傳定義裡,這個詞意味「辨別力」(比如睿智的辨別)、直覺、以及最高的智性。

但它究竟是什麼?

仔細探究便會發現,菩提並非直覺能力;它與阿特曼一樣,是個完全普遍、未分化的神聖原則,不屬個人,亦非個體。我們的個體性始於第五原則「心智」,是思想者、人類之魂、輪迴的自我,也是我們存在中真正的「我」。

菩提作為第六原則(介於第七與第五原則之間),是連接阿特曼與心智的紐帶;換言之,它聯繫著本體與自我。

K.H.大師在一封信中說過,第五原則的心智可以「以第六原則菩提為中心」。事實上,它不僅能夠如此,其目標與永恆目的正是如此。大師接著道:「至高能量存於菩提。」但只要菩提「僅與阿特曼結合」,它便是「潛在的」;一旦心智與之結合或融入,這種至高卻潛藏的神聖能量便會「活躍起來,不可抗拒」。

布拉瓦茨基那位極富天賦的印度同僚舒巴羅闡釋得更透徹。他解釋,瑜伽真正的秘傳定義在梵文裡意為「結合」,即「我們第五原則與第六、第七原則的結合;其中第五原則棲居著我們的個人意識,而第六、第七原則目前只是籠罩我們」。因此,神秘主義不僅教導我們應控制低等四原則,更指出:真正的關鍵在於降伏第五原則的低等部分,因它牽引人們墜落塵世。我們要使這四原則與第五原則的低等部份,僅僅如一件披風,能隨時覆於或脫離那第五原則的高等部分;而第五原則的高等部分,將併入第六、第七原則。我們高等的第五原則賦予了「我是我」的意識,當它與靈性單子(第六、第七原則)的結合完全生效,人便得涅槃或解脫,掙脫幻象的枷鎖——而我們或多或少皆困於其中。

K.H.大師說:「若探究宇宙與人類第六原則的性質與要素,便能明白這世上最大的奧秘。怎會不明白呢?你不是正被它環繞嗎?」

能將心智與菩提結合之人極為罕見,那需要一生奉獻於嚴肅的靈性學習、實修與服務;其成果稱為「光芒四射的心智」或「光芒四射的菩提」。依布拉瓦茨基所言,兩者意思相同。

她解釋:「因『Taijasi』意為光芒四射,而心智因與菩提結合而光芒四射,可謂與菩提融為一體,從而等同;三元組合而為一;由於菩提元素至高,遂成『光芒四射的菩提』。簡言之,那是人類之魂被神聖靈魂之光所照亮,是人類理性被靈性、神聖的『本體意識』所照亮。」

這種結合亦稱「摩擦之火」;它是「三火」之一,在東方神秘主義與外傳流行的印度教經文中皆扮演要角。有些知名的偽神祕學家意圖歪曲大師與布拉瓦茨基,宣稱「摩擦之火」是三火中最低、最物質的,而「電之火」才是最高、最靈性的。這並非事實,只是蓄意曲解布拉瓦茨基在《秘密教義》中仔細陳述與解釋的內容。

「摩擦之火」意指第六原則菩提與第五原則心智結合、歸於一體;第五原則遂部分融入,化為單子的一部分。「電之火」是三火中最低、最物質者,而「摩擦之火」最高:「唯靈性之火能令人成就神聖完美之體。」

《秘密教義》亦揭示:阿特曼與菩提之關係,猶如「絕對者」與「邏各斯」。二者缺一,便皆不可想像。後者是前者不可或缺的載體。此喻極為貼切——菩提是普遍、非個體的原則,實為宇宙的邏各斯,正如阿特曼實為梵。 「你豈非正被它所環繞?」

這也說明了,那普遍、純粹、靈性、主觀、未分化亦無限制的菩提,為何在物質層面全然無意識、不活動;須待最終,「藉由與心智的高等能力結合,方才覺醒。」

或如 M. 大師、K.H. 大師及其「直接代理人」布拉瓦茨基在《秘密教義》所言:「菩提本身太接近『絕對者』,只是潛藏的意識。」它無所作為,乃是「一種被動的潛能,是阿特曼的靈性載體,與顯現的宇宙靈魂不可分割。」

《秘密教義闡釋》中,布拉瓦茨基再次強調:「人的菩提是阿特曼的載體,此載體即阿卡莎最高層面之本質,故無分別。」《神聖智慧之鑰》則云:「菩提從阿特曼領受智慧之光,自心智得其理性特質。其本身乃同質之物,本無屬性。」

關於「阿特曼–菩提–心智」此靈性三要素,其他至為重要、富啟發性的闡述,見於《秘密教義闡釋》一書。

毫不誇張,凡認真研習神秘學者,皆需此書。

以下段落,正是布拉瓦茨基對學生的談話。引述這些對話,有助進一步廓清菩提的性質與目的。

* 就拿人的七重組成來說吧。「阿特曼」什麼都不是,僅是一息一念,因其為「絕對」、為「無限」或「梵」之本質。菩提是其載體,但即便與阿特曼合一,在物質層面上仍什麼都不是。

* 菩提的使命,是將神聖之光(即阿特曼之光)投射於心智;否則心智永墜欲望原則(即第四原則「動物之魂」),或陷落物質原則,淪為低等心智。

* 世人稱阿特曼以菩提為載體,因菩提已是宇宙顯化後的最初分化。它是第一重分化,是阿特曼之載體。故而菩提自身亦什麼都不是,僅是這最初分化。它是宇宙意識中的意識,然於在物質層面卻無意識。在這有限意識的層面,它什麼都不是,因其本是無限的意識。

那麼,菩提是否即直覺之能力?

* 直覺存於心智,其強弱端視菩提照亮或滲透之多寡。

* 菩提本身既無直覺,亦無非直覺,更無任何屬性;它僅是高等靈(即阿特曼)與心智之間的連結紐帶。

* 直覺屬於心智。

*「阿特曼」與「菩提」不可被認定與個人相關,除非此人全然沉浸其中。人活著便受二者籠罩,但並不佔有。

* 切莫說:「我的阿特曼」。你並無阿特曼,此念實為世間詛咒。當我們說「我們是」、「我的阿特曼」、「我的菩提」,便生出那巨大的自私與自我執念……你是誰?你們什麼都不是;今日或似有什麼,明日便無。縱使是阿特曼,亦將在宇宙顯現期結束時,消融於「至一」之中。

當一位受敬重的秘教學者問道:「領悟至高抽象概念,是心智的作用,還是菩提?」布拉瓦茨基斬釘截鐵答道:

* 菩提不會有任何理解或領悟。

然而,為免我們志得意滿,以為已解開菩提之謎、「摸清了宇宙與人類第六原則的性質與本質」,《神聖智慧之鑰》提醒:菩提原則亦「隱藏一秘,從未告知外人,僅傳予必須信守承諾之弟子,或可安然託付者。」自然,若此秘可以言傳,也不致滋生如許困惑;唯因此秘涉及到有意識地、隨意地投射雙重身體,這如「裘格斯之戒」般,對全人類極度危險,對擁有者更是兇險,故而被嚴密守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