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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點
探討耶和華的真實性質,區分舊約神與耶穌的天父,解讀早期基督教對耶和華的不同觀點與爭議。

耶和華的真實性質 — 獻給真正有過疑問的基督徒

為何耶穌在聖經裡從未提及「耶和華」,只稱神為「天上的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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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已知最古老的耶穌肖像之一,約有一千五百年歷史。它提醒西方基督徒:耶穌原是中東人,非西方產物。西方從未誕生世界性宗教。

《聖經》明示,名為「耶和華」的存在揀選「以色列」作為選民。祂是專屬以色列的「民族神」,與別國別族無涉。非以色列人想與祂建立關係,不免顯得奇怪。祂與基督徒更無瓜葛:論及耶和華的律法誡命,耶穌的批評與反抗尤為激烈。福音書裡這類例子比比皆是。

顯然,耶穌口中的「慈愛天父」,與舊約裡那「善妒、復仇、暴怒」的耶和華並非同一位。耶穌在《約翰福音》第八章與法利賽人辯論時,似乎便點明了這區別。(法利賽人是猶太教顯赫派別,一心侍奉耶和華。)

v38 — 「我所說的是在我父那裡看見的;你們所行的是在你們的父那裡看見的。」

v40 — 「我將在神那裡聽見的真理告訴你們,如今你們卻想殺我。亞伯拉罕未曾做過這事。」(指「亞伯拉罕未曾想殺我」,或指「亞伯拉罕未曾從父那裡聽見真理並告訴你們」。)

v41 — 你們是行你們父所行的事。」他們說:「我們不是從淫亂生的,我們有一位父,就是神。」

v42 — 「倘若神是你們的父,你們就必愛我;」

v44 — 「你們出於你們的魔鬼父,你們父的私慾偏要行。他從起初就是殺人的(翻開《舊約》前幾頁,觸目皆是耶和華報復性、任性而費解的屠戮),不守真理,因他心裡沒有真理。他說謊是出於自己;因他本是說謊的,也是說謊之人的父。」

儘管仍有鍥而不捨的虔誠信徒徒勞地否認,事實卻是:絕大多數早期基督徒,不信耶穌是耶和華的代表。

試想,那位兇悍咆哮、下令「現在你要去擊打亞瑪力人,滅盡他們所有,不可憐惜,將男女、孩童、吃奶的,並牛、羊、駱駝和驢盡行殺死」(《撒母耳記上》15:3)的神,怎可能是啟發耶穌在登山寶訓中傳遞那美麗振奮教誨的神?

奧菲特派諾斯底基督徒堅稱耶和華是「次級存在」,並全然拒斥《舊約》,理由是《舊約》乃此次級存在之作。馬吉安主教(公元85–160年)主張,猶太教的耶和華神 「與差遣耶穌來啟示神聖真理、傳揚喜訊、為萬人帶來和解與救贖的神,全然不同。」 馬吉安教導,耶穌的使命意在擺脫耶和華,他說耶和華 「與耶穌基督的神與父對立,如物質之於靈、不潔之於純淨。」 見布拉瓦茨基《伊希斯啟示錄》第二卷。

巴西里得(公元117–138年)持相似觀點。他號稱使徒馬太及葛勞可斯門徒,後者曾是彼得弟子。

事實上,舊約時代也非所有猶太人都擁戴耶和華。他們中間存有兩派——伊羅興派與耶和華派。兩派時常衝突,對立多由耶和華信徒挑起。思及耶和華「戰神」之名,此事不足為奇。

新舊約經文,後來被早期教會某些神父有意完全混同,以遂其目的。

以色列那位善妒、暴怒、復仇的神,何處與耶穌所傳、那不可知卻仁慈的神——他在天上的父,也是全人類的父——相似?唯這位天父是靈性純淨之神,將祂與那次級而反覆的西奈山神並論,實屬謬誤。耶穌可曾提過耶和華之名?……從未。

在那座山上宣講教訓的日子,耶穌劃下了一道深刻的界線,將自己的神,與在西奈山上頒布律法的神區隔開來。耶穌的話語清晰而堅決,不僅帶著反叛的意味,更是對摩西所稱「主神」的正面挑戰。他說:「你們聽見有話說:「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只是我告訴你們,不要與惡人作對;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你們聽見有話說:「當愛你的鄰舍,恨你的仇敵。」只是我告訴你們,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咒詛你們的祝福,善待那恨你們的人,為那淩辱、逼迫你們的禱告。」(《馬太福音》第五章)

如果摩西的「神」是獨一的活神,耶穌又是其獨生子,該如何解釋這番叛逆的言語?他毫無猶豫、毫無保留地推翻了猶太教那報復的法則,代之以仁慈與克己的律令。倘若《舊約》真是神的啟示,《新約》又是什麼?難道我們必須信奉並崇拜一位每隔數百年就自相矛盾的神?究竟是摩西領受了啟示,抑或耶穌並非神子?……馬吉安主教曾質問:「一位神怎能違背自己的誡命?他怎能一面禁止偶像與圖像崇拜,一面卻容許摩西豎起銅蛇?怎能既說「不可偷盜」,又命令以色列人掠奪埃及的金銀?」——摘自《揭開伊希斯的面紗》第二卷第三章

凡讀過《舊約》者,想必記得上述事件中,耶和華如何命令其選民——以色列人——先殺埃及人,再從屍身上奪走一切金銀珍寶。這究竟是怎樣的一位「神」?今人常說,世間各教所信奉的神本為同一。神秘學則主張,一切宗教在其奧秘本質上並無二致,且絕不同意耶和華是神聖之愛與完美一體性的化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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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和華不過是一支部落的私神,與他國之神爭戰,且時時自誇戰勝他者……這位神祇不僅司掌戰爭、謀殺、暴力與掠奪,更充滿傲慢、自詡與驕矜——實在難稱神聖品質!《舊約》亦記載他如何不斷索求血祭以得安撫。對血祭的渴求,正是衡量一個靈體實質與位階的不變準繩;凡值得敬重或崇拜的存在,斷不會提出如此殘暴可怖的要求。顯然,耶和華忘了自己曾藉摩西向以色列人頒布「不可殺人」的明確誡命;他更樂見無數牲畜,甚至活人,被殺獻為血祭。

正如一位神學研究者曾寫:

「基督徒若能擺脫這些原始的猶太觀念,並在提及神時,遵循其創始者的教導——他總稱神為天上的父——教會的許多困擾或可避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