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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點
神聖心智向赫爾墨斯闡釋神、永恆、世界、時間與生成的次序,辨明生命、靈魂、死亡與善的本質,引導求知者由認識萬有而認識神。

第十書:心智致赫爾墨斯

1. 三重偉大赫爾墨斯,請暫止言語,回想已說之事;而我也不願遲延,要說出心智中所思。因許多人曾論及宇宙與善,所言繁多,且彼此大異;然而我尚未學得真理。

2. 願主為我顯明此事;關於這些,我只信你所示。

3. 於是心智闡明其理。

4. 神與萬有。 5. 神、永恆、世界、時間、生成。 6. 神創生永恆,永恆孕化世界,世界孕出時間,時間孕出生成。 7. 神的本質是善、美、福樂、智慧。 8. 永恆的本質是同一,或曰自性。 9. 世界的本質是秩序。 10. 時間的本質是變化。 11. 生成的本質是生命與死亡。 12. 神的運行,表現為心智與靈魂。 13. 永恆的運行,表現為恆存、長久與不朽。 14. 世界的運行,表現為復歸、衰敗或毀滅。 15. 時間的運行,表現為增益與減損。 16. 生成的運行,表現為屬性。 17. 因此,永恆在神之中。 18. 世界在永恆之中。 19. 時間在世界之中。 20. 生成在時間之中。 21. 永恆環立神。 22. 世界在永恆中運動。 23. 時間被世界限定。 24. 生成在時間中完成。 25. 因此,萬物的泉源與源頭是神。 26. 永恆是基質。 27. 世界是質料。 28. 神的權能是永恆。 29. 永恆所造的世界,既非被造之物,又永遠出自永恆。 30. 因此,萬物永不毀滅,因為永恆不可敗壞。 31. 世界中的一切,無物能敗亡或被毀滅,因為世界被永恆涵納。 32. 但神的智慧是什麼?就是善、美、福樂、一切德性,以及永恆。 33. 因此,永恆將不朽與永存置入物質;生成依賴永恆,正如永恆依賴神。 34. 因生成與時間,天界與塵世呈現雙重本性:天界者,不變不朽;塵世者,可變可朽。 35. 永恆的靈魂是神;世界的靈魂是永恆;塵世的靈魂是天界。 36. 神在心智中,心智在靈魂中,靈魂在物質中;萬物藉永恆而存在。 37. 這整個宇宙形體,涵納一切形體,充滿靈魂;靈魂充滿心智;心智充滿神。 38. 因為祂在內充滿它們,在外涵容它們,使宇宙獲得生命。 39. 在外,祂使這完滿的生靈——世界——有生命;在內使一切生靈有生命。 40. 在天界,祂安住於同一自性;在塵世,則使生成變易。 41. 永恆以必然、天命或自然統攝世界。 42. 若有人另作他想,當知是神使萬物活動並運作。 43. 但神的作為,乃不可超越之權能;無論人間或神聖之物,都不可與之相比。 44. 因此,赫爾墨斯,無論下界或上界之物,你都不可認為它們與神相似;否則便偏離真理。 45. 因為無物能似那不相似者、唯一者與至一者;也不可想像祂將自己的權能分給任何別物。 46. 因為在祂之後,誰能造任何物,無論具生命或不朽、變化或屬性?而祂自身,又何須再造他物? 47. 神並非閒懶;若祂閒懶,萬物也必閒懶;因為萬物皆充滿神。 48. 然而世界中無閒懶;閒懶之名,暗示空虛,既無作者,亦無所作之事。 49. 但萬物必然恆常被造作,且依各處本性而成。 50. 因造作者在萬物之中,卻不繫於一物、不為一物所限;祂所造所行者,非一物,乃萬物。

51. 因為祂是活躍而運作的權能,自足於一切所造之物;一切所造之物皆在祂之下。 52. 透過我來觀看吧,世界便顯於你眼前;你當細察其美。 53. 它是恆久的形體,無物比它更古,卻恆常強健而年輕。 54. 也看那置於我們之上的七重世界,以永恆秩序而莊嚴,各循不同軌道,充滿永恆。

