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達哥拉斯數學
數的祕密含義向來引人遐想。雖有諸多有趣的發現,但可以說,自畢達哥拉斯逝去,通向該學問的鑰匙便已失落。兩千五百年來,各國哲人試圖解開他留下的線團,顯然無人功成。縱使有人意圖抹除其教誨的一切記載,斷簡殘篇猶存,為其哲學較淺顯的部分留下線索。真正重大的奧祕從不形諸文字,僅以口耳相傳,授予寥寥幾位揀選的門徒。這些人不敢向凡俗洩漏;因而當死亡封上他們的嘴唇,奧祕也隨之長眠。
當今世上某些祕傳學派,可視為古代祕儀的延續。它們或許保有一些原始數字公式,但過去五百年間,從這些團體流出的浩瀚著作裡,卻難覓確證。這些著作雖常論及畢達哥拉斯,卻未見對其繁複教義的理解,與後世希臘臆測者無異——言說甚多,著述甚少,所知更少,只以一連串神祕暗示與承諾掩飾自己的無知。早期作者的著作中,偶見謎一般的陳述,作者自身亦無意闡明。普魯塔克曾如此寫道:
「畢達哥拉斯學派更進一步,以諸神之名與稱號,尊崇數字與幾何圖形。因此,他們稱等邊三角形為『出自頭顱的密涅瓦』與『三重誕生者』——因它可從三角的垂線等分。於是,數字一被命名為阿波羅;數字二,則冠以紛爭與大膽;數字三,是為正義。蓋施害為一端,受害為另一端,正義居於兩者之間。同理,數字三十六,即其四元聖數或神聖四元組,相傳由最初四個奇數與四個偶數構成;他們視之為最莊嚴的誓言,稱之為『宇宙』。」(《伊西斯與歐西里斯》)
普魯塔克在同書稍早亦言:「三角形之力,顯現普路託、巴克斯與馬爾斯之性;正方形之性質,表達瑞亞、維納斯、刻瑞斯、維斯塔與朱諾之性;十二面體之性,屬朱庇特;而據歐多克索斯所言,五十六角形則歸於堤豐。」普魯塔克並未自詡能解這些象徵的深意;但他相信,畢達哥拉斯在幾何立體與諸神之間建立的聯繫,源於這位賢者在埃及神殿中所見的形象。
就連偉大的共濟會象徵學家阿爾伯特・派克也坦言,諸多疑問缺乏可靠資料。他在為32°與33°所撰的《象徵學》中寫道:「我不解,何以七應稱為密涅瓦,又何以立方體應歸於尼普頓。」稍後他又補充:「畢達哥拉斯學派賦予數字的種種名稱,無疑本身即是謎題與象徵;且幾乎可以斷定,至普魯塔克時代,這些名稱隱藏的意義已然湮滅。畢達哥拉斯以一道帷幕遮掩其象徵,非常成功;若無他的口傳心授,這帷幕從一開始便無法穿透。」
所有誠摯探研此道者,皆懷這般不確定,足證一事:憑現存關於畢達哥拉斯數學哲學體系的模糊殘篇,欲作斬釘截鐵之論,實非明智。以下內容,摘自畢達哥拉斯門徒及後世學者留下的零散記錄,僅取其中要點。
求取文字數值力量的方法
探求一詞的數值,首要步驟在將其還原至原始語言。此法僅對源出希臘文或希伯來文之詞有效;且所有詞彙皆須按其最古老、最完整之形拼寫。因此,舊約的詞與名須轉回早期希伯來字母,新約的詞則轉回希臘文。以下二例可闡明此理。
猶太人之造物主,英文稱耶和華。然欲求此名數值,必先將其還原為希伯來字母,即 יהוה,須從右向左讀。希伯來字母為:ה(He)、ו(Vau)、ה(He)、י(Yod);若依英文由左至右次序,則讀作約德-赫-瓦夫-赫(Yod-He-Vau-He)。查閱表中字母數值,可知此聖名四字母之數如下:Yod 為 10,He 為 5,Vau 為 6,第二個 He 為 5。故 10+5+6+5=26,即耶和華之對應數。若逕用英文字母計算,答案自然謬誤。
