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要内容
💡
核心觀點
論數字十與十元,涵蓋圓滿、四元聖數、卡巴拉生命樹與十種象徵。

十元

十元,即數字十,或圓滿者(Panteleia),意為「全然完成」或「完全成就」,是諸數的偉大頂峰;一旦抵達,便不可再越過。若要增加總數,必須回返單子。

畢達哥拉斯學派深服其特性,稱之為神、天、永恆與太陽。

十是諸數的含容者或容器,故稱「十數」(Decad),源自 dechomai,意即「接受」;因此又稱為天,因天被命定要接納所有人。

它如神,是一個圓,有可見的中心,而其圓周過於廣大,非目力所能及。

如前所述,它是數字四之各單元的總和,是神聖且具神性的數;即 4 + 3 + 2 + 1 = 10。而十亦因其所出之源而增輝。

十亦被稱為「永恆」,即無限生命,因它在自身中包含每一個數,而數是無限的。

它又稱宇宙(Kosmos)。普羅克洛斯說:十數亦為世間之數;它即世界本身,承受諸神聖數字以超自然方式賦予的一切形象。

它被稱為「永恆本性的泉源」,因為若取其半數五為中數,再將其上與其下相鄰者相加,即六與四,便成十;下一組亦然,七與三為十;如此八與二、九與一亦得同一結果。

各民族皆以十進制記數;無疑是因雙手十指便於計數而導向此法。

十數亦稱「掌管他人者」(Kleidoukos),即,是其他數字的庫藏,因其他數皆由它分枝而出。它又稱命運,涵括各類事件;又稱年代、權能、阿特拉斯,因它支撐天的十個天球;又稱法涅斯、記憶女神、烏拉尼亞,以及「第一個方形,因它由最初四數構成」。

古時有兩種奇想:海上的第十浪總是較其他浪為大;鳥所產的第十枚蛋也比其餘更大。

希伯來人使用「十」一詞代替「大的數字」,故翻譯時必須謹慎;例如尼希米將《申命記》二十三章三節的「十代」解作「永遠」。見《尼希米記》十三章一節。

卡巴拉學者稱五、六、十為循環數,因其平方後的個位仍是自身,例如:

數字例證
五乘五得二十五,五乘二十五得一百二十五。
六乘六得三十六,六乘三十六得二百一十六。
十乘十得一百,十乘一百得一千。

莎士比亞曾用古諺「我必將十誡刻在你臉上」,意指以指甲抓臉。見《亨利六世》第二部第一幕第三場。

穆斯林相傳,有十種動物獲准進入天界樂園:

  1. 七眠者之犬,名克剌提姆。
  2. 巴蘭之驢。
  3. 所羅門之蟻。
  4. 約拿之鯨。
  5. 亞伯拉罕的小牛(非公羊),用以替代其子以撒獻予耶和華。
  6. 摩西之牛。
  7. 先知撒立赫之駱駝。
  8. 示巴女王貝爾基斯之杜鵑。
  9. 以實瑪利之公羊。
  10. 載穆罕默德升天之獸,名布拉克。

「從亞當到挪亞共十代,從閃到亞伯拉罕亦十代。基督教的十種靈性恩典為愛、喜、平和、忍耐、溫柔、良善、信、審慎、柔和與節制。」奧利弗博士如此寫道;然而他從何處得出亞當至挪亞有十代,我並不知曉。

論及十,亦當提及畢達哥拉斯三角形,即四元聖數:一個等邊三角形內藏十個「約德」(YODS)。頂點為單子,第二列為二元,第三列為三元,第四列為四元;它象徵點、線、面、體四種形式。希伯來卡巴拉學者亦有類似構圖,用以形成神之數七十二:在三角形中置入四個約德(I)、三個赫(H)、兩個瓦烏(V)與一個終赫(H),亦即四字聖名「IHVH」的字母;亦可反向排列。

須知,在共濟會第三標記中,十象徵著交誼、愛、平和與合一,即兩組「交誼五點」之結合。

《聖經》中可見十誡、猶太吟唱《詩篇》所用的十種樂器、十弦琴,以及聖靈在升天後第十日降臨。

圖瑟、拉巴努斯與雷蒙·盧利,皆以八屬風、五屬火、六屬土、十二屬水。

阿普列烏斯記載,埃及人獻祭前習慣齋戒十日;巴奇則說他們使用十日為一週。

十質點構成希伯來卡巴拉教義的核心;此題浩瀚繁複,非本書論數所能詳盡。此處僅從數學觀點略窺絕對神之質點流溢;詳情可參閱拙著《卡巴拉導論》。

從絕對被動的否定性「無」(AIN),湧現「無限者」(AIN SUPH),繼而為「無限之光」(AIN SUPH AUR);此光凝聚為首個顯現的質點,即「王冠」。由「王冠」發出「智慧」,為主動陽性力量;以及「理解」,為被動陰性力量。

三者形成至上三元。第四與第五質點為「慈悲」,主動而陽性;以及「力量」,被動而陰性。

第六個質點是著名的「美」,即中央太陽、邏各斯、顯現之子;這完善第二個三角形,為第一三角的映照。

第七質點為「勝利」,主動;第八為「光輝」,被動;第九為「根基」,完善了第三個三位組或三角形。

「王國」是第十個質點,諸流溢乃告圓成。她是小面者之新婦,小面者即「兒子」、太陽、邏各斯。她是下位之母、王后,亦是顯現的宇宙。

十質點被視為統治四個存在世界:原型界、創造界、形成界與行動界。唯有行動界中的「王國」,是可見可觸的宇宙。

此十質點是一切靈性事物的原型,也是各創造部分的原型;無論於天使諸眾或我們的宇宙中,皆可尋其蹤跡:萬物之中皆有上三元與繼起之七;下七者,未受啟悟之人亦可見其跡象;然而在這些顯現物中,超上的三元對凡俗之人則是隱而不彰。

