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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观点
阐明无限生命之灵、神性本质与万物之源,连结与无限契合的主题结构、神人关系与思想转折。

第二章:宇宙至高真理

宇宙的核心真理,乃万物所依的「无限生命与力量之灵」。它活化一切,在万物中显现,也透过万物完满体现。此乃自存的生命本原、万物之源;过去一切由此生发,未来也不断从中涌现。个体生命必来自生命的无穷源头;爱之特质或力量,必源自爱的无限泉源;一切智慧,必归于智慧的总根源。平和、力量乃至物质世界,亦复如是。

这「无限生命与力量之灵」即是万物之源。它以亘古不变的伟大法则与力量,创造、运作、统御一切;这些法则弥漫宇宙,自四方环绕著我们。日常生活的所有作为,皆受这些法则支配;花坛里每一朵盛放的花,都依循不变的律则萌生、茁壮、绽放、凋零;天地间飞舞的每一片雪花,也都按照特定的法则成形、飘落、消融。

在某种意义上,浩瀚宇宙中别无他物,唯有法则。若此言不虚,宇宙背后必然存在某种力量,能制定这些法则,且此力量比法则更为宏大。这便是那「无限生命与力量之灵」,我称之为「神」。你可称其为仁慈之光、天意、超灵或全能者——名称无妨,只要我们对核心真理的领会一致。

神即这「无限之灵」,以自身充满整个宇宙。万物出于祂,存于祂,无一在祂之外。我们确实在祂之内生活、行动、存续。祂是生命之源,亦是生命本体。我们的生命从祂而来,从来如此,也将永远如此。我们分享神的生命,唯一区别在于:我们拥有个别的灵魂,而祂是无限灵,涵容我们与万有。然而本质上,神的生命与人的生命并无不同,实为一体;其差异不在性质,而在程度。

古往今来,常有高度觉悟的灵魂相信:我们从神领受的生命,是以神圣流注的方式传递。也有人说,我们的生命与神的生命本为一体,因此神与人实为一体。哪种说法正确?两者皆然。若能正确理解,二者并无谬误。

先论第一种:若神是万物所依的「无限生命之灵」,是万物之源,那么显而易见,我们这些个体化灵魂的生命,正是借由这神圣流注,不断从无限源头涌来。再论第二种:若我们个体灵魂的生命直接源自「无限生命之灵」,并属其一部分,那么显现于每人生命中的无限灵,其性质必与源头毫无二致。正如取自大海的一滴水,其性质特征,与它所出的汪洋并无不同。它又怎可能相异?然而,谈到第二种说法时,有一点不可忽略:尽管神与人的生命在本质上毫无分别,神的生命却远超个人生命,且涵容一切万有。换言之,就生命的性质而言,两者相同;就生命的程度而言,则不然。由此观之,两种概念实为一体,可用同一喻例阐明。

假设山谷中有一座水库,其水源来自山侧另一座无尽无竭的水库。山谷水库承受山侧更大水库的流注;因此,就水的性质与特质而言,小水库与大水库并无二致。然而差异在于:山侧水库的水量远胜山谷水库,能为无数小水库供水,依然绵绵不绝。

人的生命亦然。尽管我们在其他事上观点各异,或许仍能同意:万有背后确实存在著无限的生命之灵,它是万有之生命,万有皆源于此。因而,每个个体的生命——包括你我的生命——必是由这无限源头的神圣流注而来。若此无误,那么流注于人类的生命,在本质上必与那无限生命之灵相同。唯一差异不在本质,而在程度。

倘若此点成立,是否便能依据人对神圣流注的敞开程度,推断此人有多接近神?进而,再依据其接近神的程度,岂不可推断此人承载了多少神的力量?若神的力量广袤无限,岂不可说——人唯一的限制,正是人自身设下的限制,只因未能认清自己的真实本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