第二例為神祕的諾斯底泛神阿布拉克薩斯(Abraxas)。此名當用希臘字母表。Abraxas 之希臘文為 Ἀβραξας。Α = 1,β = 2,ρ = 100,α = 1,ξ = 60,α = 1,ς = 200,總和為 365,即一年之日子數。此數正是解開阿布拉克薩斯奧祕之鑰;他象徵三百六十五位埃昂靈,或諸日之靈,聚合為一複合人格。阿布拉克薩斯本身象徵五種存在;而一年之圓實為三百六十度,故每一位流溢神祇,皆分得此力之五分之一,即七十二;此數正是猶太舊約及其卡巴拉體系中最神聖的數字之一。探求希臘與猶太諸神女神之名數值,亦循此法。
一切更高數字,皆可化約為最初十個數之一;而十本身,又可化約為一。是以,凡將神名轉譯為其數字對應,所得之數,皆以這十個始數為根基。依循此法,將數字相加:六百六十六即成六加六加六,得十八;十八復為一加八,終成九。《啟示錄》記載,將有十四萬四千人得救。此數作一加四加四加零加零加零,亦得九。由此可見,巴比倫之獸與得救者的數目,皆指向人自身——九,即人的象徵。此法適用於希臘字母與希伯來字母的數值。
原始的畢達哥拉斯數字哲學,並無證據支持今日流行的改名做法,以為改變姓名振動,便能改善性情或財運。
英文世界亦有一套算法,然其準確性頗堪爭議。它相對晚出,與希伯來卡巴拉體系或希臘古法皆無淵源。有人稱之為「畢達哥拉斯式」,卻無實據支撐;有諸多理由令此說難以立足。畢達哥拉斯以十為基,此系統卻以九為基——九乃不完全之數,僅此一點,幾可定論。再者,希臘與希伯來字母的排列,與英文殊不相類,豈能將一種語文的數列,硬套於他種語文之上?進一步試驗此系統或有益處,然其於古代並無憑據。字母與數字對應排列如下: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
| A | B | C | D | E | F | G | H | I |
| J | K | L | M | N | O | P | Q | R |
| S | T | U | V | W | X | Y | Z |
每一數字下方的字母,即具有欄首數字的值。試以「人」(man)一詞為例:M 為四,A 為一,N 為五,總和為十。這些數值,實則與畢達哥拉斯體系所予者相同。

| 欄 | 內容 |
|---|---|
| 1 | 希伯來字母的名稱。 |
| 2 | 撒馬利亞字母。 |
| 3 | 希伯來與迦勒底字母。 |
| 4 | 各字母的數值對應。 |
| 5 | 希臘字母的大寫與小寫。 |
| 6 | 標有星號的字母,是卡德摩斯從腓尼基帶到希臘的字母。 |
| 7 | 希臘字母的名稱。 |
| 8 | 希伯來、希臘與撒馬利亞字母最接近的英文對應字母。 |
註:用於字尾時,希伯來 Tau 的數值為四百四十,Caph 為五百,Mem 為六百,Nun 為七百,Pe 為八百,Tzadi 為九百。帶點的 Alpha 與帶短劃的 Aleph,其值為一千。
畢達哥拉斯數論導論
(以下畢達哥拉斯數學綱要,乃托馬斯・泰勒《理論算術》開篇數章之意譯;此書為現存最稀有、最重要之畢達哥拉斯數學殘篇彙編。)