有些神祕學者如此表述——三者屬主觀,人不可理解;七者屬客觀,可以理解;因此通常只列七位大天使,而我們也只知此系統有七大行星。

但在某些情形中,連七亦未全知;因人有五感,尚有二感尚在演化待覺醒。

十質點不僅是自上而下的三組,也分佈於三柱:左為嚴厲之柱,右為慈悲之柱,中間則是仁慈或溫和之柱。但此體系不在本論題範圍;質點體系是如何關聯行星象徵、天使諸眾、神聖名號,乃至《托特之書》或塔羅牌,亦無法在此詳述。這些主題猶如一座智慧礦藏,深藏於卡巴拉「晨曦耀光會」(Chabrath zereh aur bokher)儀式之中;薔薇十字兄弟會或許正由此母體孕育。這些儀式蘊含一套中古玄祕象徵體系,其完整程度超越我所知任何形式;我深信,無人能從現存文獻中重構出如此周全的系統。

薔薇十字會設十個階級:熱誠者(Zelator)、理論者(Theoricus)、實踐者(Practicus)、哲學者(Philosophus);小開悟者、大開悟者與超越開悟者;導師、大法師與王。世人或識得幾位大法師,但唯有大法師知曉王。

薔薇十字會的秘傳儀軌中,載有行動界的十重天之正名及其卡巴拉拼法,行動界即物質界。

H. P. 布拉瓦茨基曾宣稱,十星座的體系早於十二星座,但我未能在任何古籍中找到佐證。

希伯來與《塔木德》文獻記載如下:會堂合法集會須有十名男子;在倫敦,當年為備齊此職替補,每年耗資高達一千英鎊。十項咒詛臨到夏娃,見《塔木德・混合界篇》(Eiruvin)100.2。

有十物創於首個安息日前夕的暮光中。參《逾越節篇》(Pesachim)54.1。

有十事可證聖殿之中,確有超自然之力臨在。見《贖罪日篇》(Yoma)21.1。

拉比教導:若妻子十年無子,丈夫當休妻。

葬禮上,由十名男子誦念慰問辭;婚禮上亦同,而新郎包括在內。喪宴飲十杯——晚餐前三杯,席間三杯,餐後誦四福時再飲四杯。

亞伯拉罕受試煉十回;為拯救以色列子民,在埃及行十件神蹟,在紅海亦行十件。十災降予埃及人。猶太人在曠野十次觸怒上帝。

舍金納十度降臨世間:在伊甸園;在巴別塔;在所多瑪;在埃及(見《出埃及記》三章八節);在紅海(《詩篇》一〇八篇九節);在西奈山;在聖殿;在雲柱中;在橄欖山(見《撒迦利亞書》十四章四節);第十次在原典《拉比拿單先賢箴言》(Avoth d’ Rabbi Nathan)第三十四章中闕如。

希伯來語有十詞指稱偶像,亦有十詞表述喜樂。所多瑪若有十名義人便可存留;基甸帶十名僕人毀壞巴力祭壇;波阿斯選十人見證其與路得的婚姻;約押的軍裝由十名少年兵扛抬。耶穌曾提及十他連得、十座城、十塊銀錢,並講了十童女的比喻。會幕多有以十為計的尺寸。聖經載有十個上帝之名、十首頌歌,以及人生必需十物。《便西拉智訓》39.26。

畢達哥拉斯入門需修十德,佛教則教導十種波羅蜜成就。

埃利法斯・李維提及了一部煉金術—卡巴拉論著《淨煉之火》,可見十個黃金之名,皆取自《舊約》;此書由克諾爾・馮・羅森羅特自《光輝之書》輯出並譯為英文,收入我編《赫耳墨斯文集》第四卷。這些名稱在書中與單一質點「力量」相繫。

印度教《往世書》記載,毗濕奴有十個化身;他身為婆羅門教的護持者,這些化身是此神的週期性顯現。第一為魚化身(Matsya);二為龜化身(Kurma);三為野豬化身(Varaha);四為人獅(Narasingha);五為侏儒(Vamana);六為持斧羅摩(Parasu-Rama);七為羅摩旃陀羅(Rama Chandra);八為克里希納(Krishna);九為佛陀;第十,迦樂季(Kalki)即馬,尚未降臨。這些化身可在宇宙生成論的層次上作秘傳闡釋;布拉德福的 T. H. 帕廷森弟兄是位極出色的神祕學家與玄祕學者,他已在「光明東方會」的迦樓羅(Garuda)神殿中給出此解。

在瓦爾米基所著、維哈里・拉拉・米特拉編訂的《瑜伽瓦西斯塔大羅摩衍那》中,載有一篇關於「唵・彼・真」(Om-Tat-Sat,即「彼即真」)的論文,其中包含若干極奇異的論述,探討十個數字與神祕音節「唵」(Om 或 Aum)的關聯。

「唵嘛呢叭咪吽」(Aum mani padmé hum)字面意為「噢,蓮中寶珠」,祕義則解作「我內在的神聖火花」——布拉瓦茨基曾向其神智學祕傳部充分闡明此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