55. 因為萬物皆充滿光;但火不在任何一處。 56. 因相反與相異者彼此相親、相互混融,遂成為光,從神的作為中照耀而出;祂是一切善之父、萬般秩序之君,也是七重世界的主宰。

57. 也觀月亮,它先行於眾者,是自然的工具,改變此下界的質料。 58. 看哪,塵世居於整體中間,是美麗世界堅固穩定的根基,是塵世萬物的滋養者與乳母。 59. 試想,不朽生靈的數量何等廣大,必朽者亦然;又看月亮在二者之間運行,即在不朽者與必朽者之間。 60. 但萬物皆充滿靈魂,萬物也都由靈魂恰當推動;有些繞天而行,有些繞地而行;右邊者不向左,左邊者不向右;上者不向下,下者不向上。 61. 親愛的赫耳墨斯啊,這一切皆為受造之物,無須我再教你。 62. 因為它們是形體,且有靈魂,並且被推動。 63. 而這一切若要聚合為一,必須有某物聚合它們。 64. 因此,必有這樣的至一者,且祂全然為一。 65. 諸運動雖多且異,諸形體亦不相同,卻同受一種有序迅疾之運行統攝;故造作者不可能有二,亦不可能更多。

66. 因為一個秩序不能由眾多者維持。

67. 若有強弱之別,弱者必嫉妒強者,爭端也由此而生。

68. 若造物者能造出變化、會朽的生命,他也必渴望不朽的產物;反之,能造不朽的,亦會想試試必朽的。

69. 若有兩位造物者,卻共享同一質料,誰該優先?誰來主宰未來?

70. 若兩人共治,誰掌實權?

71. 你當如此理解:凡有生命之身,皆由質料與靈魂構成;其中兼有不朽部分,也有必朽而無理性部分。

72. 凡有生命之身都有靈魂;無生命之物,則只是純粹質料。

73. 靈魂亦本自趨近其造主,是生命與存在之因;既為生命之因,亦可謂不朽之物之因。

74. 那麼,必朽生靈與不朽者差別在哪裡?

75. 再說,祂既是不朽與不朽之物的成因,豈會不能造出生靈?

76. 顯然有某個形體在執行一切,而且只此一個,明白無疑。

77. 因為靈魂是一,生命是一,質料也是一。

78. 那是誰?除了至一神,還能是誰?

79. 造出生靈,除神自身之外,還能利益誰呢?

80. 所以只有至一神。

81. 承認世界是一、太陽是一、月亮是一、神性是一,卻同時說有無數諸神,豈不荒謬。

82. 因此,祂既是一,便藉眾多事物成就萬事。

83. 神創造生命、靈魂、不朽與變化,何足為怪?你自己也行作許多事。

84. 你看見、說話、聽聞、嗅聞、品嘗、觸摸、行走、理解、呼吸。

85. 不是你的一部分看見,另一部分聽聞,另一部分說話;而是你一個人做所有這些。

86. 然而若無神,這些事根本不可能存在。

87. 就像你停止做這些事,便不再是生靈,神若停止那些事,祂也就不再是神——此乃不可言之事。

88. 既然已證明沒有事物能懶惰或閒置,神又豈能例外?