畢達哥拉斯學派宣稱,算術為數學諸科之母。可證之於:幾何、音樂與天文皆依賴算術,而算術不依賴彼等。故幾何可除去,算術猶存;若除算術,幾何則亡。音樂亦然,其存繫於算術;然音樂若廢,不過限縮算術一途之表達,無損算術本身。畢達哥拉斯學派亦證算術先於天文,因天文同時仰賴幾何與音樂。天體之大小、形狀與運動,由幾何定奪;其和諧與韻律,則賴音樂運用。若天文廢,幾何與音樂皆無恙;然若幾何與音樂俱滅,天文即毀。是故幾何與音樂之先於天文,得以確立。然算術先於一切;乃首要,為根本。
畢達哥拉斯教誨門徒,數學學科分為兩大部類。其一關乎「多」(組成),即一物之組成部分;其二關乎「量度」(大小),即一物之相對大小或密度。
「量度」復分兩類:靜止之量度與可動之量度;靜止者居先。「多」亦分兩類,因「多」既可關乎自身,亦關乎他物;關乎自身者居先。畢達哥拉斯將算術之學歸於「關乎自身之多」,將音樂之藝歸於「關乎他物之多」。同理,幾何歸於靜止之量度,球面學(部分作為天文學)則歸於可動之量度。「多」與「量度」,皆由心智之圓周所界定。原子論已證實,大小乃數之結果;因凡團塊皆由微單位構成,無知者卻誤以為團塊乃單一實體。
現存的畢達哥拉斯記錄已殘闕,欲求術語精確定義,誠非易事。然在進一步闡發之前,須先辨明「數」、「單子」與「一」三詞之義。
單子意指: (a)那涵容萬有的至一。畢達哥拉斯學派稱單子為「尊貴之數,神與人之父」。單子亦指: (b)任一數字組合被視作整體時,其總和即單子。因此,宇宙是一個單子;而宇宙各部分,如行星與元素,相對其自身構成而言,整體上即為單子;同時,它們又共同構成一個更大的單子,並隸屬其中。單子亦可比為(c)一株樹的種子:種子發芽後,便生出眾多枝條(數)。換言之,數之於單子,如同枝椏之於種子。萊布尼茲鑽研畢達哥拉斯學派奧祕的單子論,由此發展出其宏大的世界原子理論;此說與古代祕儀教導完全契合,因萊布尼茲本人即為某祕密學派的入門者。部分畢達哥拉斯學者也主張單子(d)與至一者同義。
數泛指一切數字及其組合。(某些畢達哥拉斯學派嚴釋此詞時,將 1 與 2 排除在外。)畢達哥拉斯將「數」定義為:單子中所含種子理型的展開與作用。希帕索斯的追隨者則宣稱,數是造物主用以型塑宇宙的最初範型。
柏拉圖學派將「一」定義為「多之極頂」:「一」不同於單子:單子指各部分視作單位時的總和,而「一」則指稱每一構成部分本身。
數有兩序:奇數與偶數。由於「一」永不可分,奇數亦無法均分。譬如 9 可拆作 4+1+4,中央的「一」始終完整。再者,若將奇數分為兩部,必一為奇、一為偶。以 9 為例:可拆為 5+4、3+6、7+2 或 8+1。畢達哥拉斯學派認為奇數以單子為原型,屬確定而陽性。然而他們對「一」的本質並無定論。有人說它屬陽性,因為加於偶(陰性)數便得奇(陽性)數;另有人則言,若「一」加於奇數,則奇變偶,陽轉為陰。因此「一」被視為雌雄同體之數,兼具陽陰二性,可奇可偶。畢達哥拉斯學派遂稱之為偶奇數。該學派慣以奇數之物祭祀高等神祇,以偶數之物供奉女神與下界之靈。
任一偶數皆可平分為二,而這兩部分必同為奇數或同為偶數。例如 10 平分為 5+5,二者皆奇。若作不均分,此理仍成立:6+4 皆偶,7+3 皆奇,8+2 皆偶,9+1 皆奇。故偶數無論如何分割,其部分必然同奇或同偶。畢達哥拉斯學派認為偶數以二元數為原型,屬不定而陰性。
