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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點
揭示三寶的深層含義:佛、法、僧的智慧與法則,以及三身與宇宙智慧的哲學解釋。

揭示「三寶」的深奧哲學:佛、法、僧的真實意義

探索三寶背後的智慧與法則,重新理解佛教教義的核心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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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寶」一詞,通常指「佛、法、僧」。在當代解釋中,後二者或解為「宗教律法」與「僧伽」。

然而,神秘哲學所見更深。

「佛、法、僧」三詞,應當回到佛陀釋迦牟尼的年代理解,即「智慧、法則、與祭司」——此處「僧伽」意指「靈性導師」,或已然開悟之人。

佛陀,乃「智慧」於塵世的具體化身,是本初佛的真身;佛法是其獨特教義,僧伽則是此一教義的特殊神職群體。

三寶之體現,可見於阿彌陀佛、觀音菩薩、彌勒佛三尊聖像:阿彌陀佛代表「無量光」,即宇宙智慧,是一種非人格化的原則,也是本初佛的真義;觀音為菩薩之「至上主」;彌勒佛則象徵塵世佛、人類佛。

未啟蒙者或稱此三尊為「過去、現在、未來佛」,但真正信奉佛教哲理的追隨者,必能正確詮釋三寶。

瑜伽行派的哲學家如此闡釋:法則不是一個人,乃無限制、且非衍生出之實體,融匯普遍的靈與物質原則。法則流溢出佛(智慧的「映象」)成為創造性能量,此二者共凝為三位一體的第三元素,即僧伽——一切真實生命的完整總和。

因此,僧伽並非今日所理解的「神職人員」;神職人員僅是宗教生活的集合,而非一切真實生命。僧伽一詞的真正原義,唯適用於阿羅漢或比丘,即「開悟者」;換言之,指那些倡導法則之人——神聖法則與智慧,如「無量光」的映射光芒臨到他們面前。這才是其哲學意涵。

北傳與南傳佛教皆接受三寶。佛陀圓寂後,結集將此奉為純粹教條,依現代解釋,教人「皈依佛、皈依法、皈依僧」;但「亞洲之光」所傳授的,並非如此。

論及三身概念,香港歐德理先生在《中國佛教手冊》中提道:此三分法旨在闡釋佛的性質。智慧,即佛的特質。「本質智慧」屬法身,「映像智慧」屬報身,「實踐智慧」屬應身。據說佛陀將三種存在狀態集於一身,同時顯現於三個不同層面。

這正顯示純粹的泛神論與哲學教義,如何遭到普遍誤解。

難道法身在涅槃中仍具「特性」?無論婆羅門教(即印度教)或佛教哲學,涅槃皆超越一切屬性,非人類有限思想所能及。但暫且不論此點,值得注意者有二:

(一)「慈悲的佛」更傾向顯現為應身,而非法身;因擁有法身的存在,無法與有限的人類溝通。

(二)存在於「三個不同層面」的並非佛陀,而是智慧——那神聖而普遍的抽象原則,由本初佛所象徵。真正無所不在的,是此普遍本質或原則。

這意味著智慧,或佛的靈,已消融回最初同質的本質,與之合一。猶如梵天(宇宙)融入梵(絶對),此即「本質智慧」的涵義。

「涅槃者」或「禪那佛」,應視為「本質智慧」本身,存於無形狀態與法身之中。

禪那菩薩(宇宙智慧的原初光線)居於客觀形體世界的「映象智慧」內;當這些應身以佛(覺者)之姿結束「實踐智慧」的塵世生活後,仍自願留駐欲界,或具塵世形相,或在其層面(第二淨土)維持主體狀態。他們為的是守望、保護並幫助人類。

因此,此說並非指向任何單一佛,亦非集體禪那佛的某個化身,而是指向真正的本初佛——那最初的邏各斯。其原初光線即宇宙靈魂、阿賴耶,其火焰無處不在,流貫三種存在形式的不同層面。再次強調,它是「普遍存在」或絶對者的映象。

故而有人言:智慧「統治靈性領域」(第四淨土,即佛域),禪那菩薩「統治第三淨土」(理型領域),人類佛作為應身則統治第二淨土。若將此「三位一體的概念」套用於三個人格,實在不合哲理。

— 布拉瓦茨基 《神秘學詞彙》

欲深究這些主題,布拉瓦茨基的《寂靜之聲》提供了更多線索。此書正是尋求菩薩道啟蒙者的理想指引。

「若欲成佛,須先超脫感官與人格的束縛;領悟那真實的本體,且不將它與其他存在割裂。首先,從經驗中領悟,萬象皆非真實;徹底擺脫一切短暫有限之物,即便身處塵世,亦能安居於不朽與永恆,臻至神聖的至高之境。」——布拉瓦茨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