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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觀點
論數字十三在不祥、轉化、宗教傳統與祕傳象徵中的含義。

十三

十三是墨西哥人與猶加敦人的聖數;北美印第安人許多支派以十二為聖,正如古代諸多民族亦然。此數具有天文關聯,因星辰與太陽對他們而言皆為眾神。墨西哥祭司的計算法,以十三日為一週;參見鄧洛普《遺跡》。他們的一年包含二十八週,每週十三日,另餘一日;正如我們的一年包含五十二週,每週七日,另餘一日。十三年為一紀年期,亦即「年之一週」;多出的十三日又構成另一週。四乘十三,即五十二年,為其完整週期。猶加敦有十三位「蛇神」(見史蒂文斯《猶加敦》與加馬《古代墨西哥人》)。

13 是希伯來語的「愛」(AHBH, Ahebah)之數,也是「一體」(Achad, AChD)之數。古人說,這數字能使夫妻和合。

希伯來古學從未視十三為不祥之數。十三為凶的觀念,起於耶穌最後晚餐後猶大的命運,卻非當時即有,而是數世紀後才流傳開來,從此遍及基督徒之間。

一副牌每花色十三張,偶用於占卜,暗合十三個太陰月。

諾斯底寶石常鐫刻上帝之名,共十三字母:ABLANA Th ANALBA。

以利澤拉比曾因大旱宣告十三次禁食;禁食方畢,雨便落下。

聖殿設十三隻號角收納奉獻,置十三張桌,完整禮拜中亦鞠躬十三回。

希伯來男孩滿十三歲始守全齋,女孩則自十二歲起。

〈割禮〉一章中,「約」字出現十三次。

《中門篇》列舉早餐有益的十三個理由。希伯來禮儀中,有十三條邏輯規則闡釋律法。——赫爾申,《塔木德雜錄》