奇數依「埃拉托斯特尼篩」之法分為三類:非合成數、合成數與「非合成-合成數」。
非合成數(質數)指除自身與 1 外,無其他數整除者,如 3、5、7、11、13、17、19、23、29、31、37、41、43、47 等。例如 7 僅能被 7 整除(7÷7=1),亦能被 1 整除(7÷1=7)。
合成數則不僅能被自身與 1 整除,亦能被他數所除,如 9、15、21、25、27、33、39、45、51、57 等。以 21 為例:除 21 與 1 外,尚可被 3 與 7 整除。
「非合成-合成數」指兩數雖各自可被整除,卻無公因數,如 9 與 25。9 可被 3 除,25 可被 5 除,但二者不能以對方的除數相除,故無公因。因其各有除數,故稱「合成」;因彼此無公因,故稱「非合成」。此詞即為描述此種性質而生。
偶數亦分三類:偶偶數、偶奇數與奇奇數。
偶偶數皆由 1 依倍數遞增而成,如:1、2、4、8、16、32、64、128、256、512、1024。其完美性在於可不斷對半,直至歸於 1。例如 64 對半為 32,32 對半為 16,16 對半為 8,8 對半為 4,4 對半為 2,2 對半為 1;一旦達 1,便無法再分。
偶偶數具有獨特性質:末項除外的各項總和,必等於末項減一。例如首兩項 1+2 之和等於第三項 4 減一(即 3);首四項 1+2+4+8 之和等於第五項 16 減一(即 15)。
在一列偶偶數中,首項乘末項等於末項;次項乘倒數第二項亦等於末項;依此類推。若數列為奇數項,中央數自乘即等於末項;若為偶數項,則中央兩數相乘等於末項。以奇數項數列 1、2、4、8、16 為例: 1 × 16 = 16, 2 × 8 = 16, 中央數 4 自乘:4 × 4 = 16。
偶奇數指對半一次後,便無法再對半的偶數。將奇數按序乘二即可得:從 1、3、5、7、9、11 等奇數,生出 2、6、10、14、18、22 等偶中奇數。因此,每第四個數便是偶奇數。這類數只容一次分割:2 對半為兩個 1,6 對半為兩個 3,此後便不能再分。
偶奇數另有一特色:除以奇數,商必為偶;除以偶數,商必為奇。譬如 18 除以偶數 2,得奇數 9;除以奇數 3,則得偶數 6。
還有一點值得留意:每個偶奇數,皆為其左右兩數之和的半數。例如:10 是 6 與 14 之和的半數,18 是 14 與 22 之和的半數,6 是 2 與 10 之和的半數。
奇奇數與不均偶數性質介於偶偶數與偶奇數之間。它們不像偶偶數可一再對半直至歸一,也不似偶奇數只能對半一次;奇奇數能對半多次,卻無法歸一。其生成方式,是將大於 1 的奇數(3、5、7、9、11……)乘以大於 2 的偶偶數(4、8、16、32、64……)。第一個奇數 3 乘第一個偶偶數 4,得 12,即第一個奇奇數。再以 5、7、9、11 等依次乘 4,便得一系列奇奇數;若換以其他偶中偶數(8、16、32……)相乘,則得另一些奇奇數。試加以對半為例:12 對半為 6,6 對半為 3;因畢達哥拉斯學派視「一」不可分割,至此便止。
偶數還可分為三類:過盈數、虧缺數與完全數。