89. 若祂不做任何事,祂就不完整——此乃不可言之事。

90. 然而祂並不懶惰,而是圓滿,所以祂必然做一切事。

91. 赫爾墨斯啊,且暫時全心聽我,你便更易明白:凡現已成就、昔曾成就、將來成就者,皆是神必然的作為。

92. 我最親愛的,這就是生命。

93. 這就是美。

94. 這就是善。

95. 這就是神。

96. 你若想藉作為理解此事,便觀察你自己欲生成時所發生的情形。

97. 但這並不與祂相似,因為祂不感受快樂,也沒有任何合作者。

98. 祂自己是唯一的造物者,永遠在工作中;祂自己就是祂所行所造。

99. 萬物若與祂分離,必然墜落而死,因為其中已無生命。

100. 再者,若天地萬物皆有生命;若神所造的一切之中是至一生命,且此生命即是神;則萬物必皆由神所造、由神所行。

101. 生命是心智與靈魂的結合。

102. 死亡並不是毀滅已聚合之物,而只是使其結合解散。

103. 神的形像是永恆;永恆的形像是世界;世界的形像是太陽;太陽的形像是人。

104. 世人說變化就是死亡,因為身體解體,生命進入不可見的狀態。

105. 親愛的赫爾墨斯,依此所論,我可以斷言:世界確有變化,因其中每日都有一部分隱而不現;但它永不解體。

106. 世界的變化,不外乎運轉與隱沒:運轉者,循環也;隱沒者,更新也。

107. 世界具備一切形相,這些形相不在它之外,而是它在自身中變換。

108. 既然世界具備一切形相,創造它者又當是何等存在?祂不可能沒有形相。

109. 若祂具備一切形相,祂便會像世界一樣;若祂只有一個形相,就此而言,祂便與世界無關。

110. 那我們要說祂是什麼?我們不用言辭挑起疑惑,凡關於神而仍有疑者,皆非真知。

111. 因此,祂有一個專屬的理型;這理型非形體,目不能見,卻藉諸形體顯現萬形。

112. 若有不可敗壞的理型,你不用驚奇。

113. 它們如同書寫中言語的字跡:看似高起隆然,其實本性平滑齊一。

114. 你當更大膽地理解我所說的,因為這更真實:正如人沒有生命便不能活,神沒有善也不能活。

115. 這彷彿就是神的生命與運動:推動萬物,賦予萬物生命。

116. 但我所說的一些話需要特別解釋,你要好好理解。

117. 萬物都在神之中,但不是像置於一個地方;因為位置是形體且固定,被放置的東西不會動。

118. 它們在無形體者中的存在方式,不同於幻想或表象所見。

119. 試觀那包含萬有者,當明白:無物比無形體者更能容納、更迅捷、更有力;它最廣容、最迅捷、最強大。

120. 你可由自身驗知此理:命令你的靈魂前往印度,在你開口之前,它就已經到了。

121. 令它渡海,倏忽便至彼岸;並非一路行去,而是瞬息已在彼處。

122. 命它飛入天界,它無須羽翼;太陽之火、以太、諸天球之旋轉、眾星之體,皆不能阻它。它穿越一切,直升至最後、最遠之境。

123. 你甚至能突破寰宇,觀覽界外之景(若界外真有其物),亦無不可。

124. 看哪,你擁有何等權能,何等迅疾!你能行這一切,神豈不能?

125. 因此,你也當如此觀想神:祂將整個世界全然納於自身之中,彷彿萬般思想與智性皆在祂內。

126. 故不與神等同,便不能理解神。

127. 因相似者方識相似者。

128. 擴展自己,直至無可丈量之宏大;超脫一切形體,越過所有時間,成為永恆,你便能理解神。若你相信自己無所不能,視己身不朽,通曉萬物、一切技藝、一切學問,乃至眾生之習性與方式;

129. 使自己高於一切高處,深於一切深淵;於自身中含攝萬物之性:火、水、乾、濕。亦當體認,你能一時遍在各處:在海中,也在地上。

130. 你須同時明白,自身未受生於胎中,既少且老,既已死亡,也明死後諸事;同時知曉時間、處所、作為、性質與數量。否則,你仍不能認識神。

131. 但若你將靈魂禁錮於軀體,虐待它,說:我一無所知,一無所能,懼怕海洋,無法登天,不知自己是誰,也不能言明將成何樣;那麼你與神有何干係?因你戀慕身體與惡行,便無從領會任何美善。

132. 因不知神,即為至大之惡。

133. 若能知、能願、能盼望,乃通往善的正途與聖道;祂處處迎你,亦處處被你望見;澄澈而輕易,甚至在你無意尋覓、無心期待之時。祂將在你醒時、睡時、航行時、行旅時、夜裡、晝間、言說之際、靜默之中迎向你。

134. 因無一物不是神的形像。

135. 然而你說,神不可見;但當思量,還有什麼比祂更為顯明?

136. 祂造作萬物,正是為了讓你藉萬物看見祂。

137. 此即神之善,此即祂的德能:顯現,並在萬物中被看見。

138. 無物不可見;即使無形之物亦然。

139. 心智在理解中顯現,神在作為與造作中顯現。

140. 赫爾墨斯啊,願這些事至此已向你彰明。

141. 其餘一切,你亦當如此從自身領悟,方不致受欺。

第十書終:心智致赫爾墨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