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
核心觀點
闡明無限生命之靈、神性本質與萬物之源,連結與無限契合的主題結構、神人關係與思想轉折。

第二章:宇宙至高真理

宇宙的核心真理,乃萬物所依的「無限生命與力量之靈」。它活化一切,在萬物中顯現,也透過萬物完滿體現。此乃自存的生命本原、萬物之源;過去一切由此生發,未來也不斷從中湧現。個體生命必來自生命的無窮源頭;愛之特質或力量,必源自愛的無限泉源;一切智慧,必歸於智慧的總根源。平和、力量乃至物質世界,亦復如是。

這「無限生命與力量之靈」即是萬物之源。它以亙古不變的偉大法則與力量,創造、運作、統御一切;這些法則彌漫宇宙,自四方環繞著我們。日常生活的所有作為,皆受這些法則支配;花壇裏每一朵盛放的花,都依循不變的律則萌生、茁壯、綻放、凋零;天地間飛舞的每一片雪花,也都按照特定的法則成形、飄落、消融。

在某種意義上,浩瀚宇宙中別無他物,唯有法則。若此言不虛,宇宙背後必然存在某種力量,能制定這些法則,且此力量比法則更為宏大。這便是那「無限生命與力量之靈」,我稱之為「神」。你可稱其為仁慈之光、天意、超靈或全能者——名稱無妨,只要我們對核心真理的領會一致。

神即這「無限之靈」,以自身充滿整個宇宙。萬物出於祂,存於祂,無一在祂之外。我們確實在祂之內生活、行動、存續。祂是生命之源,亦是生命本體。我們的生命從祂而來,從來如此,也將永遠如此。我們分享神的生命,唯一區別在於:我們擁有個別的靈魂,而祂是無限靈,涵容我們與萬有。然而本質上,神的生命與人的生命並無不同,實為一體;其差異不在性質,而在程度。

古往今來,常有高度覺悟的靈魂相信:我們從神領受的生命,是以神聖流注的方式傳遞。也有人說,我們的生命與神的生命本為一體,因此神與人實為一體。哪種說法正確?兩者皆然。若能正確理解,二者並無謬誤。

先論第一種:若神是萬物所依的「無限生命之靈」,是萬物之源,那麼顯而易見,我們這些個體化靈魂的生命,正是藉由這神聖流注,不斷從無限源頭湧來。再論第二種:若我們個體靈魂的生命直接源自「無限生命之靈」,並屬其一部分,那麼顯現於每人生命中的無限靈,其性質必與源頭毫無二致。正如取自大海的一滴水,其性質特徵,與它所出的汪洋並無不同。它又怎可能相異?然而,談到第二種說法時,有一點不可忽略:儘管神與人的生命在本質上毫無分別,神的生命卻遠超個人生命,且涵容一切萬有。換言之,就生命的性質而言,兩者相同;就生命的程度而言,則不然。由此觀之,兩種概念實為一體,可用同一喻例闡明。

假設山谷中有一座水庫,其水源來自山側另一座無盡無竭的水庫。山谷水庫承受山側更大水庫的流注;因此,就水的性質與特質而言,小水庫與大水庫並無二致。然而差異在於:山側水庫的水量遠勝山谷水庫,能為無數小水庫供水,依然綿綿不絕。

人的生命亦然。儘管我們在其他事上觀點各異,或許仍能同意:萬有背後確實存在著無限的生命之靈,它是萬有之生命,萬有皆源於此。因而,每個個體的生命——包括你我的生命——必是由這無限源頭的神聖流注而來。若此無誤,那麼流注於人類的生命,在本質上必與那無限生命之靈相同。唯一差異不在本質,而在程度。

倘若此點成立,是否便能依據人對神聖流注的敞開程度,推斷此人有多接近神?進而,再依據其接近神的程度,豈不可推斷此人承載了多少神的力量?若神的力量廣袤無限,豈不可說——人唯一的限制,正是人自身設下的限制,只因未能認清自己的真實本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