過盈數或稱過剩數,其因數之和大於自身。例如 24:1/2 為 12,1/4 為 6,1/3 為 8,1/6 為 4,1/12 為 2,1/24 為 1。這些部分相加(12+6+8+4+2+1)得 33,大於原數 24。
虧缺數的因數之和小於自身。例如 14:1/2 為 7,1/7 為 2,1/14 為 1。這些部分相加(7+2+1)得 10,小於原數 14。
完全數之因數和恰等於自身。例如 28:1/2 為 14,1/4 為 7,1/7 為 4,1/14 為 2,1/28 為 1。這些部分相加(14+7+4+2+1)正是 28。
完全數極其罕見。一到十之間只有一個,六;十到百之間一個,二十八;百到千之間一個,四百九十六;千到萬之間一個,八千一百二十八。求完全數之法如下:將偶偶數列(一、二、四、八、十六、三十二等)的第一數加於第二數;若所得為非合成數,便乘以此和數列最後一數。乘積即為第一個完全數。例如:第一與第二個偶偶數為一與二。其和為三,是非合成數。三乘以二——即產生此和的數列最後一數——乘積為六,即第一個完全數。若偶偶數相加未得非合成數,便須加入此列下一數,直到得非合成數為止。第二個完全數求法如下:偶偶數一、二、四之和為七,是非合成數。七乘以四(產生此和的數列最後一數),乘積為二十八,即第二個完全數。此法可延續至無窮。
完全數乘以二則成過剩數;除以二則成虧缺數。
畢達哥拉斯學派由數之科學發展其哲學。以下引自《理論算術》的一段,是此實踐的卓越例子:
「完全數乃德性的美麗形象;德性乃過度與缺乏之間的中介,非某些古人所謂的至高頂點。惡與惡彼此相對,然二者皆與善相對。善卻從不與善相對,而是同時與兩惡相對。怯懦與魯莽相對,二者皆缺乏真正勇氣;但怯懦與魯莽皆與剛毅相對。狡詐與愚鈍相對,二者皆缺乏智性;二者皆與審慎相對。揮霍與貪吝相對,二者皆缺乏慷慨;二者皆與寬宏相對。其他德性亦然;由此可見,完全數與德性極相似,也因此數極少,如德性般罕見,且按極恆定的秩序生成。相反,過剩數與虧缺數可見無窮之多;既無有序排列,也不由固定端點生成;因此,它們與惡習極相似,因惡習眾多、無序且不確定。」

十數表
(以下畢達哥拉斯諸數綱要,摘自尼科馬科斯、士麥那的泰翁、普羅克洛斯、波菲利、普魯塔克、亞歷山大的革利免、亞里斯多德及其他早期權威著作的意譯。)
單子——一——之所以如此稱呼,是因它始終保持同一狀態,與眾數有別。其屬性如下:它稱為心智,因心智穩定且位居卓越;稱為雌雄同體,因它既陽且陰;稱為奇與偶,因加於偶則成奇,加於奇則成偶;稱為神,因它是一切的始與終,自身無始無終;稱為善,因神本性如此;稱為物質之容器,因它產生二元數,而二元數本質屬物質。
畢達哥拉斯學派稱單子為混沌、幽暗、裂隙、塔耳塔洛斯、斯堤克斯、深淵、勒忒、阿特拉斯、軸、莫耳福(維納斯之名),以及朱庇特之塔或寶座;因有一種偉大力量居於宇宙中心,控制行星繞其自身的圓形運動。單子也稱為種子理則,因它是宇宙中一切思想的起源。其他名稱還有:阿波羅,與太陽相關;普羅米修斯,為人帶來光;皮拉利俄斯,存在於火中者;生源,因無它則任何數皆無由存在;基質,因基質為本;又稱「真理之因」與「和聲之基」。凡此諸名,皆因它是原初至一者。
