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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點
探究無限生命與力量之靈──萬物之源與神性本質,說明神與人之一體與生命流注之關係。

第二章:宇宙至高真理

宇宙最為核心的真理,乃萬物所依的「無限生命與力量之靈」;它活化萬物,於萬物之中顯現,並透過萬物得以充分體現。此乃自存的生命本原,乃萬物之源,過去一切由此產生,未來亦不斷由其湧現。任何個體生命,必源自生命的無窮源頭;任何愛之特質或力量,必源自愛之無限泉源;任何的智慧,必源自那一切智慧的源頭。同理乃至平和、力量或物質世界,皆是如此。

那股萬物所依的「無限生命與力量之靈」,即為萬物之源。這無限力量透過不變的偉大法則與力量,創造、運作、支配萬物;這些法則與力量貫穿宇宙,從四方圍繞我們。日常生活中的一切作為,皆受這些偉大法則與力量支配;每一朵花壇盛放的花朵,都依循某些不變的法則萌生、茁壯、綻放、凋零;每一片在天地間飛舞的雪花,也都依據某些不變的法則成形、飄落、消融。

從某種意義上說,廣大宇宙之中,實無他物,唯有法則而已。倘若此言屬實,那麼宇宙背後必然存在某種力量,制定這些法則,且此力量比法則更為宏大。此即萬物所依的「無限生命與力量之靈」,我稱之為「神」。你能以各種名號稱呼——仁慈之光、天意、超靈、全能者,皆無不可。只要我們對核心真理的理解一致,何種名稱並不重要。

神,乃是這「無限之靈」,以祂自身充滿整個宇宙,萬物皆出於祂、存在於祂之中,且無一物在祂之外。我們確實在祂之內生活、行動、存續。祂是生命之源,是生命本體。我們的生命由祂而來,並持續如此。我們分享著神的生命,唯一區別在於:我們擁有個別的靈魂,而祂是無限靈,涵容我們與萬有。然而在本質上,神的生命與人的生命並無不同,實為一體。其差異不在性質,而在程度。

古往今來,皆有高度覺悟的靈魂相信:我們從神領受的生命,是透過神聖流注的方式。又有人說,我們的生命與神的生命實為一體,因而神與人實為一體。何種說法正確?兩者皆對。若能正確理解,兩者皆無謬誤。

就第一種說法而言:倘若神是萬物所依的「無限生命之靈」,是萬物之源,那麼顯然,我們作為個體化的靈魂,生命乃藉由這神聖流注,不斷從這無限源頭而來。就第二種說法而言:倘若我們個體靈魂的生命直接源自「無限生命之靈」,屬其一部分,那麼,顯現於每個人生命中的無限靈,其性質必然與源頭毫無二致。正如取自大海的一滴水,其性質與特徵,和它所出的海洋並無不同。它怎可能不同?然而對第二種說法,常見的誤解是:儘管神與人的生命在本質上毫無二致,神的生命卻遠超個人生命,且涵容一切萬有。換言之,就生命的性質而言,兩者相同;就生命的程度而言,則不然。由此觀之,兩種概念顯然皆正確,實為一體,可用同一喻例闡明。

假設有一水庫坐落於山谷,其水源來自山側另一座無盡無竭的水庫。山谷的水庫是由山側更大水庫所流注,是其來源;因此就性質、特性而言,小水庫之水與大水庫之水並無二致。然而差異在於:山側水庫的水量遠勝山谷水庫,能為無數小水庫供水,依然無盡無竭。

人的生命亦然。儘管我們在其他事情觀點不同,但或許皆同意,萬有背後確實存在著無限的生命之靈,乃萬有之生命,萬有皆源於此,因而,每個個體的生命——包括你我的生命——必由這無限源頭的神聖流注而來。若此無誤,那麼此流注人類的生命,在本質上必與那無限生命之靈相同。唯一差異不在本質,而在程度。

倘若此點正確,那麼是否能根據人對神聖流注的敞開程度,推斷此人有多接近神?而後,再依據接近神的程度,豈不可推斷此人承載了多少神的力量?若神的力量廣袤無限,豈不可說——人唯一的限制,是人自身設下的限制,只因未能認清真實本體為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