在大與小之間,單子為均等;在張緊與鬆弛之間,單子居中;在眾數中,它是中項;在時間中,它是現在;因永恆既不知過去亦不知未來。它稱為朱庇特,因朱庇特是諸神之父與首;稱為維斯塔,即家宅聖火,因它位於宇宙中央,如圓中之點,安住其中而不偏向任何一方;又稱「形相」,因它界定、攝並限定萬物;稱為愛、和諧與虔敬,因它不可分。單子其他象徵名包括船、戰車、普羅透斯(能變形之神)、謨涅摩緒涅,以及「多名者」。
以下象徵名稱被賦予「二元」——即二——,因它已被分開,成為二而非一;而凡有二者,兩者便互相對立:精靈、惡、黑暗、不平等、不穩定、可動、大膽、勇力、爭競、物質、不相似、眾數與單子之間的分隔、缺陷、無形狀、不定、不確定、和諧、容忍、根、泉湧意念的雙足、頂、法涅斯、意見、謬誤、別異、怯疑、衝動、死亡、運動、生成、變異、分割、經度、增加、組合、共通、不幸、支撐、施加、婚姻、靈魂與科學。
W・韋恩・韋斯科特在其《數字:其玄祕力量與特性》中論二元數說:「它稱為『大膽』,因它是最早從『神聖一』分離出來的數字;從迦勒底神諭所謂『受神滋養之沉默內殿』分離出。」
單子既為父,二元數便為母;因此,二元數與若干女神有共同點:伊西斯、瑞亞(朱庇特之母)、弗裡吉亞、呂底亞、丁底墨涅(庫柏勒)與刻瑞斯;厄拉託(繆斯之一);狄安娜,因月牙有雙尖之形;狄克廷娜、維納斯、狄俄涅、庫忒瑞亞;朱諾,因她既是朱庇特之妻又是其姊妹;以及墨丘利之母邁亞。
單子是智慧的象徵,二元數則象徵無知;因二元數中存在分離感,而此分離感是無知的開始。然而二元數也是智慧之母;因無知自其本性必生出智慧。
畢達哥拉斯學派尊崇單子,卻鄙視二元數,因它象徵極性。憑二元數之力,深淵誕生,與諸天相對。深淵映照諸天,遂成幻相;下方不過是上方的倒影。這下方稱為摩耶、幻象、海、大虛空;波斯賢士便攜鏡子以象徵它。二元數生起爭端與衝突,直到單子置於其間,救主神才重新建立平衡;祂取了數的形體,為人贖罪而釘在兩個盜賊之間。
三元數——3——是第一個真正的奇數(單子未必總被視作數)。它首度達成統一平衡;因此畢達哥拉斯說,阿波羅從三腳座發出神諭,並勸人奠酒三次。三元數的性質關鍵是友誼、和平、正義、審慎、虔敬、節制與德性。以下神祇具有三元數原則:薩圖恩(時間統治者)、拉託娜、豐饒角、俄菲翁(大蛇)、忒提斯、赫卡忒、波呂許姆尼亞(繆斯之一)、普魯托、特里同、海洋主宰、特里託革尼亞、阿刻洛俄斯,以及命運女神、復仇女神與美惠女神。此數稱為智慧,因人能組織現在、預見未來,並得益於過去經驗。它是智慧與理解的緣由。三元數乃知識之數,囊括音樂、幾何、天文學,以及天界與世間的科學。畢達哥拉斯教導,此數的立方具有月輪之力。
三元數及其三角形象徵之所以神聖,源於它由單子與二元數構成。單子象徵神聖之父,二元數象徵偉大母親。三元數由此二者合成,故為雌雄同體;並象徵神從自身生出諸世界,而神在其創造面向中,始終以三角形象徵。單子進入二元數,因而能成為後裔之父;因二元數是須彌之胎,世界曾在其中孕育,如今仍以胚胎狀態存於其中。
四元數——4——被畢達哥拉斯學派尊為原初之數、萬物之根、自然之泉源,以及最完美之數。一切四元數皆屬智性;它們依湧現秩序,環攝世界,如至高火天貫穿其間。何以畢達哥拉斯學派以四元數來表示神,可從一篇歸於畢達哥拉斯的神聖講辭得解;其中神被稱作數中之數。此因 10 是由 1、2、3 與 4 構成。數字 4 象徵神,因它象徵最初四個數。此外,四元數是一週之中心,位於 1 與 7 之間的中點。四元數也是第一個幾何立體。
畢達哥拉斯主張,人的靈魂由四元數構成;靈魂的四種能力是心智、科學、意見與感覺。四元數連結一切存在、元素、數與季節;凡可稱名之物,無不依於四元聖數。它是萬物之因與造作者,是可知的神,天界與感官之善的作者。普魯塔克闡釋此四元聖數時,稱此為世界,為 36,由最初四個奇數加上最初四個偶數構成,如下:
1 + 3 + 5 + 7 = 16 2 + 4 + 6 + 8 = 20 16 + 20 = 36
四元數的關鍵詞包括躁進、力量、雄健、雙母所生,以及自然之鑰的守護者;因宇宙構成不能沒有它。它也稱為「和諧」與「第一深奧」。以下諸神分有四元數本性:赫丘力士、墨丘利、武爾坎、巴克斯與烏拉尼亞(繆斯之一)。
三元數代表原色與主要行星;四元數則代表次級色與次要行星。七靈從最初三角形發出,由一個三角形與一個正方形象徵。二者合成共濟會圍裙。
五元數——5——是奇數與偶數(3 與 2)的結合。對於希臘人而言,五芒星是光、健康與生命力的神聖象徵。它也象徵第五元素——以太——因它免於四個低等元素的擾動。它稱為平衡,因它將完全數 10 分為兩個相等部分。
五元數象徵自然;因當它自乘時,會返回自身,正如麥粒從種子的形態開始,經歷自然的生長過程,最終又產生麥粒之種,作為自身成長的最後形態。其他數字自乘會產生其他數字,但唯有 5 與 6 自乘時,其末位數保持原數。
五元數代表一切高等與低等存在。它有時稱為祕儀大師,或祕儀之祭司,因它與靈性以太相連;而神祕修持正是藉此得以成就。五元數的關鍵詞有和解、交替、婚姻、不朽、親和、天意與聲音。具五元數本性的神祇包括帕拉斯、涅墨西斯、布巴斯提亞(巴斯特)、維納斯、雌雄同體者、庫忒瑞亞,以及朱庇特的使者。
四元數(元素)加上單子等於五元數。畢達哥拉斯學派教導,土、火、氣與水諸元素,被一種名為以太的實體滲透,乃生命力與生命的基礎。因此,他們選擇五角星或五芒星,作為生命力、健康與互滲的象徵。
哲人常以龍象徵土元素;古代許多英雄也因此受命出征屠龍。因此,他們把劍(單子)刺入龍(四元數)之身。此舉形成五元數,象徵靈性本性戰勝物質本性。四元素在早期聖經著作中,由自伊甸園流出的四條河象徵。諸元素本身,則受以西結所見的複合基路伯支配。
畢達哥拉斯學派認為六元數——6——代表世界創造;亞歷山大的革利免也指出,無論先知傳統或古代祕儀,皆以此數表示創世。畢達哥拉斯學派稱它為所有部分的完美。此奧菲斯之聖數,也是命運女神拉刻西斯與繆斯塔利亞的聖數。它又稱「萬形之形」、「宇宙之節理」與「靈魂之造作者」。
希臘人認為,和諧與靈魂本性相通,因為一切靈魂皆是和諧的。六亦象徵婚姻,因其由兩個三角形結合而成,一陽一陰。六的關鍵詞包括:時間,因其衡量持續性;萬靈藥,健康在於平衡,六乃平衡之數;世界,世界如六,常由相反者經和諧構成;全備,其部分恰成整體(3 + 2 + 1 = 6);不疲倦,因其蘊含不朽元素。
畢達哥拉斯學派尊七為「值得崇敬者」。七乃宗教之數,因人身受七位天界之靈支配,須向祂們獻祭。又稱生命之數,因胎兒若在第七月出生多能存活,在第八月則常夭折。有作者稱其為無母的密涅瓦,因七非由母生,而是自父——單子的冠冕或頭顱——誕生。七的關鍵詞包括幸運、時機、守護、控制、治理、審判、夢、聲音,以及引導萬物抵達終點者。以七為屬性的神祇有埃癸斯、歐西里斯、馬爾斯與克利俄(繆斯之一)。
在古代諸多民族中,七皆為神聖之數。猶太人的埃洛希姆據說有七位,乃是黎明之靈,更常被稱作掌管行星的大天使。七大天使,加上掌管太陽三重面向的三位靈,共同構成了十,即畢達哥拉斯神聖的十元數。神祕的畢達哥拉斯四元聖數——由一增至四的四列點——象徵創造的階段。畢達哥拉斯的重要真理,乃萬物皆憑十而再生,在共濟會中被隱微地保存下來;他們的握手便以十指交合,每手五指。
三(靈、心智、靈魂)降入四(世界),其和為七,正是人的神祕本性,由三重靈性體與四重物質形構成。此以立方體象徵:立方體有六面,內藏神祕第七點。六面即六方:北、東、南、西、上、下;或前、後、右、左、上、下;亦可喻為土、火、氣、水、靈與物質。中央立著一,即直立人形;六座金字塔自立方體中心向外放射。由此誕生偉大神祕學公理:「中心乃方向、維度與距離之本源。」
七元數為法則之數,因它是宇宙法則造作者之數,即寶座前的七靈。
八之所以神聖,因它是第一個立方體之數;此形具八個角,且是十以下唯一的「偶偶數」(1—2—4—8—4—2—1)。因此,八可分成兩個四;每個四分成兩個二;每個二再分成兩個一,從而復歸單子。八的關鍵詞包括愛、商議、審慎、律法與便利。具其本性的神祇有潘哈摩尼亞、瑞亞、庫柏勒、卡德墨亞、丁底墨涅、奧耳基亞、尼普頓、忒彌斯與繆斯歐忒耳佩。
八是一個神祕之數,與希臘厄琉息斯祕儀及卡比裡相關,被稱為「小聖數」。其形式部分源於赫爾墨斯雙蛇杖上纏繞的蛇,部分源於天體的蛇形運動;亦可能源自月亮交點。
九是第一個奇數平方(3×3)。這與失敗和不足相關,比完美之十少一。這又稱「人之數」,因人胚胎生命歷時九月。其關鍵詞包括海洋與地平線,因古人視二者皆無邊際。九是無限之數,因在它之外唯有無盡的十。九亦稱邊界與限度,因它將一切數收攝於自身;又稱「氣之天層」,因它環繞諸數,一如空氣環繞大地。具此性的諸神包括普羅米修斯、武爾坎、朱諾(朱庇特之姊妹與妻)、派安,以及阿格萊亞、特里託革尼亞、庫瑞忒斯、普羅塞耳庇娜、許珀裡翁與繆斯特耳普西科瑞。
九被視為惡,因它是倒置的六。依厄琉息斯祕儀,它是意識在投生途中,穿越的天層之數。由於九與精子形狀極似,故又與胚種生命相連。
依畢達哥拉斯學派,十乃最大之數;不單因它是四元聖數(十點),更因它涵蓋一切算術與和聲比例。畢達哥拉斯說,十是數的本性,因所有民族皆數至十,至此便復返單子。十既稱為天,亦稱為世界,因前者容納後者。十元數既為完滿之數,畢達哥拉斯學派便以它象徵年齡、力量、信仰、必然,以及記憶之力等相關事物。十亦稱「不疲倦」,因其如神祇般不知疲乏。該學派將天體分為十個階序,並說十成就一切數,且自身兼蓄奇偶、動靜、善惡之性。其力量與以下神祇關聯:阿特拉斯(因它肩負諸數)、烏拉尼亞、謨涅摩緒涅、太陽、法涅斯與至一神。
十進制很可能源於古人以手指計數的習慣;手指是最原始的算具,至今仍為許多原住民族所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